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主责任险计划书1. 保险期限:一年 2. 要求:一次性投保人数50人以上保险方案:定额雇主责任险(保障上下班途中以及上班期间) 保险费:2000元险种名称保额期限团体意外伤害100万1年团体意外医疗10万1年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限90天保险责任 第1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2、收尾性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发生意外导致下落不明; (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六)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受意外事故; (七)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八) 因公出差期间,由于航空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残疾;(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保险人对前述法律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承保公司: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