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二十四耻 中国古代二十四耻(国学) 耻者。所以洁身也。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既有此天良美德。无耻即是无良。古人谓哀莫大 于心死。而身死次之。良心若死。身在何益。故曰。耻之于人大矣。又曰。人不可以无耻。 女子幽娴贞静。其耻德本优于男子。德之不修。言之不慎。容之不正。功之不勤。以及三从 之不得其正。皆妇女之可耻者也。推之不孝不悌不忠不信无礼无义无廉。则可耻孰甚。须知 女子之身。洁如白璧。父母遗体。重若黄金。故八德以 耻终焉。 一、邱妻舍生 邱子之妻。以夫不义。蒙耻偷生。宁死无愧。 【原文】 周戎灭盖。邱子殉君自杀。人救之。不得死。既归。妻曰。国灭君死。子何独生。邱子曰。 吾非爱身。恐犯戎令。诛及妻子耳。妻曰。妻子、私爱也。事君、公义也。今子以妻妾之故。 失人臣之节。无事君之礼。偷生苟活。妾犹耻之。况于子乎。吾不能与子蒙耻而生焉。遂自 杀。 吕坤曰。慷慨杀身。此烈丈夫所难。邱子之妻。责夫不死。而自杀以先之。岂不烈哉。 嗟夫。一死之轻。将何不轻。士君子既不能以义轻 身。而又弃义为此身计。何颜读此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