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法培训,2,大纲,一、合同的概述,二、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终止,四、违约及救济,五、实务分析,一、合同的概述,3,4,一、合同的概述1、合同的基本概念1-1、合同的定义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特征: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合同的内容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不包含身份性质的合同(如扶养协议、离婚协议、订婚协议、结婚协议、身份财产合同),1-2、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1.概念和条件 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
2、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应具备的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而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c.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
3、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5,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销: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
4、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6,失效:第一,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第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第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
5、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一旦撤回或撤销,要约将终止效力。第五,必须要要约人完成的要约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7,(二)、承诺1、概念和条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应具备的条件:(1)、受要约人做出(2)、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即要约存续期届满前做出。(3)、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6、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4)、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完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生效,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撤回,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邀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8,1-3、合同的分类,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凡是不能当时结清、金额较大的和比较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发生争议时优先适用合同法;无名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者其他最近似的法律,其法律保护的效
7、果弱于有名合同。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又称标准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于缔约时不容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合同出现争议时,要作出不利于提供合同方的解释。,9,1-4、合同的形式,10,2、合同概述之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1)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
8、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比如协会、律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作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11,2-1、合同的主体,2-2审查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因为在合同关系中,首先要弄清谁是合同的主体?,12,3、合同概述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9、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13,3-1、合同的内容,3-2、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救济,1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 1.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法定补充,二、合同的效力,15,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10、1、合同的成立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即承诺到达即合同成立。1-2、合同生效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即合同生效之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合同,需经财政部或者国资委批准才生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后,合同才能合法成立。)合同有效成立的4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合同法第9条)2
11、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法第7条)4法律特别规定的则按照规定的形式(合同法四十四条,比如书面才生效的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16,17,2、合同无效 2-1、无效合同概念: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存在无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具有违法性 3合同没有约束力 4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 提供格式条款
12、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合同效力的瑕疵,3-1、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
13、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 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欺诈指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 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法律规定,一般在一年内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18,19,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处理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
14、-2、效力待定合同 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3-2、效力待定合同,21,三、合同的终止,22,1、合同终止,1-1、合同的终止概念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
15、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3,1-2、合同终止后法律后果,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4,2.合同解除2-1、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类型概念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类型协商解除(合同法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法九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法九十四条):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6,2-2、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7,四、违约责任及救济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
17、责任。 违约行为,实际违约,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其他违约形态,28,救济方式,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29,违约责任之减损维权必要措施:,1.及时通知: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2.防止损失扩大: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3.及时催告、诉讼或仲裁,中断诉讼时效 :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应当及时通过催告(发催告函)、诉讼或仲裁来行使权利,因为在法定的
18、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丧失胜诉权,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五 、实务操作中注意要点,1.签订合同前的主体审查(前面有提)2.档案保管,一般建议5年。 主要是证据的保管: 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完整保存。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要保存。比如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贷款合同中借条、收条、银行转款记录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异议。但有可能,均应予以完整保留。相关通知务必以书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签收、或邮寄(保存回单)。3.及时行使权利 一般情况下,撤销权一年,诉讼时效两年4.对外有效力的签章管理(避免由此公司受到的损失) 特别注意,过诉讼时效的合同,经过特定人的签字后盖章后被视为追认,则发生效力。,31,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