景山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县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求,我所在9月4日,利用一天的时间对辖区内两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景山辖区内的两所学校食堂许可证都在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与许可证一致。二、各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并和他们签订了责任书;三学校食堂建立并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学校食堂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