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单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保险车辆情况号牌号码厂牌型号VIN码车架号机动车种类发动机号码核定载客 人核定载质量 千克已使用年限 年初次登记日期年平均行驶里程 公里使用性质行驶区域新车购置价元承 保 险 种费率浮动()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保险费(元)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办手续;超过48小时未通知的,视为投保人无异议。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4.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以及转卖、转让、赠送他人的,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网址:邮政编码: 签单日期: (保险人签章)核保: 制单: 经办: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