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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心理学笔记07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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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串 讲 资 料 : 2 0 0 7 年4 月 “ 实 验 心 理 学 ” 串 讲 资 料 ( 2 0 0 7 北 大 版 , 仅 供 参 考 )第 一 章绪 论1 、 变 量 : 在 数 量 上 或 质 量 上 可 以 变 化 的 事 物 的 属 性 。自 变 量 即 刺 激 度 量 , 它 是 由 主 试 选 择 、 控 制 的 变 量 , 它 决 定 着 行 为 或 心 理 的 变 化 。主 试 : 就 是 实 验 者 即 主 持 实 验 的 人 , 他 发 出 刺 激 给 被 试 , 通 过 实 验 收 集 心 理 学 的资 料 。因 变 量 : 因 变 量 即 被 试 的 反 应 变

2、量 , 它 是 自 变 量 造 成 的 结 果 , 是 主 试 观 察 或 测 量的 行 为 变 量 。2 、 自 变 量 的 种 类( 1 )刺 激 特 点 自 变 量 :如 果 被 试 的 不 同 反 应 是 由 刺 激 的 不 同 特 性 ,如 灯 光 的 强 度 、声 音 的 大 小 等 引 起 来 的 , 我 们 就 把 引 起 因 变 量 变 化 的 这 类 自 变 量 称 为 刺 激 特 点 自变 量 。( 2 ) 环 境 特 点 自 变 量 : 进 行 实 验 时 环 境 的 各 种 特 点 , 如 温 度 、 是 否 有 观 众 在 场 、是 否 有 噪 音 、 白 天 或

3、夜 晚 等 等 , 都 可 以 作 为 自 变 量 。时 间 是 一 种 非 常 重 要 和 无 时 不 在 的 自 变 量 , 特 别 是 在 记 忆 的 实 验 中 , 你 甚 至 可 以说 , 几 乎 没 有 不 用 时 间 作 自 变 量 的 记 忆 实 验 。( 3 ) 被 试 特 点 自 变 量 : 一 个 人 的 各 种 特 点 , 如 年 龄 、 性 别 、 职 业 、 文 化 程 度 、 内外 倾 个 性 特 征 、 左 手 或 右 手 为 利 手 、 自 我 评 价 高 或 低 等 , 都 可 以 作 为 自 变 量 。( 4 ) 暂 时 造 成 的 被 试 差 别 :被

4、试 的 暂 时 差 别 通 常 是 由 主 试 的 安 排 , 也 就 是 由 主 试给 予 的 不 同 指 示 语 造 成 的 。3 、 因 变 量 的 信 度 、 效 度 和 敏 感 性( 1 ) 信 度 : 即 因 变 量 的 一 致 性 , 是 指 同 一 被 试 在 相 同 的 实 验 条 件 下 应 该 得 到 相近 的 结 果 。 如 果 不 是 这 样 , 即 同 一 被 试 在 相 同 的 实 验 条 件 下 , 有 时 得 分 很 高 ( 结果 好 ) , 有 时 得 分 很 低 ( 结 果 差 ) , 我 们 说 , 这 种 因 变 量 ( 或 测 量 被 试 反 应 的

5、 方法 ) 就 是 不 可 靠 的 , 它 缺 乏 一 致 性 。( 2 ) 效 度 : 当 自 变 量 的 确 造 成 了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 而 不 是 其 他 的 各 种 因 素 造 成 了因 变 量 的 变 化 , 我 们 就 说 这 种 因 变 量 是 有 效 的 。如 果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不 是 由 自 变 量 造 成 的 , 而 是 由 其 他 因 素 , 即 没 控 制 好 的 额 外 因素 造 成 的 , 这 种 因 变 量 就 是 无 效 的 , 或 者 说 产 生 了 自 变 量 的 混 淆 。( 3) 自 变 量 发 生 变 化 可 以 引 起 相 应

6、的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 这 样 的 因 变 量 是 敏 感 的 ;如 果 自 变 量 的 变 化 不 能 引 起 相 应 的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 这 样 的 因 变 量 就 是 不 敏 感 的 。不 敏 感 的 因 变 量 有 两 类 典 型 的 例 子 。 一 类 叫 高 限 效 应 , 即 要 求 被 试 完 成 的 任 务 过于 容 易 , 所 有 不 同 水 平 的 自 变 量 都 获 得 很 好 的 结 果 , 并 且 没 有 什 么 差 别 时 , 就 是实 验 中 出 现 了 高 限 效 应 。 另 一 类 不 敏 感 的 因 变 量 的 例 子 是 低 限 效

7、应 , 即 要 求 被 试完 成 的 任 务 过 于 困 难 , 所 有 不 同 水 平 的 自 变 量 都 获 得 很 差 的 结 果 , 并 且 没 有 什 么差 别 时 , 实 验 中 就 出 现 了 低 限 效 应 。4 、 额 外 变 量 : 自 变 量 以 外 , 能 影 响 因 变 量 变 化 的 因 素 叫 做 额 外 变 量 。有 些 额 外 变 量 我 们 可 以 采 取 措 施 将 其 消 除 , 有 些 额 外 变 量 却 是 没 法 消 除 的 , 控 制这 些 额 外 变 量 最 好 的 办 法 , 就 是 让 它 们 在 各 种 实 验 条 件 下 都 保 持 恒

8、 定 。 因 此 , 额外 变 量 就 是 在 实 验 中 应 该 保 持 恒 定 的 变 量 。如 果 选 定 的 自 变 量 与 一 些 未 控 制 好 的 因 素 ,即 额 外 变 量 共 同 造 成 了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这 就 叫 自 变 量 的 混 淆 。 因 此 也 可 以 说 , 额 外 变 量 就 是 潜 在 的 自 变 量 。5 、 多 于 一 个 自 变 量 的 实 验优 点 :( 1) 做 一 项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自 变 量 的 实 验 , 比 分 别 做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实 验 效 率 要 高 ;( 2 ) 做 一 项 实 验 比

9、 分 别 做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实 验 , 易 于 保 持 额 外 变 量 的 恒 定 ;( 3 ) 也 是 最 重 要 的 ,在 几 个 自 变 量 同 时 并 存 的 情 形 下 所 概 括 的 实 验 结 果 , 比 从 几个 单 独 实 验 所 概 括 的 结 果 更 有 价 值 , 更 接 近 生 活 实 际 。6 、 交 互 作 用 : 在 一 项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自 变 量 的 实 验 里 , 一 个 自 变 量 的 效 果 , 在另 外 一 个 自 变 量 的 每 一 水 平 上 不 一 样 , 这 就 叫 自 变 量 的 交 互 作 用 。7 、

10、 心 理 实 验 的 一 些 规 则( 1 ) 自 变 量 至 少 是 以 两 种 水 平 存 在 的 。 换 句 话 说 , 自 变 量 不 能 只 有 一 个 水 平 , 一个 水 平 不 能 反 映 事 物 的 变 化 , 它 自 然 也 不 能 引 起 因 变 量 的 变 化 。( 2 ) 当 把 实 验 结 果 作 图 表 示 时 , 只 有 一 个 自 变 量 的 实 验 ,自 变 量 总 是 用 横 坐 标 表示 , 因 变 量 则 用 纵 坐 标 表 示 。 如 果 实 验 包 括 两 个 以 上 的 自 变 量 , 那 么 , 一 个 自 变量 用 横 坐 标 表 示 , 其

11、 余 自 变 量 则 画 在 图 上 ; 因 变 量 永 远 用 纵 坐 标 表 示 。( 3 ) 交 互 作 用 反 映 在 图 中 , 表 现 为 图 中 的 线 是 交 叉 的 。 如 果 图 中 的 线 是 平 行 的 ,就 说 明 该 实 验 不 存 在 交 互 作 用 。8 、 主 试 、 被 试 、 指 示 语 、 实 验 者 效 应( 1 ) 主 试 就 是 实 验 者 , 即 主 持 实 验 的 人 , 他 要 向 被 试 者 交 代 任 务 , 让 被 试 者 熟 悉实 验 的 要 求 ; 他 要 向 被 试 发 出 刺 激 ,并 通 过 实 验 收 集 实 验 的 资 料

12、 , 即 被 试 的 反 应 。( 2 ) 被 试 就 是 实 验 对 象 , 他 接 受 主 试 发 来 的 刺 激 , 并 作 出 反 应 。( 3 ) 在 做 实 验 以 前 , 主 试 者 向 被 试 者 交 代 任 务 , 即 告 诉 他 实 验 的 要 求 , 他 应 该 怎么 做 , 这 些 话 叫 指 示 语 。 指 示 语 应 该 标 准 化 , 常 把 指 示 语 用 口 语 的 方 式 写 下 来 ,念 给 被 试 听 , 或 录 下 音 放 给 被 试 听 。对 指 示 语 的 要 求 是 : 在 同 一 个 实 验 中 , 指 示 语 前 后 应 统 一 ; 指 示

13、语 要 让 被 试能 听 得 懂 , 不 要 用 心 理 学 上 的 专 门 术 语 ; 在 做 实 验 安 排 的 时 候 , 应 该 尽 量 考 虑到 被 试 过 去 的 经 验 和 习 惯 , 要 向 被 试 交 代 清 楚 , 解 除 他 的 顾 虑 ; 指 示 语 一 定 要准 确 , 全 面 。 为 了 避 免 额 外 变 量 的 影 响 , 指 示 语 还 要 简 明 、 扼 要 , 不 能 让 人 产 生歧 义 。( 4 ) 实 验 者 效 应 : 主 试 者 的 态 度 对 实 验 结 果 造 成 的 影 响 统 称 为 实 验 者 效 应 。防 止 实 验 者 效 应 的

14、方 法 很 多 , 例 如 , 用 主 试 和 被 试 都 不 知 道 实 验 结 果 的 正 确 与 否的 双 盲 实 验 ; 不 让 主 试 与 被 试 接 触 , 让 整 个 实 验 都 在 计 算 机 上 实 现 。第 二 章实 验 设 计1 、 组 间 设 计 与 组 内 设 计组 间 设 计 : 把 数 目 相 同 的 被 试 分 配 到 自 变 量 的 不 同 水 平 或 不 同 的 自 变 量 上 进 行 的实 验 。组 内 设 计 : 每 个 被 试 都 要 轮 流 分 配 到 自 变 量 的 不 同 水 平 , 或 不 同 的 自 变 量 上 进 行实 验 。2 、 组 内

15、 设 计 的 优 点( 1 ) 可 以 消 除 被 试 的 个 别 差 异 对 实 验 的 影 响( 2 ) 适 于 研 究 练 习 的 阶 段 性( 3 ) 可 以 节 省 大 量 被 试3 、 组 间 设 计 的 优 点在 组 间 设 计 的 条 件 下 , 每 个 被 试 只 对 一 种 自 变 量 作 反 应 , 因 此 , 一 种 自 变 量 , 或者 叫 做 实 验 条 件 , 不 会 影 响 另 一 种 自 变 量 , 这 就 避 免 了 自 变 量 之 间 的 相 互 影 响 。如 果 我 们 事 先 知 道 不 同 的 自 变 量 会 相 互 作 用 , 我 们 必 须 采

16、用 组 间 设 计 。4 、 组 间 设 计 的 缺 点 及 其 克 服 方 法( 1 ) 组 间 设 计 的 缺 点 在 于 ,分 配 到 各 实 验 条 件 下 的 被 试 ,可 能 在 各 方 面 不 是 等 同的 , 如 果 是 这 样 , 那 么 , 不 同 实 验 条 件 造 成 的 差 异 , 也 可 能 是 由 于 被 试 的 差 别 引起 的 。( 2 ) 克 服 组 间 设 计 缺 点 的 方 法 有 : 匹 配 被 试 , 即 对 全 部 被 试 进 行 预 备 测 验 , 测验 的 性 质 与 正 式 实 验 的 性 质 是 类 似 的 , 或 者 说 是 相 关 的

17、, 然 后 按 测 验 成 绩 均 匀 地形 成 组( 有 多 少 实 验 条 件 就 分 多 少 组 ); 按 随 机 的 原 则 把 被 试 分 配 到 各 组 中 去 。5 、 组 内 设 计 的 缺 点 及 克 服 其 缺 点 的 方 法( 1 ) 组 内 设 计 的 缺 点 在 于 ,一 种 实 验 条 件 下 的 操 作 , 将 会 影 响 另 一 种 实 验 条 件 下的 操 作 , 也 就 是 说 , 实 验 的 顺 序 会 造 成 麻 烦 , 自 变 量 可 能 与 练 习 或 疲 劳 的 因 素 发生 混 淆 。( 2 ) 消 除 组 内 设 计 缺 点 的 方 法 有 :

18、 完 全 平 衡 的 方 法 ; 拉 丁 方 的 方 法 。6 、 混 合 设 计 : 一 项 实 验 中 既 用 组 内 设 计 又 用 组 间 设 计 叫 做 混 合 设 计 。 一 般 说 来 ,如 果 一 种 自 变 量 很 可 能 会 影 响 另 一 种 自 变 量 ,那 么 对 这 些 自 变 量 按 组 间 设 计 安 排 ,其 余 的 自 变 量 则 按 组 内 设 计 。7 、 p. 2 7 上 的 图2 - 5 : 背 诵 方 式 与 时 间 对 延 缓 再 认 的 影 响这 个 实 验 中 的 自 变 量 、 因 变 量 各 是 什 么 ? 这 个 实 验 采 用 的 是

19、 什 么 设 计 , 为 什 么 ?这 个 实 验 获 得 了 什 么 样 的 结 果 , 存 在 不 存 在 交 互 作 用 ?实 验 的 自 变 量 有 两 个 : 一 是 记 忆 的 方 法 , 它 有 4 个 实 验 条 件 ( 数 字 、 复 述 句 子 和想 象 ) ; 一 是 背 诵 时 间 , 它 有 5 个 实 验 条 件 ( 背 诵 2 、 4、 8 、 1 6 、 2 0 秒 ) 。 因 变量 是 再 认 的 正 确 率 。 这 个 实 验 运 用 的 是 混 合 设 计 : 记 忆 方 法 是 组 间 设 计 , 即 每 一个 被 试 只 用 一 种 方 法 记 , 因

20、 为 各 记 忆 方 法 之 间 将 产 生 自 变 量 的 混 淆 。 背 诵 时 间 是组 内 设 计 , 即 每 个 被 试 都 要 做 几 种 背 诵 时 间 的 实 验 。 因 为 属 于 练 习 阶 段 的 实 验 只能 采 用 组 内 设 计 。本 实 验 的 结 果 说 明 , 四 种 记 忆 方 法 想 象 的 效 果 最 好 , 其 次 是 句 子 、 复 述 , 数 字 的效 果 最 差 。 四 种 方 法 都 是 随 着 背 诵 时 间 的 延 长 记 忆 的 效 果 越 来 越 好 。自 变 量 之 间 不 存 在 交 互 作 用 , 因 为 图 中 的 四 条 线

21、没 有 交 叉 , 都 随 着 背 诵 时 间 的 延长 而 提 高 再 认 的 正 确 率 。8 、 设 计 一 个 实 验 检 查 两 种 饮 料 哪 种 更 受 消 费 者 欢 迎两 种 饮 料 分 别 为 A 和 B。取 两 个 一 模 一 样 的 杯 子 ,既 没 有 字 母 ,也 没 有 任 何 其 他 不同 的 标 记 可 以 让 被 试 看 见 或 摸 得 到 。两 种 饮 料 分 别 倒 进 两 只 杯 里 ,让 被 试 者 品 尝 ,并 指 出 他 更 喜 欢 哪 种 饮 料 。 一 半 被 试 先 饮 A, 然 后 饮 B; 另 一 半 被 试 先 饮 B, 然 后饮 A

22、。分 别 统 计 选 取 两 种 饮 料 的 消 费 者 的 数 量 ,选 取 哪 种 饮 料 的 被 试 者 多 ,哪 种 饮料 就 更 受 消 费 者 欢 迎 。9 、 设 立 控 制 组 , 或 叫 对 照 组 的 实 验设 计 一 个 验 证 是 否 存 在 前 摄 抑 制 和 倒 摄 抑 制 的 实 验 。找 两 组 人 数 和 条 件 都 相 等 的 被 试 , 分 别 为 实 验 组 和 控 制 组 。 制 定 两 个 识 记 材 料A和 B。两 组 被 试 都 学 习 材 料 A,而 且 学 习 的 时 间 或 遍 数 都 相 等 。只 是 在 学 习 之 前 控 制 组 不学

23、 习 别 的 材 料 ,实 验 组 则 学 习 材 料 B。学 习 完 材 料 A 之 后 间 隔 相 等 的 时 间 检 查 两 组被 试 对 材 料 A 的 保 存 量 。 如 果 两 组 成 绩 相 等 说 明 不 存 在 干 扰 的 作 用 ; 如 果 实 验 组的 成 绩 低 于 控 制 组 ,说 明 实 验 组 在 学 习 材 料 A 之 前 学 习 了 材 料 B,产 生 了 前 摄 抑 制的 作 用 。两 组 被 试 都 学 习 材 料 A , 而 且 学 习 的 时 间 或 遍 数 都 相 等 。 只 是 学 习 之 后 , 在 相 等的 间 隔 时 间 里 ,控 制 组 不

24、 学 习 别 的 材 料 ,而 实 验 组 则 学 习 材 料 B。然 后 检 查 两 组 被试 对 材 料 A 的 保 存 量 。 如 果 两 组 成 绩 相 等 说 明 不 存 在 干 扰 作 用 , 若 实 验 组 的 成 绩低 于 控 制 组 ,说 明 实 验 组 在 学 习 材 料 A 之 后 学 习 了 材 料 B,产 生 了 倒 摄 抑 制 的 作 用 。1 0 、 非 实 验 的 研 究 方 法( 1 ) 非 实 验 方 法 的 两 个 特 点 : 第 一 , 我 们 不 能 操 纵 自 变 量 ; 第 二 , 在 收 集 资 料 的过 程 中 , 我 们 不 得 不 面 对

25、现 实 , 听 任 事 情 的 自 然 发 展 。( 2 ) 自 然 观 察 法 , 在 自 然 的 情 景 中 对 行 为 所 作 的 仔 细 观 察 。进 行 自 然 观 察 时 , 观 察 者 必 须 作 为 局 外 人 进 行 观 察 , 不 得 干 预 正 在 进 行 的 活 动 。自 然 观 察 不 能 提 供 对 现 象 的 因 果 解 释 , 但 可 给 研 究 者 提 供 丰 富 的 材 料 , 让 他 从 中提 出 问 题 , 提 出 假 设 。( 3) 调 查 法 , 其 目 的 在 于 确 定 人 们 对 某 一 特 殊 问 题 的 感 受 。进 行 调 查 要 注 意

26、 两 个 问 题 : 第 一 , 调 查 的 样 本 要 随 机 选 取 , 第 二 , 调 查 问 题 必 须表 达 准 确 , 不 能 产 生 歧 义 。( 4 )相 关 法 ,考 察 两 种 测 量 是 否 相 关 及 相 关 的 程 度 。相 关 有 正 相 关 ,也 有 负 相 关 。但 相 关 并 不 必 然 是 原 因 。( 5 ) 个 案 法 , 又 称 个 案 历 史 技 术 , 它 是 对 某 一 特 殊 人 物 的 深 入 研 究 , 因 此 个 案 法强 调 的 是 个 别 差 异 。第 三 章心 理 物 理 学 方 法心 理 物 理 学 的 创 始 人 是 费 希 纳

27、 , 费 希 纳 给 心 理 物 理 学 下 的 定 义 是 : 心 理 物 理 学 是一 门 研 究 心 身 之 间 或 心 物 之 间 函 数 关 系 的 精 密 科 学 。第 一 节感 觉 阈 限 的 测 量1 、 感 觉 阈 限( 1 ) 感 觉 阈 限 , 或 者 绝 对 阈 限 是 , 有 感 觉 与 无 感 觉 分 界 线 上 的 刺 激 强 度 , 或 者 在5 0 的 试 验 次 数 中 引 起 感 觉 的 刺 激 值 。( 2 )差 别 阈 限 则 是 在 5 0 的 试 验 次 数 中 引 起 感 觉 差 别 的 最 小 刺 激 增 量 。这 个 最 小的 变 化 量 叫

28、 做 差 别 感 觉 阈 限 , 又 叫 差 别 阈 限 或 最 小 可 觉 差 , 简 称 作 j. n. d 。2 、 韦 伯 定 律E. H. 韦 伯 发 现 ,同 类 感 觉 刚 刚 能 觉 察 到 的 差 别 ,与 原 来 刺 激 强 度 的 比 例 是 恒 定 的 。用 公 式 表 示 即 : I / I K 。 式 中 I 为 原 来 刺 激 的 强 度 ; I 为 刺 激 的 增 量 ,即 最 小 可 觉 差 ; K 是 相 对 差 别 阈 限 ,又 称 韦 伯 比 值 或 韦 伯 分 数 。韦 伯 发 现 的 这 个 规律 就 叫 韦 伯 定 律 。 研 究 表 明 , 不

29、同 感 觉 道 的 K 值 是 不 同 的 。 研 究 还 表 明 , 韦 伯 定律 只 适 用 于 中 等 刺 激 强 度 的 范 围 。3 、 最 小 变 化 法( 1 ) 什 么 是 最 小 变 化 法在 运 用 最 小 变 化 法 测 定 绝 对 阈 限 的 时 候 , 首 先 要 确 定 一 系 列 间 距 较 小 又 相 等 的 刺激 , 并 交 替 地 按 由 弱 到 强 ( 递 增 系 列 ) ; 或 由 强 到 弱 ( 递 减 系 列 ) 给 予 被 试 者 ,每 一 系 列 刺 激 的 起 始 点 都 不 一 样 , 让 被 试 者 报 告 有 感 觉 或 无 感 觉 。

30、被 试 者 从 一 类感 觉 到 另 一 类 感 觉 的 转 折 点 , 就 是 这 个 系 列 的 感 觉 阈 限 值 。 把 所 有 系 列 的 阈 限 值平 均 起 来 , 即 得 到 整 个 实 验 的 阈 限 值 。( 2 ) 容 易 产 生 的 误 差 及 其 克 服 的 方 法习 惯 误 差 : 被 试 者 习 惯 于 原 来 的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 因 而 使 转 折 点 向 后 推 延 。期 望 误 差 : 被 试 者 知 道 刺 激 是 连 续 变 化 的 , 他 可 能 会 期 望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变 化尽 快 到 来 , 这 样 就 会

31、提 前 作 出 反 应 。克 服 习 惯 误 差 和 期 望 误 差 的 方 法 是 刺 激 的 变 化 按 递 增 和 递 减 的 系 列 安 排 。定 势 的 作 用 , 如 果 刺 激 都 从 同 样 的 强 度 开 始 , 被 试 就 会 按 刺 激 的 次 数 进 行 反 应 ,即 产 生 定 势 的 作 用 。 为 防 止 定 势 的 作 用 , 在 安 排 刺 激 系 列 时 , 每 一 个 系 列 的 起 始点 都 不 应 该 一 样 。( 3 ) 差 别 阈 限 的 测 定在 比 较 刺 激 与 标 准 刺 激 进 行 比 较 的 时 候 , 从 比 较 刺 激 小 于 标

32、准 刺 激 到 等 于 标 准 刺激 的 转 折 点 是 下 限 ; 从 比 较 刺 激 等 于 标 准 刺 激 到 大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转 折 点 是 上 限 。上 限 与 下 限 之 间 叫 不 肯 定 间 距 , 或 叫 相 等 地 带 。差 别 阈 限 等 于 l 2 不 肯 定 间 距 ;绝 对 差 别 阈 限 和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例 叫 相 对 差 别 阈 限 ,它 就 是 韦 伯 比 值 。不 肯 定 间 距 的 中 点 叫 主 观 相 等 点 。 它 的 含 义 是 , 被 试 在 作 比 较 时 , 实 际 上 是 以 不肯 定 间 距 的 中 点 为 标 准

33、 来 进 行 比 较 的 , 所 以 把 它 叫 做 主 观 相 等 点 。4 、 恒 定 刺 激 法( 1 ) 用 恒 定 刺 激 法 测 定 感 觉 阈 限 时 , 要 先 选 定 几 个 刺 激 。 一 般 是 用 最 小 变 化 法 粗略 地 测 定 出 被 试 相 关 的 阈 限 值 , 把 比 阈 限 值 强 或 弱 的 几 个 刺 激 定 为 实 验 中 所 要 用的 恒 定 刺 激 。 这 些 刺 激 中 强 度 最 大 的 要 有 90 9 5 的 可 能 性 被 感 觉 到 ; 强 度 最小 的 要 有 5 1 0 的 可 能 性 被 感 觉 到 。然 后 ,在 最 强 和

34、 最 弱 的 刺 激 之 间 按 相 等 的间 距 确 定 几 个 刺 激 。 每 个 刺 激 呈 现 的 次 数 相 等 , 整 个 实 验 的 程 序 按 随 机 的 顺 序 排列 。统 计 出 每 个 刺 激 被 感 觉 到 的 百 分 数 , 再 用 直 线 内 插 法 , 或 者 平 均 Z 分 数 法 、 最 小二 乘 法 计 算 出 5 0 %的 次 数 引 起 感 觉 的 刺 激 强 度 , 这 个 强 度 就 是 所 测 的 阈 限 值 。( 2 ) 用 恒 定 刺 激 法 对 差 别 阈 限 的 测 量首 先 要 确 定 标 准 刺 激 和 比 较 刺 激 , 让 标 准

35、刺 激 与 每 一 个 比 较 刺 激 进 行 比 较 。 每 对刺 激 按 随 机 方 式 呈 现 。两 类 回 答 的 实 验 当 只 允 许 被 试 做 强 或 弱 两 类 回 答 时 ,计 算 阈 限 值 要 用 7 5%的 差 别 阈 限 计 算 方法 。即 取 7 5 次 感 觉 强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作 为 相 等 地 带 的 上 限 ;取 2 5 次 感觉 强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作 为 相 等 地 带 的 下 限 , 1 / 2( 上 限 下 限 ) 就 是 差 别 阈限 。 为 什 么 不 用5 0 %次 感 觉 强 于 标 准 刺

36、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来 计 算 差 别 阈 限 呢 ? 因 为 有5 0 次 感 觉 强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实 际 上 是 不 能 与 标 准 刺 激 区 分 的 比 较 刺 激 。三 类 回 答 的 实 验 阈 限 值 的 计 算 : 相 等 地 带 的 上 限 为 5 0 次 强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 相 等 地 带的 下 限 为 5 0 次 弱 于 标 准 刺 激 的 比 较 刺 激 。 1 / 2 ( 上 限 下 限 ) 即 为 差 别 阈 限 。 为 什 么 用 恒 定 刺 激 法 测 量 差 别 阈 限 时 只 允 许 被 试 作

37、 两 类 回 答 呢 ?因 为 , 如 果 允 许 被 试 做 三 种 回 答 , 即 强 、 弱 和 相 等 的 回 答 时 , 被 试 的 态 度会 大 大 地 影 响 相 等 地 带 的 大 小 。 如 果 被 试 十 分 自 信 , 说 相 等 的 次 数 就 少 , 相 等 地带 就 小 , 导 致 差 别 阈 限 也 小 ; 反 之 , 如 果 被 试 十 分 谨 慎 , 则 说 相 等 的 次 数 就 多 ,相 等 地 带 大 , 导 致 差 别 阈 限 较 大 。 说 明 三 类 回 答 的 实 验 易 受 被 试 个 性 的 影 响 , 因而 人 们 一 般 更 偏 爱 两

38、类 回 答 的 实 验 方 法 。在 用 恒 定 刺 激 法 测 量 差 别 阈 限 时 , 可 能 产 生 的 误 差 及 其 克 服 的 方 法 :标 准 刺 激 和 比 较 刺 激 是 相 继 呈 现 的 , 这 就 可 能 产 生 时 间 误 差 。 为 消 除 时 间 误 差 ,在 安 排 实 验 顺 序 的 时 候 , 标 准 刺 激 在 前 和 比 较 刺 激 在 前 的 次 数 应 该 各 占 一 半 , 而且 其 顺 序 应 该 是 随 机 的 , 被 试 者 只 回 答 后 边 的 刺 激 比 前 边 强 还 是 弱 。5 、 平 均 差 误 法( 1 ) 实 验 者 规

39、定 一 个 刺 激 为 标 准 刺 激 , 然 后 要 求 被 试 调 节 另 一 个 比 较 刺 激 , 使 后者 在 感 觉 上 与 标 准 刺 激 相 等 。 事 实 上 不 可 能 每 次 都 能 把 比 较 刺 激 调 节 的 和 标 准 刺激 一 样 。 这 样 , 每 一 次 比 较 就 会 得 到 一 个 误 差 , 把 多 次 比 较 的 误 差 平 均 起 来 就 得到 平 均 误 差 。 因 为 平 均 误 差 与 差 别 阈 限 成 正 比 , 所 以 可 以 用 平 均 误 差 来 表 示 差 别阈 限 值 。( 2 ) 求 平 均 误 差 的 方 法 有 两 种 :

40、 一 种 是 把 每 次 调 节 的 结 果 ,与 标 准 刺 激 之 差 的 绝对 值 平 均 起 来 作 为 差 别 阈 限 ; 另 一 种 是 把 每 次 调 节 的 结 果 , 与 主 观 相 等 点 之 差 的绝 对 值 平 均 起 来 作 为 差 别 阈 限 。 主 观 相 等 点 就 是 相 等 地 带 的 中 点 , 等 于 每 次 比 较结 果 的 平 均 数 。( 3 ) 在 运 用 平 均 差 误 法 测 量 感 觉 阈 限 时 , 容 易 产 生 动 作 误 差 和 空 间 误 差 。 为 了 消除 动 作 误 差 , 被 试 从 长 于 和 短 于 标 准 刺 激 处

41、 , 开 始 调 节 比 较 刺 激 的 次 数 要 各 占 一半 ; 为 了 消 除 空 间 误 差 , 标 准 刺 激 在 左 边 和 右 边 的 次 数 也 应 各 占 一 半 。第 二 节信 号 检 测 论当 既 有 信 号 又 有 噪 音 的 情 况 下 , 回 答 有 信 号 叫 击 中 ; 把 信 号 当 成 了 噪 音 , 回 答 没信 号 叫 漏 报 ;当 只 有 噪 音 没 有 信 号 的 情 况 下 , 回 答 没 有 信 号 叫 正 确 否 定 ; 把 噪 音 当 成 了 信 号 ,回 答 有 信 号 叫 虚 报 。第 三 节心 理 量 表1 、 三 种 心 理 量 表

42、 : 顺 序 量 表 、 等 距 量 表 和 比 例 量 表 。2 、 等 距 量 表 的 制 作费 希 纳 用 差 别 阈 限 的 方 法 制 作 等 距 量 表 的 时 候 , 发 现 了 费 希 纳 定 律 。 如 果 我 们 要用 差 别 阈 限 的 方 法 来 制 作 等 距 量 表 的 话 , 其 结 果 将 和 费 希 纳 的 结 果 一 致 , 因 而 会支 持 费 希 纳 定 律 。费 希 纳 定 律 的 表 达 式 是 : RK l g S0 Kl g ( 1 W)3 、 比 例 量 表 的 制 作( 1 ) 斯 蒂 文 斯 用 数 量 估 计 法 制 作 比 例 量 表

43、的 时 候 , 发 现 了 斯 蒂 文 斯 定 律 。( 2 )如 果 我 们 用 数 量 估 计 法 来 制 作 比 例 量 表 的 话 ,其 结 果 将 和 斯 蒂 文 斯 的 结 果 相一 致 , 因 而 会 支 持 斯 蒂 文 斯 定 律 。( 3 ) 斯 蒂 文 斯 定 律 , 或 叫 幂 定 律 , 是 说 心 理 量 是 物 理 量 的 幂 函 数 。 如 果 以 S 代 表心 理 量 , I 代 表 物 理 量 , a 、 b 代 表 常 数 , 那 么 , 幂 定 律 可 以 写 成S b I a( 4 ) 什 么 是 数 量 估 计 法数 量 估 计 法 就 是 让 被 试

44、 对 各 种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的 大 小 , 直 接 用 数 字 来 表 示 。 一般 是 先 给 被 试 一 个 标 准 刺 激 , 让 他 用 一 个 数 字 来 表 示 这 个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的 大小 。 然 后 再 给 被 试 其 他 的 刺 激 , 让 他 根 据 这 些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 与 标 准 刺 激 所引 起 的 感 觉 进 行 比 较 , 分 别 用 数 字 来 表 示 这 些 比 较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感 觉 的 大 小 。 比较 刺 激 有 比 标 准 刺 激 强 的 , 也 有 比 标 准 刺 激 弱 的 。

45、 标 准 刺 激 不 能 太 大 , 比 较 刺 激与 它 比 较 时 的 顺 序 安 排 应 是 随 机 的 。4 、 顺 序 量 表 的 制 作( 1 ) 等 级 排 列 法( 2 ) 对 偶 比 较 法在 运 用 对 偶 比 较 法 制 作 顺 序 量 表 时 , 要 先 将 样 品 两 两 配 成 对 , 一 对 一 对 地 放 到 被试 者 面 前 , 让 他 从 两 个 样 品 中 挑 选 出 一 个 更 喜 欢 的 来 。 由 于 把 每 对 样 品 呈 现 给 被试 时 , 或 一 左 一 右 , 或 一 前 一 后 。 这 样 便 会 产 生 空 间 误 差 或 时 间 误

46、差 。 为 了 消 除这 些 误 差 , 应 该 把 每 对 样 品 让 被 试 比 较 两 次 。 当 每 对 样 品 第 二 次 出 现 时 , 它 们 呈现 的 位 置 或 时 间 先 后 , 要 和 第 一 次 相 反 。 整 个 实 验 中 每 对 样 品 比 较 的 顺 序 完 全 是随 机 安 排 的 。 把 每 个 样 品 被 选 中 的 次 数 统 计 出 来 , 再 按 选 中 次 数 的 大 小 排 成 队 ,选 中 次 数 最 多 的 就 是 最 受 欢 迎 的 , 以 此 类 推 便 是 顺 序 量 表 。第 四 章反 应 时 间第 一 节反 应 时 的 种 类1 、

47、 反 应 时 间 是 从 刺 激 呈 现 到 被 试 作 出 反 应 之 间 间 隔 的 时 间 , 简 称 反 应 时 。反 应 时 相 当 于 从 刺 激 到 反 应 的 潜 伏 期 , 心 理 学 家 常 把 反 应 时 作 为 反 应 变 量 , 因 而为 心 理 学 家 观 察 心 理 操 作 打 开 了 一 个 窗 口 。2 、 邓 德 斯A、 B 和C 反 应 时( 1 ) A 反 应 时 间 , 又 称 简 单 反 应 时 间 。 它 是 一 个 单 一 简 单 刺 激 与 被 试 作 出 单 一简 单 反 应 之 间 最 小 的 延 迟 时 间 。( 2 ) B 反 应 时 间 , 又 称 选 择 反 应 时 间 。 它 有 两 个 ( 或 多 于 两 个 ) 的 刺 激 , 要 求 被试 对 每 一 个 刺 激 都 作 出 不 同 的 反 应 。( 3 ) C 反 应 时 间 又 称 辨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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