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了两年的时间走进武汉大学的法学院(转)2007-08-18 19:34用了两年的时间走进武汉大学的法学院,用我所在专业最优秀的成绩完成对第一次考研放纵的救赎.终于有冲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时代.写这样一篇文章,纪念我曾经逝去的岁月.这样一篇文章,也希望后来的朋友们多多努力.复习的时候有问题,可以在这里留言,或者给我发邮件: 我会尽量给大家解答.考研,尤其是武大的法学,很不容易.后来的朋友们加油吧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祖宗们说的.现在想想,有道理.非常有道理.我们选择武汉大学,选择它的法学院,(一个几乎是全中国最有自由精神的法学院)首先就必须对它的人事关系有一个明确的掌握.这一点,对于外校
2、的同学,尤为重要.毕竟,所有的事情,所有的制度,都是人在操作.在这篇文章里,我们试图从他的人事关系入手,然后对最近几年的综合科真题进行分析,验证我们对人事关系分析的结论.从而为08年的复习找到最效率的途径.之所以分析综合课,一方面因为专业课我在这里不敢妄言,另一方面因为,武大每年都会通过综合科来调控专业科的分数.而且他的综合科有5门,复习起来非常的吃力.每年都有不少同学专业很高,但是综合科过不了线,和武大失之交臂.其原因就是因为不了解综合科和专业科之间的分数调控机制.盲目的把重点放在专业科上.去年的经济法专业科是非常难的,我有个朋友出来考场之后,人都要已经散架了.很多题目她根本打不出来,但是后
3、来成绩出来了,专业科的分数却很高.什么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根据综合科调控专业科的分数的运作机制.武大法学院里有说法,叫做,得综合者得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常常言不达意.希望这一次可以做好.把一句话放在最前面:这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1楼:法理学9楼:行政法学一.法理学任何法学考试的起点,都是法理学,这是不言自明的.我们在这里同样以法理学作为分析的起点.1 法理学教研室的人事情况.武汉大学的法理学教研室有三个人值得一提:李龙;徐亚文;汪习根.复习到现在,相信大家都已经把指定教材拿到了,甚至有的同学可能都已经看过一遍了.法理学综合课的指定教材是上面我们提到的李龙先生主编,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
4、版社的.这本书的编写非常的失败.复习的时候,曾经给我带来很多的不便.(汪习根老师刚刚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的称号,而武大法学院,也仅此一人.当然,在上面几届评选中,周叶中老师也曾经获此殊荣)大家注意了,这本书是李龙先生主编,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这就是突破点.为什么呢?首先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汪习根老师可以算得上是李龙先生的关门弟子了.李龙老先生有很多弟子,而且现在在中国法学界都是很牛的人物,比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长,西南政法大学的副校长,都是李老先生的得意门生.李龙是谁?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武汉大学法理学学科带头人.大家注意,武汉大学的资深教授,法学院没有几个,作为资深教授,本身是一件很牛的事情.同
5、时李龙先生还是法理学的带头人.这个带头人也是很牛的称呼.(一个学科的带头人是谁,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学科的发展.就比如刑法有马克昌老爷子作为带头人,那么不管你人大,北师大或者西南系再厉害,你还是要向武大低头.曾经人大刑法的一个博士生说,每次到武大,都如朝圣一般紧张.)李龙老先生能够有这样的地位,和他的一篇文章,或者叫做专著,有着很深的关系.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提到.言归正传,李龙老先生在法理学甚至整个武汉大学的法学院,都有着崇高的地位.我们上面提到的其他两个人:汪习根和徐亚文,都是老先生的弟子.但是,大家注意李老先生不可能出题!不要说硕士,就是博士的考试,李老先生也不会出题!为什么?他已经到了
6、那样的高度了.没有必要了.所以大家千万注意:武大法理学考试是由汪习根和徐亚文老师在出题.包括综合课和专业课.然后,我们开始注意汪习根和徐亚文老师.汪习根是谁?秃顶.对,就是那个秃顶.前面说了,汪习根老师刚刚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的称号.但是.青年法学家的称呼似乎.他真的是个秃顶.呵呵,没有冒犯汪老师的意思,只是觉得.汪习根老师的脾气很古怪,就像是以前的那种老夫子一样.但是却深得李龙老先生的喜爱.所以,我们的指定教材李隆老师选择了让汪习根老师执行主编.徐亚文?对,徐亚文!非常帅,非常好!脾气也好.对学生也好.就这么多.如上,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法理学的综合科,就是他们在操作.而且是,两人交互
7、出题.汪习根老师的研究重点在法系,在法治,尤其在人权那里.前年汪老师提出了社会连带权,就是凭借这个,他才登上了学术的高峰,如同当年李龙先生凭借一篇良法论登上自己事业的高峰一样.这里有一个背景要告诉大家,全国法理学是分派系的.而武大 这一脉是很注重和党的政治理论看齐的.李龙老师的良法论最后形成于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最红火的那段时间.而汪习根老师之所以提出社会连带权,就是为了应对国际上对中国威胁论的紧张.汪习根老师解决了一些实际的问题,然后就成为了青年法学家.不得不说的是,去年复习的时候,徐显明,就是中国政法的校长,也是李老先生的学生,提出了人权里面应该有和谐权.此言一出,学界哗然.徐亚文老师的研
8、究重点在于法的价值,法的移植以及程序法.他本人曾经出版过关于程序方面的专著,山东人民出版社.这个出版社的很多书都是很有水平的.大家要非常注意一个情况:我们综合科法理学的指定教材,徐亚文老师并没有参与编写,仅仅是作了一些工作.大家要非常注意这个情况.原因我会在下面说明.知道这些人事关系之后,我们就可以来看真题了:2 法理学的真题分析把真题拿上来 法理学我们从03年开始分析)2003年:一:名词解释:1 法律责任2 司法权3 法的统治二 简答题1 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 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 分析题(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法理学综合课的考试题目有点过头.就我而言,这个
9、题目超出了预期,但是还是可以找到解决办法.) 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研究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解决,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提醒大家的是,这一个题目的用词非常具有欺骗性.)大家看到03年的真题有什么感觉?这是标准的徐亚文老师的风格.这些题目都非常的简单.可能最后的分析题有点难度.因为它的用词非常具有欺骗性.从用词上我们可能以为出题人对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赞同的,但是实际上徐亚文老师是反对的.这个题目的题眼在
10、于司法独立的问题.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他的审判委员会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司法独立.2004年:一 名词解释1 消极人权2 法的效力渊源3 权力4 法律体系二 简答题1 公法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地位是什么?2 人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3 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大家看04年的题目感觉怎么样?这是标准的汪习根老师的风格.内容涉及人权/法系/法治国家等等.这些题目同样是很简单的.只要把书上的基本概念掌握,就可以顺利的过关.03和04已经有了交替出题的痕迹.按照这种逻辑,那么05年应该是徐亚文老师出题,那么内容就应该涉及我们上面说的徐亚文老师的研究方向,是不是这样,我们来看一看:2005年一 名词解释1 法
11、律发展2 衡平法二 简答题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三 论述题论科学发展观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是不是这样?就是这样!05年的题目法律发展是法的移植的大概念.而简答题更是直接进入了徐亚文老师的研究重点程序法方面的内容.论述题则体现了五大法理学对实物的关注,因为04年的时候,科学发展观是全国的热门话题.我们接着验证,如果真的是两个人交互出题,那么06年就因该是汪习根老师了,那么06年的题目就应该涉及我们上面说的汪习根老师的那些研究重点,我们来看看是不是这样:2006年名词辨析1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2 第一代人权 第二代人权 第三代人权3 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4 法系 法律体系 5 自由 秩序(说明一
12、下,06年是我第一次考研,当时拿到题目基本上没什么感觉.现在再看到这些题目,有一种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从容. 而现在我们对真题的分析,就是为了让大家在走进08年的考场的时候,在拿到试卷的时候,就有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这也是我对真题分析所希望达成的预期.)人权/法系/恶法,这都是可以预测的.所以,汪习根老师和徐亚文老师交替出题的结论可以成立.而且事实就是这样.可以告诉大家的是,07年的试题,法理学综合科,30分的内容有两个简答题,一个是法的程序,一个是法的价值,这两个题目20分! !如果我们事先了解了这些,那么我们还会没有目的复习吗?不会!我们拿到题目还会觉得陌生吗?不会!3 法理学综合科考试的复
13、习方法:根据上面我们的结论,法理学综合科的复习我们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一 如果不发生重大事故,08,10,12年综合科法理学必定是汪习根老师出题.二 要把那本指定教材认真地吃透,尤其是汪习根老师编写的内容.(虽然这本教材是我国目前为止最垃圾的教材,逻辑混乱,思路没有统一,观点没有系统.主要原因是编写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当时法理学的研究生,不是说他们水平不行,是这本书的主编不行.这也使许亚文老师拒绝参编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徐亚文老师比较推崇红皮的法理学教材,但是他今年不会出题,所以综合科复习我们还是只有以汪习根的教材为重点.)三 法理学综合科08年的重点章节是5/8/9/19章四 最为重要的是,武汉大
14、学法学院综合科的考试,都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基本概念非常重要.我想 我应该把综合课写完 本来打算接着写宪法,现在决定写行政法.因为除了法理学,行政法的综合课可能是最好考的.当然,随着某些事情的发生,情况已经有变化的趋势,去年行政法的综合课就超出了事先的预料.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吧.综合课法理是一个极大的例外,因为他的规律性太强了.呵呵,如果都像法理这样,那么武大就不能称之为武大了.对待其他的综合课,我们要格外用心.本来打算写宪法.现在决定就我个人的感觉难易程度,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写下来.当然,仅仅是个人体会.二 行政法1 行政法教研室的情况:说起行政法,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武大的行政法可以走出来
15、这么多人才,而且都是响当当的人才.比如,叶必丰,比如,周佑勇.根据06年的全国排名,武大的行政法排名已经到了全国第一.全国第一. 似乎武大有很多全国第一.叶必丰老师可能外校的已经不是很熟悉了.叶老师应该算是武大行政法发展的开山之人吧.叶老师的行政法造诣很高,一书更是登峰造极.叶老师曾经长期主导行政法教研室的方向.如果大家有历年真题,可以看到,在03年以前的题目,如果依据现在的行政法综合课指定教材,是找不到合适的答案的.这个大家不用在意. 因为03年以前,都是叶必丰老师在出题,依据的教材也是叶老师自己的教材,和现在的指定教材没有太多关系.还有一个情况要说明的是,武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在以前是没有
16、指定教材的,无论综合还是专业,都没有指定教材.所以如果大家看到03年以前的题目觉得刁钻,超出了现有教材,那么完全可以不用在意.现在紧紧抓住教材就可以了.当然,叶老师走了.现在在上交大的法学院.所以,大家不用太在意历年真题中03年以前的行政法部分,人走茶凉,对我们考试已经没有太多参考价值了.这是应试考试的悲哀.是我们大家的悲哀.不要说不是,你我都逃脱不了.叶老师已经调走.很自然,周佑勇老师站了出来.如果大家已经拿到,大家可以看一下周佑勇的简历.周老师是武大法学院的传奇,也是中国法学界的传奇.更为学界震惊的是,周佑勇老师的夫人,刘艳红老师,一样是博导,刑法方向的.两个人都是在博士生毕业的第二年就被
17、评为博导.武大的博导评选是非常严格的,其中的传奇可见一斑.周佑勇老师的论著是一部经典的著述.学界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相当的高.既然已经指定了这本教材,所以大家就要好好看.03年以后都是周佑勇老师在出题了.题型一直很稳定:概念辨析.而且基本不涉及第四章的内容.(当然,情况有变化,这个变化太突然,去年差点载上去了,确切地说,是载上去了.)而且大家还要注意,综合课行政法很少会考已经比较好的概念辨析.举一个例子.如果大家有书可以随便翻开,概念辨析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我们可以看一看,第三章书上自己比较好的概念有行政行为和假行政行为等等,但是真题中很少出现.当然,这个也是有例外的.毕竟例外是少数.所以复习
18、行政法的时候,我们要把重点放在一些小概念上.行政法基本原则里的一些概念,行政行为里的概念,都是重中之重.具体我们在真题的讲述中再说.周老师曾经有言,不想为难学生.据说和周佑勇老师自身的经历有关.当年周佑勇本科毕业,报考了中国政法,没有考上.说说而已.行政法很简单,还有一个原因是武汉大学是全国唯一一个把行政法和宪法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放在一起的学校.所以,诉讼法方面大家可以不用太在意.当然,07年的时候同样例外了.呵呵,似乎07年的行政法有很多例外,但是例外出来了,大家都一样.考研,首先是和自己对比,但是最重要的是和别人比.原因还是我们上面说的分数调控机制.行政法如此简单的历史可
19、以正式宣布结束了.因为周佑勇老师也走了.到东南大学的法学院作院长,跑学科建设了.现在行政法教研室有谁呢?没有人了!据说正在紧急调入宪法方向的一个老师进来.具体是谁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可能开学会明朗.还有一个重要信息是,周佑勇老师虽然调走,但是同样在武大这边继续工作.我们设想一下周佑勇老师继续在这边工作,同时又调入一个新的老师,那么,08年行政法专业科和综合课不可能再由周佑勇一个人出题,那么两者之间会怎样分工?周佑勇老师会不会把综合课拿出来交给新来的老师呢?问题确实很严重.人事关系的混乱使我们的复习陷入很多困境.但是大家不要太在意.指定教材没有变.在这些混乱的变化中,这是我们唯一能够依靠的了. 法
20、理学前面说漏了一点,就是关于法律发展方面的理论,一定要好好掌握.首先还是掌握基本概念,然后是法的移植,法的继承,法的解释等.把这些基本概念掌握之后,就要重点注意它们的理论基础.比如法为什么要移植,为什么要继承?因为制度的创新具有有限性.这一点很清楚,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可以看到的法律制度也不过就是那些.正是因为制度创新的有限性,所以我们要借鉴现有的法律制度,然后要紧接着明白,既然需要继承,移植,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什么情况下会成功?这些都是法理学非常核心的东西.再有就是法的原则,法的规则等等.其中还要注意法的发展的一个路径,就是由原则中心主义到规则中心主义,然后现在又回到原则中心主义.这其
21、中有一些理论基础,综合科法理的复习也要掌握.具体复习可能一时也说不完,总之一定要把基本概念先掌握,还是那句话,综合科是概念中心主义的考试.2 综合课行政法试题分析前面我们已经说过,行政法自03年以来,综合课开始稳定,题型集中在了概念辨析,而且题目的重复率很高.现在依据指定教材,具体看看题目:2004年我们上面说过,行政法的概念辨析基本不会涉及第四章的内容,而且多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是不是这样,我们看看04年题目.第一部分是选择题,直接忽略.二 辨析题1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第二章2 假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 第三章3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作为 第三章4 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第三章5
22、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章6 行政行为的违法与无效 第三章7 行政立法与立行政法 第三章确实是这样.呵呵.当然07年我们考试的时候,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出现了第一章和第四章的内容,超出了我考前的预料.不过都已经过去了,就不说了.大的趋势应该不会变.前提是,周佑勇老师仍然出题,离开这个前提,我们行政法的分析就失去了基础.当然,现在复习的时候,不要太关心这些,现在关心也没有太多用处.04年的题目应该说都是一些基本的东西.在原论上都能够找到答案.唯一有困难的可能是应申请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这个在原论上找不到直接的答案.但是原论确实对双方行政行为有所提及.在05版的原论324页,讲述
23、行政合同的时候有提到.关于双方行政行为,其实学界有争议,因为行政行为毕竟具有单方面性,当然,综合课要求仅仅知道概念就可以了.2005年我们说题目集中在第二章和第三章,现在用05年的真题验证一下:一 辨析题1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第三人 第二章2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第二章3 行政行为与政府行为 第三章 07年重复考了一次4 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 第三章 这个题目07年的时候重新考了原题5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第三章 07年的时候,这个又考了一遍6 违法拘留与非法拘禁 第三章看到这,大家感觉出来没有.对,第二章第三章是重点.关于06年的题目,因为我经历过06的考试,有些事情追悔不及.06年的时候,行政
24、法综合课的制订教材由原论的03修订版换成了05年的第二版.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掌握这个消息,所以复习一直使用的是老版.这个影响有多大呢?我们来看一下06年的真题.前面我们已经看了行政法的真题,不难看出,行政法真题的复现率很高。这里想着重讲一下06年行政法的真题。我们来看题目:一 辨析题 共30分1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 第一章2 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 第二章3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 第二章4 行政规范与行政法规范 第三章5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 第三章 又是重复的题目6 行政救济与行政制裁 第四章 当然 也可以算做第三章为什么要着重讲06年行政法综合的题目?原因很简单。06年的题目透漏出了一个分析方法
25、:序言。对,就是每一本指定教材的序言。06年的时候,综合课行政法调整了教材,用第二版的行政法原论代替了原先修订版的行政法原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大家敏感的地方,因为更换教材发生的几率很小,所以要特别重视。老师们出书,都有任务,必须卖出去多少多少。新版如何取代旧版,就是要靠考试的调节。我们翻开行政法原论第二版的序言,读一遍。能够得到两个非常重要的信息:1 周老师决定经常以修订的方式更新行政法原论。2 这一次更新的有三个地方,公务员法,行政组织法,以及,行政许可。我们会敏感这些吗?我们能敏感这些吗?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是have to 的问题。我们看06年的题目,第235,都是序言中表达的意思。当年
26、我们一起考的同学,第3题都没有答出来,包括我在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要考公务员新增的内容,只是没有料想到会是这么快,这么直接。回复一封邮件的时候突然想起来 国际法的综合课指定教材是两本 其中国际法问题专论是不用看的也许有细心的同学可能会说 曾经考过WTO的论述题在综合课里面 而国际法问题专论里面就有关于WTO的专题论述 这是一个技术操作的问题 实际上 综合课那一年考WTO 考得不是国际法问题专论里面的内容 而是国际法里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涉及国际法的转化与并入同时还要注意的是 国际法考试的时效性很强 我们入世 它就考了WTO 我们和加拿大关于引渡有眉目的时候 它就考了引渡1民法学“在民法慈
27、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既是整个国家”好像是孟德斯鸠民法是万法之母也许只有深入到民法里面才可以体味着句话的伟大武汉大学的民法最开始的指定教材是余能斌老师的现代民法学,这本书是年编写的去年终于把它换成了民法原论。当然 这是一本让人望而生畏的鸿篇巨制我们还是先来了解一下民法学综合课的出题情况 民法学 可以出题的老师很多 大概有 余延满(就是原论的作者 另外一个作者 因为已经调任清华大学 所以不在范围之内)余能斌 温世杨 可能还会在特殊情况下有别的老师参与进来 但大体上就是这三个人了。余延满老师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当年他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 专业课考了95分好像 那个时候是100分满分制 当然 他的脾气
28、也是.他研究的重点在于合同法方向,也就是债。就民法原论而言 余老师参编的内容也是限于总论后面的内容 余能斌老师曾经是五大民商法的带头人物 或者称之为领军人物 随着余延满老师的崛起 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余能斌老师的研究方向我不是很了解 但是大体不会超过一般的基本理论 (值得大家高兴 此公已调离武大 出题的人又少了一个 呵呵)最后一个就是温世杨老师 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有着很高的地位 (主要是行政地位) 同时 温世杨老师在全国的民法学界的人脉关系 比较强硬 现在他是我们院的副院长(院长是曾令良 国际法方向权威)但是如果说温世杨老师有什么研究重点这些年 说实话 很少见 可能是他的行
29、政职务过于负重吧温世杨老师曾经给学生推荐北大版的民法教材当然只是推荐而已而且其大部分精力都在社会工作上 这几年出题 也主要是针对司法考试的内容 其实基本上 除了余延满剩下的老师我们都可以不用在意 虽然陈本寒老师的担保法研究独具特色 但是就综合考试而言 也是不需要太多关注具体说一说 那本指定的民法原论去年拿到这本书的时候 确实有一点震撼1000多面吧 但是不管什么专业 都建议把这本书看透 因为民法是万法之母 对其中的各家理论介绍 所有专业的同学都应该看一看 最好看到可以用自己的文字叙述出来 老师批改i试卷的时候 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你是不是法学的专业人士 怎么看 就看你答题是不是法言法语 而民法
30、原论的用语 正好符合了这种要求 所以 多看民法原论 好处很多 考试的时候 不自觉地使用法言法语 至少老师们的印象分就上去了 这本民法原论的编写可以说水平是相当的高因为他对各种民法问题的基本理论现存争议各家学说都有详细的介绍而其自己的观点也是相当经得起推敲正是因为他有如此丰富的内容所以篇幅非常的庞大看这本书可以首先快速浏览一遍在第二遍的时候详详细细的把它认真研究一遍大家还是看历年真题可以发现民法的综合课考试同样是侧重于基本概念的就是说你必须把基本概念掌握住同时你要理解民法的精神 关于民法的复习似乎有很多想要说的最根本最根本的就是掌握基本概念和民法的基本精神。基本概念的掌握可以通过对书本上的一级内
31、容来解决;而基本精神的掌握,就必须仔细阅读原论中关于各种学说的介绍。民法原论这本书其中的亲属法大家可以不用看;他的侵权行为法只要掌握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三个归责原则即可;民法的适用涉外也可以不用看;继承里面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东西就是他的小标题就可以了;合同法可以只看总则方面的内容如果有时间可以把后面几个比较重要的合同看一看比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不要心疼花在民法上的时间3月10日下午,从武汉东湖散心回来后,我终于等到了初试成绩,心里没有过多的激动,因为和我预期(380)还差11分,但说实话也让我满意了。比起第一次参加考研,这次我有更深的体会,对考研本身,特别是对武大刑法应试有深刻的理解。众所周
32、知武大法学难考,刑法最难考(尤其对我们这些外校的人)。每年刑法招生不超过25人,除去保送名额(10个左右)只剩下不到15名额,然而每年的报考人数近400人,且有递增的趋势。所以,如果没有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学术功底是很难进珞珈法学的大门。各位研友既然选择了武大,选择了刑法,那么我相信也有了必胜的信心,在此我想谈的是怎样学习刑法,怎样应对武大刑法考试。首先,观念的转变。大多数人认为刑法较之民法是一门简单的部门法,理论不深,内容简单,容易掌握。这种观念有失偏颇。刑法(特别是在中国)有着深厚而广博的理论沃土和历史渊源,有稳定而庞大的根基,要想系统掌握需要下很大的功夫。武大的学术风格偏重理论的研究,了解
33、历年试题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一点。其次,方法的重要性。武大指定教材(包括综合课共有十五本书),其中就刑法指定教材就有三个版本。所以怎样选择性的读这些书是一个重要的技巧。1) 选书的方法。这三个版本的书各有特点和缺陷,也都有错误的地方。具体而言,黑白封皮(高教版)的总论写得不错,适合掌握基础知识用,但分论就不敢恭维了;红皮书(北大版)的总论写得更为详细精深,但是体系性不及其他版本;法制版的在刑事责任,刑罚,罪数等章节写得不错。2) 读书的方法。尽管读书的方法很重要,但你至少要把每个版本的书读上三遍。我是一个笨人,但相信勤能补拙。因此做了很详细和有体系的笔记。我首先以红皮书为篮本作笔记,记下了刑法的整
34、个框架和基本知识,然后在熟读其他两个版本的基础上对原笔记充实,找出学者们论述的重点和分歧的意见,并对各版本阐述同一问题的不同方式总结出最便于记忆的知识脉络。这步工作花掉了近2个月的时间。此后,我通过关系弄到了武大优秀本科生的笔记,里面有李希慧,林亚刚等老师精辟的讲解,我也加到了笔记里面,对于分则的学习很有帮助。再次,我研究了刑法典和主要的司解,采取看法条联想知识点的方法,把自己对法条的理解也加入了笔记(包括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六)。最后,研究历年真题也很重要,因为真题有导向性和重复性。我研究了从97到06的真题,对所涉知识点统计归类分析,找出了重点考察的知识点和出题的规律,然后在笔记里面批注。3)
35、 记忆的方法。在两年的学习中,我从死记硬背转变为灵活记忆,提高了看书的效率。因为每个知识点的记忆方法不同,所以在此无法一一解说,但在笔记里面都有相应的记录。4) 应试的方法。从近几年的试题分析,武大不仅重理论而且还考热点和老师的文章及课题。如05年宪法一题为秦前红和周叶中当年的一篇论文;05国际法一大题为当年武大国际法国家级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06年民法基本上都是物权法内容所以,我搜集了06和07两年武大个主要老师的论文和课题,经过提炼筛选,附在笔记中,这样就抓住了考试的方向和重点,做到心中有底了。最后,心态的调整。偶能取得综合112,专业118的成绩也是用汗水换来的。备考期间人容易浮躁,不
36、能一贯的坚持学习,所以心态的调整也很重要。我的体会是给自己施加压力就有了动力,能避免浮躁。我是第二次考研,本身家庭又穷,备考期间既要还本科期间的助学贷款,又要买书吃饭,所以不得不寄人篱下,四处借债维持生计。虽然条件很艰苦,但正是这些压力给我很大的动力,迫使我必须考出好成绩。所以我一直都有积极上进的学习心态。法学院的公共课真题02-05因为国际法专业的缘故所以我手里的公共课题目没有国际法的06年的搞掉了 花了2个多小时打出来请大家凑和着看中途IE还自动保护关闭了一次(vista不好使啊)2005年每门30分 国际法缺法理30一名词解释5*2法律发展 衡平法二 简答8*1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三 论
37、述12*1 论科学发展观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宪法30简答10*3 简述单一至于联邦制的区别简述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的三种体制简述公民权与人权的关系刑法30一 辨析6*3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罪二 简答*2我国刑法对死刑的使用有哪些限制?(奸淫幼女型)强奸犯罪的构成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为什么?民法30一 问答10*1试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点二 辨析10*1 试比较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和联系三 法条分析10*1 我国合同法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
38、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请指出并解释该法条所蕴含的是依照那个什么法律现象,试分析这一法律现象成立的条件和法律效果。行政法30辨析5*6 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第三人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行政行为与政府行为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违法拘留与非法拘留2004年应该是法理+宪法+任2门其他国际法缺法理40一 名词解释 消极人权法的效力渊源权力法律体系二 简答题 公法在建设法制国家中的地位是什么?人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宪法40一 名词解释6*3 宪法与宪政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邦联制与联邦制二10*1简述我国对特定主体的保护 三12*1下面是一则材料,请运用宪法学方面的知识予以分
39、析。材料当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冲突终于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有所缓解,并即将进行双边会谈的时候,巴基斯坦反复重申,除核武器,社会经济发展等其他问题外,克什米尔问题应是会谈的核心议题,穆沙拉夫总统表示,如果接受克什米尔现状,他就会丧失继续执政的基础。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和外长辛哈则多次强调,根据印度宪法,克什米尔是印度领土和主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称“我们怎么可能和宪法讨价还价呢?”刑法35选择题2*5略二 简答题5*5 简述虐待罪的主要特征 简述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简述适用缓刑的条件简述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及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民法35一 概念辨析4*5 物权行为/处分行
40、为双方代理/共同代理交付/给付相邻权/邻接权法定继承/限定继承二 简答题5*3 什么是添附?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者人身权利有哪些?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主要有哪些规定?行政法35选择题1*5略二 概念辨析5*6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假行政行为与违法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不能作为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行为的违法与无效行政立法与立法行政(限宪法专业)2003年 应该是法理+宪法+任2门其他国际法缺(中国法制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刑诉 行诉 民诉 未列出)法理40一 名词解释4*4 法律责任司法权法的统治行政解释 二 简答题6*2 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法律调节
41、利益的方式是什么? 三 分析12*1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研究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宪法40一名词解释3*5 宪法规范宪法行为宪法惯例单一制政党制度二简答8*2 简述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条件 简述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三判断分析3*3 1宪法最主要和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1791的法国宪法是世界宪法是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 198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82宪法进
42、行了修改,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写进了宪法。刑法35一选择题10略二简答5*5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简述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概念和条件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 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简述我国刑法中假释的概念和条件民法35一名词解释5*4 自然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三判断分析5*3 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的合同非财产损害即精神损害行政法35选择题1*5略概念辨析5*6 行政委托与行政指定管辖行政规范与象征法规范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违法
43、行政行为与受领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转换与变更行政救济与行政救助(限宪法专业)2002年 应该是不同的专业考6门不同的公共课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刑诉 行诉 民诉 国际经济法 婚姻法未列出)法理25概念辨析5*5 法律效力于法律渊源公法与私法立法权与立法权限人治与法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宪法25 概念辨析5*2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 判断正误2*3 1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并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以上的多数通过。 2 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我们国家的指导思想 3 全国人民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论述9*1简论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刑法25 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9简述赔偿经济损失9简述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7民法25 比较概念并指出概念的不同点5*5 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可撤销行为与无效行为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行政法25 选择题略1*5 概念辨析5*4 依法行政与合法行政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