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性质监督机构同左职权财务检查权、监督建议罢免权、要求纠正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大会权、提案权、起书权、章定职权;列席质询建议权、调查权。54、55同左组成不少于3人;股代和职代;职代不少于1/3;主席、副主席、监事;职代民主选举产生没规定副主席,其余同会议召开种类:定期、临时同左会议时间:至少每六个月一次会议时间:至少召开一次召集主持:主席、副主席、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荐的监事。监事可以提议临时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方式、表决程序:法外章定同左会议决议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决议形式:会议记录、监事签名同左设置必设机构非必设机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