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盐务盐业局 2010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1 年度工作安排市盐务盐业局 2010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1 年度工作安排市盐务盐业局 2010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1 年度工作安排*世博会期间,按照省局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市餐饮业食盐使用情况大检查,严禁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替代使用,保障市场绝对安全;四是切实加强对工业副产盐的监管,一方面针对辖区内工业副产盐的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强化源头管理,另一方面,主动配合运销部门做好对客户的疏导、引荐,鼓励使用价格相对低廉的工业粉盐,促成工业副产盐向工业粉盐使用的过渡,排除工业副产盐冲销带来的安全隐患。 3、着重“扎口”管理,强化
2、部门协作。一是及时组织乐清、瑞安、平阳等局召开“扎口”管理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强调“扎口”管理事关维护*乃至全省盐业市场安全稳定的大局,着重明确相关局对“扎口”管理的职能分工和工作重点,突出乐清七里港执勤室的作用,强化对七里港码头的定位监控和严防死守,切实把好七里港码头的“扎口”关。二是积极联络公安、铁路、港航等部门,依据公安联络室的力量,借助举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七里港集装箱码头、龙湾集装箱码头和*铁路西站等“扎口”管理,严控私盐源头,严防违法盐产品从“南大门”进入,流向全省市场。三是切实加强协作,共同应对扎口管理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从法律上打击不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乐清七里港的案件查
3、处和行政诉讼,始终坚持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应对。积极联系地方法院和法制办等部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司法建议,全力争取法院在司法审判上对盐业行政案件的支持最大化,今年以来,通过不懈努力,乐清局取得了全部 6 个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并对涉案非法企业处以没收查获工业盐 808.337 吨,罚款 102.5 万元的行政处罚;瑞安局取得 3 个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并对涉案非法企业处以没收查获工业盐 35.45 吨,罚款 2.3 万元(已到账)的行政处罚;平阳局的 2 个行政诉讼案件也已审理终结,并对涉案企业或人员处以没收查获工业盐 42.7 吨,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系列案件的审理终结,予以非法企业和私盐贩子更加致命的打击。 4、加强宣传服务,切实做好换证工作。一是积极联系卫生、疾控等部门,认真开展“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会同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