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科技创新平台是我院科技创新建设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的管理,依据国家和省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二条 创新平台建设的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探索重大科技成果与社会经济的结合,支撑和培育重点优势产业,承担各类科学研究任务,凝聚、吸引、孵化杰出科技创新人才。第三条 本章程管理所涉及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我院建设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科研基地(或中心)以及针对专业镇建设的科技服务中心等几个大类。第四条 创新平台将
2、发挥其资源汇集作用,推动区域科技发展,行业发展,产业联盟形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汇集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开展科技工作。第二章 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五条 创新平台的管理由科技创新部牵头,负责对创新平台从项目申报,答辩,以及申立项后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包括项目实施节点和周期,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人才的引进和招聘,项目实施经费的落实和分配。第六条 创新平台项目调研。由科技创新部组织专家团队针对某一类创新平台的建设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完成项目调研报告和立项可行性分析。获得初步立项。第七条 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根据国家、省、市科技政策,企业或区域的特殊需求。组织项目申报,找到合
3、适的项目负责人撰写具体的实施方案。第八条 创新平台项目立项。获得申报立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第九条 创新平台项目实施。平台项目负责人负责平台的组建,运营和实施。科技创新部负责跟踪项目的实施。负责实施的跟踪,包括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的总结。1、实验室,我院独立建设的工程中心类创新平台。要求实验室负责人提供季报、半年报、年报,提供建设情况表,设备购买及使用情况,实验成果情况,实验室人才情况。2建设在企业的工程中心,由企业负责提供要求实验室负责人提供季报、半年报、年
4、报,提供建设情况表,设备购买及使用情况,成果情况,人才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效益。3建设在专业镇的科技创新中心,又中心建设负责人提供季报、半年报、年报,提供建设情况表,设备购买及使用情况,成果情况,人才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效益。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年度考核,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检查、评估及验收工作。第十条 科技创新部负责协调政府和创新中心的对接,参与项目实施中部分问题的调解,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人的更换进行监管,重新选择负责人。同时负责对创新中心成果的对外宣传。负责对创新中心引进政府资源,项目介绍等辅助工作。第十一条 科技创新部负责协助创新中心成果的转换,应用,特别是产业化。第三章 附 则第十二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院务会议同意并经院务会三分之二参会人员通过,报院长审议批准。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科技创新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