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络空间的自我伦理_社会学论文社会学论文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正直的人(epieiks)是自爱(philauts)的。正直的人对自己始终能够保持其正直(eiks) ,真诚的人(spudais)对自己始终能够表现其真诚(spudee) 。所以,善良的人愿意与自己做朋友,从不回避自己,坦荡地回味过往;卑劣的人则灵魂分崩离析,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憎恶自己,逃避自己,时常处于悔恨之中。显然,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自爱是伦理意味上的自我关照,倘由此意味之自爱依“黄金律”推己及人就形成了对他人的关照。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亦讲究修齐治平和慎独之道。故如何善待自我,乃是一个基础性的伦理问题。先有生活后
2、有伦理,网络空间为自我伦理的建构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迫切要求。人透过网络面对世界,网络既是敞开的窗口和自我电子书写的界面,也是隔离人与世界的帷幕,这时主体不仅照面他者的电子书写,而且必须面对身体与心灵同在的自我。这种情境是以往人们从未遭遇过的,自我在真实与幻想、幻想与幻想之间不停的转换,自我如同通过多棱镜的复合光,被分解为离散的谱线。如何从“精神分裂”中获得创造的激情,而又不至于丧失相对稳定的自我认同?如何让幻像带来愉悦而又不沦为多重身份的“自恋狂”?如何避免上瘾和沉溺?如何使自我在网络这一新的境遇中获得幸福的生活?毋庸置疑,要实现这些诉求,必须建构一种网络空间的自我伦理。1网络依赖与网际自我异化
3、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生活使很多人对网络产生了依赖感,常见的情况是轻度依赖,即习惯了上网的人一旦无法上网就会有一种缺失感,而另一部分人的依赖程度则较深,进一步表现为网络沉迷(bsessin)甚至网络沉溺。网络沉迷现象是一种中度的网络依赖。所谓网络沉迷,指一些人在一段时间内被网络空间中五花八门的信息和新奇的交往方式所吸引,将大量的精力投注在网络上,甚至对其他事物提不起兴趣。网络沉迷会导致轻度的“强迫性沉迷异常” (bsessive-pulsivedisrder)症状,例如有一个人对电子邮件产生了这种症状,总是一再修改邮件的内容,直到感觉“完美” 。从心理现象比较的角度来看,网络沉迷是一种“乐此不疲”和
4、“乐不思蜀”的现象,这与科学家和艺术家们的“入迷”现象十分类似,也同青少年的“追星”活动相象。值得指出的是,在发生网络沉迷的情况下,个人还拥有基本的自制能力,日常生活未陷入紊乱:(1 )一般没有“上瘾效应” ,即不需要一次比一次增加 “剂量”来获得满足感;(2 )许多网络沉迷者会向人夸耀其上网经历,而一般不会隐瞒上网情况,也不以上网作为对真实生活的逃避;(3)基本上不会过于影响学习、工作、财务支出和真实的人际交往。这是人们遇到感兴趣的事物时所常见的一种行为表现,而且这种现象在持续一段时间后往往会自然减轻。当网民对网络的依赖过于强烈,甚至使日常生活出现紊乱的时候,所发生的是重度网络依赖即网络沉溺
5、现象。目前,在媒体和网络上,有许多关于网络沉溺(additin )的案例和各种“网络沉溺检查表” ,网络沉溺现象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从行为心理现象上讲, “沉溺”是一种持续性强迫、且具有伤害性的物质使用行为,一旦停止,会出现焦虑、颤抖、沮丧、绝望等“退缩症状” (ithdraalsypts) 。纽约精神病学家戈德堡医师(Dr.IvanGldberg)创造了“互联网痴迷错乱” (Internetadditindisrder )一词,提出了一组评估网络沉溺症的量表。其主要内容是:想一想,过去一年来,你是否经历过下列状况:1当你不上网时,还一直想着上网。2你愈来愈需要以上网来满足自己。3你无法控制你上
6、网的时间。4当你试图减少或停止上网的时候,就会觉得不安或易怒。5你将上网视为逃避问题或纾解负面情绪的方式。6你对家人或朋友隐瞒你对网络的涉入程度。7因为上网而危及你的人际关系、工作、就学或就业的情况。8即使你花费巨额上网费用,你还是坚持要上网。9当你下了网络之后会有“ 退缩症状” 。10你停留在网络的时间经常比预定的时间长。如果满足四项或四项以上,你就可能已经罹患网络沉溺症或“互联网痴迷错乱症” 。除了症状 1 在网络沉迷中也有一定程度的表现外,其余症状使网络沉溺与网络沉迷得以区分。对于这种说法许多人有不同的看法。极力主张网络的正面影响的唐泰普史考特在N 世代:主导 21 世纪的数位新新族群一
7、书中援引了相关的反对意见。一位叫艾利森的心理学家认为,媒体的种种责难根本是错误的,真正出现沉溺行为的人,通常都有沉溺的人格特质。 生活在屏幕上:网络时代的身份认同 (直译名)一书的作者,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雪利特克(SherryTurkle)则感到“恨透了”网络沉溺这个名词。她指出,充斥在社会上的网络沉溺的说法,似乎让大家都变得愚蠢,它无视这个现象的复杂性,根本蒙蔽了我们的眼睛,在网络中使用沉溺这一有特定意义的词,令我们无法接近网络上有趣的对话及其意义。一位名为哈瑞尔的博士声称,孩子们虽然承认沉溺于网际,但他们不相信网络对他们有害。毫无疑问的是,与夸大网络沉溺的做法一样,否定网络沉溺的存在无疑也
8、是有失偏颇的“鸵鸟政策” ,其背后大约是公民自由主义之类的意识形态情结。这些争论使我们看到,在网络沉溺这个问题上,我们还需要对网络沉溺的心理动力机制作深入反思。从表面上看,某些类型的人更容易沉溺于网络,如缺乏自制力和曾经沉溺于其他事物的人,生活窘迫者,抑郁症患者等。进一步的心理分析表明,其心理动力机制是个人力图控制环境和竭力表现自我的权力欲望,正是因为网络比较容易满足真实生活中的受挫者的这些欲望,导致他们较其他人更容易沉溺于网络。而且,这种机制普遍作用于上网者,在这种心理动力机制的作用下,一旦网民体会到网络比真实生活更容易满足其权力欲望,就有可能诱发网络沉溺。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讲,网络沉迷和网
9、络沉溺具有一定的自我治疗作用。网络沉迷的初衷是寻求快乐,这种快乐对很多人来讲就是纯粹的能够直觉的快乐,当然其中也有哲学家们津津乐道的探索和创造的快乐。很多网络沉迷者在上网几个月之后,便开始对网络情爱、聊天和角色扮演感到厌倦,网络沉迷的自我治疗功能就显露出来了:沉迷是为了不沉迷。另外,网络沉迷如同定期旅游一样,还可以缓解真实生活的压力,使人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放逐和“暂停” 。许多人沉溺于网络的初衷是通过虚拟生活的满足回避现实的不愉快,如果他有足够的资源使他能够沉溺于网络中而不至于使真实生活狼狈不堪,他也许最终能够在心情好转之后恢复到正常状态。然而,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的自我治疗功能的实现是没有保障的
10、。在许多情况下,放纵比自制更容易发生,结果便可能导致一系列网际自我异化现象。所谓自我异化,是指自我的行为后果减少了可能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同时也未必增加了他人可能的幸福)的现象。网际自我异化则特指自我醉心于网络空间中的信息采集,专注或痴迷于通过网络电子化身所拥有的虚拟生活,但结果并未使自我获得稳定的满足感,甚至还加剧了焦虑,导致了自我控制能力的丧失。具体而言,由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所导致的网际自我异化大致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 ) “数码焦虑” (digitaldistress) 。虽然网络信息技术有助于推动经济、加速生产、丰富人的生活,但其发展未免太过迅速,将人们带入了一个“讯息密集”社会(
11、“essagedense”siety) ,导致了一系列的数码焦虑症状。网络空间的信息流不分昼夜地左右着人们的生活,快节奏、高刺激的社会使许多人的精神不堪重负,他们宁愿放弃上网,重回“无网”的生活。另一些人则反常地上瘾着魔,但在短暂的兴奋之后,出现了难以集中注意力的“注意力匮乏性紊乱” (attentindefiitdisrder) 、难以适应日益加快的信息流的“信息生物学匮乏综合症” (inf-bilgialinadequaysyndre) 、感到原本为整体的自我被割裂的“碎片症” (fragentia) 。创造了网络空间这一词汇的吉布森,将这些由信息过剩所造成的失调总称为神经削弱综合症(ne
12、rveattenuatinsyndre) ,又名“黑色眩晕” (theblakshake) 。戴维. 申克则进一步罗列了其症状:心血管压力增加、视力下降、思维混乱、挫折感、判断力下降、助人为乐之心减弱、过分自信。透过这些现象,我们看到,网络空间的信息爆炸在使人们的选择机会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强烈的自我恐惧,这就是数码焦虑的实质。网络的强大之处是其无所不在的空间“脱域”机制和瞬间延伸性,而这却可能破坏生活场域的和文化情境的连续性,数码焦虑就是自我在生活场域和文化情境的连续性丧失之后所感受到的恐惧。(2 )丧失自主性。虽然网络空间中的许多活动只是一些受到程序设计限制的重复性和缺乏真正的创造性的活动,
13、许多人依然陷入其中难以自拔。其原因有二。一是前面已经提及的网络空间给人以易于控制环境和表达自我的感觉。二是网络空间中有一种类似于博彩的强迫机制。具体而言,网络空间对地理空间的超越和交往的匿名性等因素形成了一种强迫性的激励机制:当你无目的或向陌生人发出了你的信息之后,要么在很短的时间(甚至是几秒钟)内就可能受到回复,要么干脆就收不到,这种不确定性的回应类似于博彩游戏中对重复行为的不确定性奖励所带来的刺激,它使人们为了等待不确定的奖励而沉溺于网络空间,并始终处于一种胜利的喜悦之中。这两个因素使得网络沉溺者没有足够的决心很难摆脱上瘾的状况,进而失去了自主性。自主性的丧失是比自我沉溺和自我放纵更为可怕
14、的现象,会导致许多不良后果。其一,削弱了人的责任感。自主性丧失使得人们一方面在网络中毫无规则地任意作为,另一方面又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我根本不可能在虚拟生活中获得自主的发展。其二,摧毁自我的多角色转换机制。人们在正常的心理状态下,能够依据情境扮演不同的角色,分清真实与虚拟,而人的自主性一旦丧失,要么会部分丧失分辨真实与虚拟的能力,要么陷入某一虚拟身份而难以自拔,甚至对其产生强烈的“自恋”式的认同,导致暂时性的“精神分裂” 。其三,满足于虚假的创造性活动。网络中的许多游戏所涉及的是虚假的创造,这些活动除了不能使人锻炼真正创造性外,还由于吞噬了行为者大量的时间,从而使行为者丧失了参与更有利
15、于自我发展的活动的机会。(3 ) “脱离肉体效应” (disarnateeffet) 。麦克卢汉很早就提醒人们精神可能会脱离肉体。多伦多大学“麦克卢汉研究中心”主任纳尔逊塔尔(NelsnThall)说:“今天,电子技术将人脑加速到一个异乎寻常的速度,而人的肉体却原地不动。这样形成的鸿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人的大脑被赋予了能够浮出肉体、进入电子虚空的能力,它可以在一瞬间达到任何地方。于是你就不再只是血与肉了。 ”这就是所谓生存的虚拟化和生存环境的虚拟化。而这样一来,人的身体似乎成了障碍:“行为者的完全透明化剥去了行为者的身体性如果身体失去了表现能力,失去了空间性和做戏、游戏中的戏剧化力量,即失
16、去了它与其它身体相区别的东西,那么,这个身体就成为多余的,成为信息传播的障碍。 ”当一些人只看到,电脑和网络的信息处理能力远远大于人的处理能力,借助技术可以实现仿真式的模拟时,他们可能会对技术中的知识权力结构产生某种崇拜。因此,在电脑黑客的文化中,机器世界明显地优越于身体,有一种明显地自恨和对自我身体的厌恶。在网络文化中,人机一体的“电子人” (ybrg)的构想早就从科幻小说走入对网络的未来展望中,似乎成为人类“进化”的下一个阶梯。在比特之城中,米切尔预言了人们通过上网与电子器官连接的情形:“我们都将成为变形金刚一样的电子人,可以随时随地改头换面根据需要的不同,在资源允许的范围之内,租用外在的
17、神经纤维和器官,并重新调配我们的空间延伸部分。 ”人们会选择这样的“进化”吗?现在还无法回答这一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电子人”问世,必须有一种精致的自我伦理帮助我们做出抉择。网际自我异化的根源来自网络知识权力结构的宰制。网际自我异化表明,看似非中心化的网络空间并非新的自由天地。在各种层面的知识权力实体的左右下,主体丧失了以个人或集体方式把握自身的能力,人们的行动和创造能力也在此权力结构的安排下遭到了削弱。借用詹明信对后现代城市空间的分析,即后现代空间最终成功地超出了个人躯体的定位能力,使他无法借助感知来组织周围环境,无法在一个原本可以图绘的外在世界中理智地标定自身的位置。必须承认,在网际
18、自我异化这个问题上,尽管中观和微观的调适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但即便是反对社会还原论的人也能够认可的一点是,中观和微观的调适是摆脱异化的命运,最终实现宏观的解放的前提。这也是我们倡导网络社群自治伦理和网际自我伦理的基点。 2权利伦理的局限和自我伦理在第三章中,我们提出以信息权利作为联结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通过彰显信息权利制约网络权力结构对现代生活的宰制。然而,这种伦理考量也有其局限性:由权利诉求所产生的责任只是对于他者的责任,主体对自我的责任则被遗弃了;以正义论和商谈伦理取代功利主义大致涉及到了我们在第三章论及的功利主义的前两个悖论,而未涉及第三个悖论。第三个悖论的实质是:现代人不论是作为生产者
19、还是消费者,对权利的外诉并不必然导致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人们对他人负责的前提是对自己负责。何以实现自我,获得幸福,成为摆在每个现代人面前的难题。因此,在权利论伦理和责任伦理之外,建构一种“好”的自我伦理是现代社会生活之必需。在此,我们提出了自我伦理这样一个概念,必然有人发问:自我伦理与内律型伦理有何区别?这就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问题。(1 )自我观的转向。在现代以前和现代早期,依照所谓“呈现的哲学” (philsphyfpresene) ,人们普遍认为自我具有某种可以呈现出来的本质或“逻格斯” (lgs ) ,即自我拥有诸于“善相” 、 “仁”之类的理性,它们更为高尚,更具本质性,更值得遵循。传
20、统的内律型伦理即基于自我的理性本质呈现论,强调自我对非本质的感性欲望的克制。弗洛伊德的性理论一方面坚持本质呈现论,另一方面以本我、自我和超我之分解构了理性本质与感性欲望的二分。晚近现代的自我理论则干脆放弃了本质呈现论,转而强调自我的生成性,他们认为人的经验具有永不完全(ever-nt-quite)和永恒流逝(alays-nly-passing)的性质。我们所称的自我伦理就是指在这种开放的自我观之下的自我约束,其目的在于使流变中的自我获得幸福。(2 )现代人的生活状况。一方面,现代人不得不生活于知识权力结构之中。在社会化生产、传媒及大众消费文化所编织的罗网中,充满了各种“权力的诡计” ,它已经将
21、所有人的利益都捆绑在一起, “大拒绝”的结果首先会导致对解放的拒绝。然而,这种“权力的诡计” ,并不是某种神秘莫测的精灵,而是由参与现代性建构的相关群体对权力的追逐而形成的巨大力量,故主体必须通过对生活的不断反省,建构一种自我规制的伦理,改变其任各种由他者制造出来、再经自己追求、想象和接受的欲求摆布的命运。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结构的非人化,导致了现代人的社会关系的虚拟化和匿名化,现代人日益成为独自在场的“隐身人” 。由此,自我伦理具有“隐身人”伦理的意味,显然这种“隐身人”伦理所强调的不仅是关照他人和社会的责任,也必然蕴涵对自我的内在安宁与和谐的追求。由此,自我伦理与内律型伦理的差别在于
22、:自我伦理的出发点是自主性、自我责任和自我创造,是疏导欲望的“欲望经济学” ;传统的内律型伦理基于对体现人的理性本质的道德律的遵守,并希图以此克制自我的“恶”的意图,是原罪或禁欲的“欲望宗教学” 。鉴于两者是不同时代和历史情境的产物,抽象的优劣比较没有意义。简言之,自我伦理兼有外诉和内律两方面的意涵,这是由晚近现代自我观的转向和现代人的生活状况决定的。毋庸置疑,建构自我伦理的困难是巨大的。福科强调,在现代社会,以控制肉体和生命的适当管理为特征的“生物权力”较以往君主时代的生杀大权式的君主权力更为隐秘和难以抗拒。他指出:“这种生物权力毫无疑问是资本主义发展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不把肉体有效地
23、控制地投入生产机器,如果不对人口进行有利于经济进程的调节,那么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是不可能的。但这还不是资本主义所要求的一切,它还需要这两个要素的发展,需要它们的有效性和驯服,也需要它们的增长和加强。 ”而更为困难的是自我最终只能独自进行自我伦理的建构。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看,人只能是自我负责的人,命运得由自我把握,而不可能依赖或抱怨他人。对此,克尔凯郭尔指出:“伦理只与个体性相关联,以至于每一个个体只能本质性地在自身之内理解伦理,因为伦理是他与上帝的密谋。 ”萨特则强调:“企图抱怨是荒谬的我所遇到的事情只有通过我才能遇到,我既不能因此感到痛苦,也不能反抗或屈服于它。所有我遇到的东西都是我的;因此应
24、当由此认识到:首先作为人,我作为人总是与我遭遇到的事情相称的。 ”因此,不论是处于海德格尔所称的“技术座架” 、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社会” 、哈贝马斯的殖民化的生活世界、埃吕尔的“技术命令”还是芒福德的“巨机器”之中,每个人都应当且必须对自己负责,维持自己所理解的尊严,使“人作为人”存在,实现这一点的最大困难并不是极权和强大的知识权力结构,而是自我“逃避自由”之禀性。因此建立自我伦理是现代人应该无条件践履的一项绝对命令。2自我生活时代的自我伦理网络已经成为人类未来想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流行的想象中只有技术化的生存而几乎没有触及到生活本身。不论是尼葛罗庞蒂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计算机不再只和计算机
25、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还是威廉J米切尔在比特之城 中声称,未来人们将成为电子公民,未来的城市将是数字化的空间,人类将为自己构筑起一个全新的比特圈,都只是居于网络知识权力结构的精英层的修辞宣传策略,他们所津津乐道的是各种新的欲望的满足,而并非对微观生活的适切关照。网络的发展,正在使自我生活成为现时代人类生活的主题。人在网络中的生活,首先是人面对机器独自生活,这种生活应该是使自我能够自主地建构自身的生活,换言之,网络应该为人类开创一个自我生活的时代(zeitalerdeseigenenlebens) 。显然,自我生活的时代需要一种自我伦理。自我伦理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伦理呢?晚期福科关于自我技术的
26、思想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福科所言的自我技术是指个人通过伦理或自我建构的方式型塑对自我的认同。针对现代性知识权力结构中存在的导致个人在话语和实践中受他人宰制的统治技术,他把自我技术定义为:“允许个人运用他自己的办法或借助他人之帮助对自己的躯体、灵魂、思想、行为、存在方式施加某种影响,改变自我,以达到某种愉悦、纯洁、智慧或永恒状态。 ”自我技术所强调的重点是,主体性不应再仅仅视为权力的对象化产物,对于主体的非人格的、功能主义的诠释应该让位给个体如何通过自我技术改变其自身的对主体性的自我反思。为此,福科运用系谱学方法考察追溯了西方文化中自我建构的过程。在性史第二卷快感的用途和第三卷对自我的看管中
27、,他指出,古希腊文化对于欲望的态度并非通常认为的自由放任,欲望实际上被视为一种强有力的、具有潜在破坏性、因而需要加以适当约束和道德关照的力量,而且一些重要的经验领域(如饮食、家庭关系和性)被界定为需要加以适当节制和自我控制的领域。福科暗示,古希腊罗马文化对当代个体生活方式具有启发意义。由此,他的自我技术特别强调以下几点:(1)作为主体的自我是不断建构和创造的产物。这种建构和创造发生在个体主体化过程中,由于福科拒斥对自我的本质主义诠释,在此过程中,个体所要做的不是去“发现”自我的某种隐秘的内部存在或内在本质,而是不断创造自己,将自己构造成为自主的主体。 (2)以“存在美学 ”为目的的自我伦理。福科指出,古希腊人将伦理学与“存在美学”相联系,通过自我控制和伦理规范使自己的生活成为一件艺术品。显然,这是值得称道的。 (3)以个人自由为本体的自我伦理。由于福科拒绝假定自我具有某种内在本质,他没有用本质主义的解放模式界定个人自由使本真的自我从压迫或“异化”状态中解放出来,而将个人自由定义为对欲望的自我控制一种不停地进行自我控制与自我看管的伦理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个人自由不仅是个体的善,并且由于只有那些能最好地驾驭自我的人才能最好地善待他人(如统治 1/2 12 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