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专业: 班别: 姓名: 学号: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制填 表 说 明一、实习要求1、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2、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3、积极参加各项实习活动,维护法学院学生形象,努力向指导老师学习。二、实习成绩考核1、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都应填写实习鉴定表,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实习的收获与体会等。2、实习成绩考核分为A优、B良、D及格、E不及格。根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实习报告及用人单位的实习鉴定,给予相应成绩。3、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并递交社会(实践)实习报告,活动加分参照法学院团学联加分制度。 实 习 鉴 定 表姓 名性 别学 号出生年月联系电话英语水平专 业实习单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实习时间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实习内容 (请附页)自我鉴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鉴定人签名 (盖章)法 学 院 综 合 成 绩 鉴 定: 签名 (盖章)注:1、本表复印有效。2、本表经实习单位和法学院盖章有效,考核成绩归档。3、联系电话:021-6770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