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 : (全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包人 : (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等、自愿、一、工程简况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体工程(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工程地点:东莞轨道交通 R2线西平站(原新城中心站)西北侧,东南侧紧邻东莞大道,西北侧为经五路,位于纬六路与纬七路之间。工程内容:( 1)建筑物管线状况调查;(2)前期准备、临时水电、施工便道及辅助设施工程(含原状恢复);( 3)基坑支护及
2、土石方工程。工程规模:工程地下室基坑占地约10000平方M,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冲孔桩)+内支撑支护(三道钢筋砼支撑)形式,地下连续墙厚0。 8M,冲孔桩直径1M;基坑开挖平均深度约20。 6M,局部核心筒基础深度为24。 6M,基坑土方开挖约18。5 万立方,石方约5 万立方,需考虑采用局部爆破形式开挖。结构形式:地下连续墙(冲孔桩)+内支撑支护(三道钢筋砼支撑)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东发改【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20XX 】 322号文1 、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冲孔桩;钢筋砼支撑和钢立
3、柱;工程抗拔桩;土石方开挖和爆破、场地平整等。最终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文件内容为准。2 、施工管理和配合: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承担全面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变形及沉降检测、基坑监测、连续墙检测、桩基检测与超前钻工作、材料检测手续等,配合项目开工仪式。3 、对招标另外招标发包的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后续进场)进行配合移交场地、设施及相关资料。4 、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关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1 / 52料)。工程资料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广东省、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收到
4、发包人通知10天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给项目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以后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条所述资料的完整接收作为本工程办理结算的必要条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XX年 8月 31日竣工日期: 20XX年 11月 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共 457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项目单
5、价:详见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 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订立合同地点:东莞市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2 / 52地址:地址:
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 / 5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XX年版中的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4 / 5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1。 10发包人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稻花路一号电话:( 0769)传真:( 0769)1。 11承包人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人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 14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书面函件送达的
7、地址:电话:设计咨询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咨询单位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设计总体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总体单位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 15监理工程师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 16工程造价咨询人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 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本条文末增加第1。 55、 1。 56 款:5 / 521。 55中标下浮率 =( 1中标价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100%(备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和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均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 56本合同中提及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即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安
8、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合同文件及解释2 。 2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话) ;2)协议书;3)合同澄清文件;4)中标通知书;5)专用条款;6)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按招标文件规定已进行修正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单等);10)招标文件、招标补充通知、招标会议记录;11)承包人投标文件及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12)经双方确认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 3约定适用
9、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按设计图纸的规定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与本工程相关和适用于本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5施工设计图纸5。 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发包人在本合同签定之后按期向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经发包人审查盖章的施工设计图。(2)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向监理提供经发包人审查盖章的施工设计图一式十二份,由监理向承包人提供其中十份(含 5份作竣工图纸)。5。1。1如出现监理工程师不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或指示就可能造成工程计划或施工误期或中断的情况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将通知副本提
10、交发包人。通知应说明所需要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图纸或指示的迟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的详情。5。 1。2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5。 1。 1款发出的通知6 / 52中要求得到的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人误期和(或)产生费用增加时,承包人有权按通用条款第36。3款规定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5。1。3如果由于承包人没有按本合同要求发出图纸、规范或其它文件是造成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图纸或指示的全部原因或部分原因,监理工程师根据通用条款第36。 3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5。 2施工设计图纸由
11、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按监理工程师要求(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按监理工程师要求5。 4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存在明显错漏或疏忽,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并通知设计人予以改正,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将由承、发包人共同承担。5。 6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须按发包人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竣工图一式五份,移交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6 通讯联络6。 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12、)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7 工程分包7。 2( 3)指定分包工程:无7。 3(1) 本工程严禁转包,如承包人隐瞒真相私自转包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对于已实施的转包部分的工程不予结算和支付。对于部分确须分包的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承包人在确定分包单位前必须书面向发包人申报,并向发包人提交不小于三家专业分包商(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资料供发包人审定7 / 52后方可签定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分包(包
13、括专业劳务分包)。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批确认擅自确定专业分包单位,发包人将对该专业分包工程不予验收和计量支付,发包人还将取消涉及单位今后参加东莞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资格,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请求上级部门对有关单位给予处罚。按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市场规范建筑劳务分包的通知(东建20XX21 号),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已在东莞市建设局备案、领取东莞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7。 4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如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能证明自己已向分包人支付其分包工程款等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支付而未支付的
14、分包工程款,并在承包人得到的工程款中扣除。7。 5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7。 5。1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将招标范围内部分专业性较强或承包人无该分项专业资质的工程内容自行发包选定的分包单位。7。 5。 2专业承包单位是指发包人在总体工程中将部分专业性强的工作内容,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采购另行选定的工程承包人。7。 5。 3经发包人同意分包时,承包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其责任有:( 1)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总包单位负责。(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
15、产等管理工作。( 3)统一向发包人领取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按时供应给分包单位。( 4)统筹安排分包单位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负责编制阶段工程预算、结算;并统一组织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仍由总包单位报送。( 6)负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统一整理、报送、归档。统一组织各分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分包工程经检验评定后,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评定书上签字,作为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工的证件。( 8)总包单位影响专业承包单位合同履行,并给专业承包单位造成损失时,由总包单位向专业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在总承包单位没有履行赔偿时由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负责协调解决,处理结果总包单位无条件接
16、受。属于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分包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总承包单位向发包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分包单位不能直接向发包人提出赔偿的要求。( 9)按发包人要求负责为甲供设备进场提供场地及工作面,并为甲供设备进场的卸车、吊运、搬运、安装提供必要的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安装的甲供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 10)负责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及保安,现场清洁及保安由承包人统一负责,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原则上各分包负责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后由承包人统一负责清运,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及监舍内的治安及工地现场材料进出场登记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仍由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 11)为发包
17、人另行招标标段承包单位提供场地(临设、材料堆放等)、垂直运输、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接驳费用、水费、电费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管理使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8 / 52( 12)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造成分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进行赔偿,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7。 5。 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内),如果涉及与发包人另行招标或采购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情况时,承包人应承担与其所负责任(含在工期内与其它各标段、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等)有关的各种费用,包括总工期内与各专业承包单位的配合费
18、、管理费等费用,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不得再向专业承包单位收取有关总包费用。由于施工现场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配合及清洁保安内容较多,对于上述未明确的事项,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指挥和协调,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存在分歧,可由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协调确定,各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承包人应按东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搭建临时设施,并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发包人将按相关规定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扣除。9招标错失的修正9。 1( 2)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9。 2 款约定工作的义务;9。 2发包人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
19、单及其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及时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1)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设计图纸相比发生变化的;( 2)出现第68 。 2 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事件的;( 3)工程量清单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计价规定编制而导致出现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0条和第 73条约定的事件时,按专用条款第70条和第 73条中的相关约定处理。10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10。 1投标文件完备性和义务( 4)招标文件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或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10。 3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算术性错误,导致其实际总造价与报价总金额不一致时,按照招标
20、文件第二章有关规定予以修正。1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1。 2地下障碍物处置本合同已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应视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预见其对施工的影响,并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在施工过程遇到时,承包人应于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处置方案后48 小时内予以审查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发出施工指令。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9 / 5213交通运输13。 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承担其出入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养路费等一切费用和税款。费用含在合同价
21、款中。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 2(1) 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 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 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17 。 保障授权范围:17。 3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施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对第三人造成不利影响。发生下述情况的,承包人应当负责赔偿,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各项费用):(1) 承包人因施工行为导致他人损失的;(2) 承包人在施工场地设置的警示标志不符合规定,导致他人损失的;(3) 承包人对施工场地管理不善,导致周边水浸或其他情况
22、,造成他人损失的;(4) 承包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5) 承包人违反其和他人签订的合同,导致发包人被索赔的;(6)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施工过程中出现其他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19 发包人19。 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施工场地办理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7 天(对于具备条件的,先行开工建设)。(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已含在合同费用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仅负责协调有关事项的办理;(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含在合同费用中,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
23、间:根据工程需要,分阶段提供。(5) 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办理临时用地、交通疏解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的约定:承包人配合办理。(6) 测量现场交验的时间:在承包人进场后,由发包人通知监理单位组织测量单位和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将已施测的水准点高程与平面控制点坐标提交给承包人,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交接记录。10 / 52(7) 本工程所用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购买。(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7天内进行。(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以外的保护费用。但由于施工行为造
24、成的临近建(构)筑物损坏、施工围蔽侵权等需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按合同约定办理。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工地红线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2、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满足第13 条交通运输的需要,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3、收集施工现场有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包人给以协助,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25、承担。4、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占用道路、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除外),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可将以上部分工作委托给承包人办理。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由发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9。 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进场前3天。19。 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期限规定执行。(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20 承包人20。 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
26、要求:承包人负责提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含设计代表及发包人代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具体的标准如下表:11 / 52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用房及设施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备注一办公用房1。 1值班室15平方 M3间两人一间1。 2办公室15平方 M3间其中 1间供设计代表和发包人代表使用二卧房设施2。 1床单人配套2。 2床头柜配套要求:地面:普通地面;墙面:白色;照明与动力配电:日光灯管(常规布置);4、门窗要求:按常规;5、空调:每间卧房、办公室均配空调;6、水电安装;7、以上房屋及设施维修,水电费。(到承包商退场为止)( 1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7、: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和维修白天或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若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人身损害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进场后,承包人应作为本项目施工场地总负责人,负责施工场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承担一切安全保卫义务,要求符合东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 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施工场地移交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移交。施工场地的清理应达到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规定要求。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
28、设需要要求承包人提供场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要求提供。对于临时房屋及设施,发包人如果认为有必要保留的,承包商清退场时应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安排。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遵守东莞市人民政府 20XX年9月 5日发布的东莞市市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及近期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出入工地的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坚决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 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应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建立相应的信息技术网络,以便与发包人、各有关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数据交换, 提高工作效率, 承包人应当按照东建复 20XX170 号文关于安装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29、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承包人应做好视频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电源保障,确保视频系统12 / 52对施工现场 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录像,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12)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规定,对其参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上岗时一律佩带平安卡。承包人应按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规定牵头负责其承包管理范围内所有专业单位和分包单位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作并予以落实。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抽查承包人及其所管辖的专业单位和分包单位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情况,如发现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的
30、,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人不到场而代为刷卡等弄虚作假现象的,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自备足够数量的备用发电机,以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不得以停电为理由拖延工期或索赔。( 14)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侵权及其他事件,属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当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使发包人免受相关索赔及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各项费用)”。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 2。 1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主任在本工程验收前不允许更换;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主任不能按要求到位累计1月或以上(由
31、监理考核确认),视为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主任人员更换, 发包人将从合同计价中缴扣罚款:项目经理50万元 / 人次的罚款;项目总工30万元 / 人次的罚款;安全主任20万元 / 人次的罚款,并限期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更换手续,超期将再次按前述罚款。因工程管理不善,由发包人提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按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更换手续的,将不予处罚。21。 2。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长驻工地,不得兼职。合同对承包人的各种人员的到位情况和任职是作为一种条件来要求的(特别是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合同签订后,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必须到位。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离开工地
32、3天以上(含 3天)除需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外,还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项目班子其他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应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经过批准后才能离开,否则,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22 发包人代表22。 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建设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协调和处理好周围各方的关系,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工作。13 / 5223 监理工程师23。 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2) 任
33、命(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 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具体涉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变更或合同价款的事项必须经发包人批准,相关指令在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发出。24 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代表发包人行使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核,造价工程师的指令需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发出。合同中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造价工程师其他职权赋予监理工程师行使。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2)任命(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邮政编码:传真号码:25 承包人代表25。 1承
34、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 指定分包人26。 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无(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无27 、承包人劳务27 1( 1)承包人聘用的驻现场主要人员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配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注册备案资质相符的技术、管理人员,同时必须在工地现场设立宣传栏,将建造师和本项要求的其他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五寸彩照相片予以公示,经发包人检查未落实的,每次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5000 元违约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人
35、员组织机构表。承包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常驻施14 / 52工现场,施工现场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天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企管部、工程部)报上述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配备东莞当地的后付费手机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并抄送给现场监理单位,未经发包人批准,上述人员的手机号码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更换;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及在承包人单位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等资料必须报发包人(企管部)进行审核、备案(建造师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主要人员一览表”(详见附表):(2)
36、 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由于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必须更换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甲级医院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发票等,并附检查报告报发包人批示,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替换的技术人员。当请假期满后,应立即重返本工程,继续负责相关管理,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 10万元 / 人次违约金。承包人未经同意更换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工作视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10万元 / 人次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其他技术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向发包人的工程师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承包人的违约行为,每次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每天人民
37、币 5000 元的违约金。27。 2 承包人人员的雇佣本款更改为:承包人应雇佣投标文件中指明的人员,也可以雇佣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人员,但不得从发包人或服务于发包人的人员中雇佣人员。28工程担保28。 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1) 履约保证担保可采用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形式。(2) 若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满足以下规定:a、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不可撤销银行保函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中国的关系行。b、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0。c、在承包商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完成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在承包商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38、,发包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违约金及其损失。d、如果承包单位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单位违约,发包人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帐户。(3)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收到中标通知后的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4) 履约保证金帐户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履约保证金帐号:5968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政和支行15 / 5228。 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该工程移交证书,经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审定结算后 30天内。28。 4发包人
39、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按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东府20XX57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因本工程为市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市财政资金投资部分已由市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资金证明,招标人不另行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28。 5支付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无支付担保。28。 6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项:无支付担保。28。 7双方延长担保期限:无支付担保。28。 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31不可抗力31。 1(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6级以上的地震; 8级以上的持续 2天的台风; 250mm以上的持续 24小时的大雨、暴雨; 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2天的高温天气。32保险32。 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4)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并且由承包人购买的材料、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 2(1)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到工程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具体按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