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2011)项目类型得分1硕士研究生毕业(双学士学位)。852大学本科毕业(含双专科学历)。80知识水平与3大学专科毕业。75业务进修4原中专或高中毕业,后取得大专结业证书或取得中学教师专20%70业合格证书。5中专或高中毕业。651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5 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70得优秀成绩。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0 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75得优秀成绩。3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20 年以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取80得优秀成绩。教育工作4任现职以来在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优秀成绩,本人或所带集体20%(班、团、活动小组) 受到县
2、级以上表彰或在爱生方面表现突出,加 5事迹真实感人,受到校内外广泛赞誉。5任现职以来在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级表彰。加 10备注:虽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定年限,但申报材料不能反映此项业绩的, 则适当降分, 最高不超过5 分;不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对教育工作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分。1在初中(小学)或高中年级任教,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平72时教学及上公开课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一般。2胜任初中(小学)循环教学,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平时教74教学工作学及上公开课,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良好。40%3胜任初中(小学)或高中循环教学,平时教学及上公开课,76在同行和所教学生中反映良好。4胜任
3、初中(小学)循环教学,是学科教学质量把关教师,平78时教学及上公开课能起示范作用。5胜任高中循环教学,是学科质量把关教师或送初中(小学)毕业班累计 3 年以上, 教学业绩优秀或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80获县一、二等,市三等奖或被评为县级教坛新秀。6送高中毕业班累计 3 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或本人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市二等、 省三等奖或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或市83教坛新秀。7具备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对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本人参加教学竞赛、 优课评比获市一等、 省二等、 国家三等奖或被85评为县学科带头人或市骨干教师。8具备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对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本人参加教学竞赛、 优
4、课评比获省一等、 国家二等以上奖或被评为87市学科带头人。备注: 1本项各栏目教学业绩均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申报者是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可将教学与管理业绩综合评分。2申报者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其教学业绩或不符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对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分。1申报者提供的材料符合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70师对教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2具备本项目“ 1”的条件,能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工作实践进行75总结、研究且质量较高。教科研3具备本项目“ 1”的条件,另有本专业 2 篇以上论文在省级以80工作上期刊发表且对教育教学工作有指导价值。20%4具备本项目“ 1”的条件,另有本专业专著1 部或 2 篇以上论85文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且对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注:申报者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其教科研业绩或不符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对教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不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