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现将甲方自有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合同条款:1、 房屋地址基本情况: 尼尔基纳文西大街北侧原二商店综合楼一、二楼(由东往西数第五间)砖混结构,约 124 平方米。2、 租赁期限 1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3、 房屋用途:经营服装、鞋帽。四、房屋租金:每年元(:元)此租金内不含取暖费, 取暖费由乙方向供热部门支付, 乙方不能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利收回房屋。5、 房屋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日起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万元。6、 双方的权利义务:1 、在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物业费、房产税。
2、国、地税及工商等一切税费有乙方负责。2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无转租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租金(如果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3 、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租赁期内不能继续租赁房屋时, 甲方不退未到期的租金。4 乙方租赁期内需要装修时, 在对房屋结构无影响的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施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对房屋的装潢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5 乙方租赁期内,房屋的结构及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如需改动则应征得相关部门鉴定及许可后方可实施, 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6 乙方在租赁期内负责门前四包安全防火防盗防跑水防漏电等,如万一发生火宅漏电漏水被盗等事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现押金3000.00 元。7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以上条款执行, 则甲方有权解释本合同。8 乙方如下一年继续租房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如乙方未能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有权提前两个月租房。9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