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公司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领导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不落实,直线责任不履行,属地管理不靠实,以及现场存在的个人违章违规等情形,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每月对各工程项目及后线单位进行检查,奖优罚劣。检查结果在公司生产会上进行通报,年终汇总排序,作为评选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风险抵押返还比例的依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考核方式第四条 公司按照各工程部每月绩效奖金的 3%进行提取,做为安全绩效考核,其中 1%做为专项奖励,2% 做为月度考核,并以 2%做为基础,出现问题的以每分 400 元的标准
2、从 2%的安全绩效中扣除,额度不限。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罚款的额度。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自身的考核细则,每月对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并将公司每月的奖惩情况按照管理层和操作层的责任落实到每名责任人。第五条 公司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和月度联合检查两种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和监督站相关人员负责,以施工现场为主, (并分为两个阶段,每个月的前十天是检查指导阶段,第二个十天是复查考核阶段。月度联合检查属于综合性检查,括号内蓝色部分删除)按照 HSE 体系的要求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通过问题点的情况,查找出各单位存在的管理缺陷。月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和 HSE
3、 监督站组织,并轮流抽调基层单位相关安全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情况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公平性和真实性。每月将日常考核结果和月度考核结果汇总,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并在月度安全例会和公司生产会上进行讲评、通报。第三章 考核范围第六条 日常安全检查以现场安全管理为主,检查范围为:安全能力、违章行为、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现场作业条件、方案和交底的落实;月度联合检查按照 HSE 体系管理的要求考核包括领导责任、直线责任、综合业务、培训教育、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组织管理、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事故和事件管理、内
4、部考核及现场安全。第四章 考核内容第七条 领导责任(10 分)(一)安全组织机构未建立扣 2 分,各岗位安全职责未明确扣 2 分,安全职责未落实每发现一处扣 1 分。(二)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允许私自调换安全监管人员的扣 2 分。(三)个人安全行动计划未制定扣 2 分,未落实扣 1 分。(四)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环保投入的扣 2 分。(五)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整改存在问题的扣 2 分。第八条 直线责任(5 分)(一)各业务口未将安全环保工作纳入到日常业务管理之中,未明确到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中的扣 2 分,未执行的扣 1 分。(二)在业务范围内未开展安全
5、经验分享的扣 2 分,未及时传递各类相关信息的扣 1 分。(三)未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预防整改措施的扣 2 分。第九条 综合业务(5 分)(一)未及时按要求接收上级部门业务通知、文件,并传达贯彻(1 分) 。(二)未认真开展各种安全环保宣传及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总结的扣 1 分。(三)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台帐、报表的扣 1 分。(四)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油田公司、工程建设公司项目月度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结果的扣 2 分;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油田公司动火情况报表扣 2 分。(五)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扣 1 分。第十条 安全培训教育(5 分)(一
6、)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经安全专业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扣 1 分。(二)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未经安全专业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扣 1 分。(三)未按规定对临时雇用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扣 1 分。(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扣 1 分。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5 分)(一)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发放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或未设置防护设施的扣 2 分。(二)未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现一人扣0.5 分。(三)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禁忌作业的扣 1 分。(四)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
7、,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扣 1 分。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5 分)(一)未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的,每人次扣 1 分。(二)施工前未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的,扣 5 分。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管理(5 分)(一)特种设备安装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的扣 2 分。(二)特种设备未办理注册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的扣 2 分。(三)特种设备未定期进行检验,扣 2 分。(四)特种设备在投产运行后未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规程及记录的每台扣 1 分。(五)气瓶的储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六)对于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设备,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仍然继续使用的,每发现一处,对设
8、备所属单位扣 2 分。(七)特种设备未设专人管理或责任不明确的,扣 2 分;不按职责对设备定期检修、检查的,扣 1 分。(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酒后上岗的扣 2 分。第十四条 应急管理(5 分)(一)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扣 2 分。(二)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 2 分,应急预案内容不全的扣 1 分。(三)未按要求进行预案演练的扣 1 分。(四)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或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扣 1 分。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5 分)(一)消防器材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配备或定期检查、维护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二)消防重点单位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 2 分。(三)有下列行为
9、之一的扣 1 分: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3.消防值班、检查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脱岗的。(四)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的扣 0.5 分: 1.违章搭建临时建筑的;2.防火、疏散标志、应急灯缺失、损坏的;3.消防通道、防火门等关键部位违规堆放物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损坏或摆放位置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第十六条 生产安全(30 分)(一)施工项目在生产启动前,未履行安全生产启动审批,扣 2 分。(二)未开展风险识别的扣 5 分,风险识别不全或不正确的扣 1 分。(三)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扣 5 分。(四)未按规定制订安全技术
10、措施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交底、实施的扣 2 分。(五)生产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 分。(六)未按要求开展班前安全分析会议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七)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行为(现象)的处罚:1.现场管理暂设严重违反安全、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设置的,扣 1 分;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 1 分;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扣 1 分;危险坑洞安全防护措施不全的,扣 2 分;临时用电必须遵守JGJ46-2005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储存和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 2 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
11、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继续作业的,扣 5 分。2.危险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 5 分。 危险作业未经批准(未办理许可)擅自开始施工的;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未设专人监护。(八)不认真配合安全监管人员检查的,扣 5 分。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扣 20 分。(九)接到上级下发的监督检查记录或隐患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整改的,扣 5 分。三天内无故不返还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扣2 分。(十)各级管理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所扣分值按操作人员倍数计算,逐级递增。 (如: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进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 4 分、项目经理每人次扣 2 分、班组长每人次扣 1 分、一
12、般员工每人次扣 0.5分) 。第十七条 交通安全(10 分)(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1 分:1.驾车时吸烟、饮食、接打手机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2.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3.不接受安全教育的;4.注销“准驾证”不及时交回的;5.“三交一封”记录不及时填写的;6.“三交”不全的;7.驾车未关好车门、车厢的;8.未配备灭火器及警示牌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2 分:1.闯红灯的;2.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及接待车队的;3.驾驶车辆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4.不随车携带“准驾证” 、行驶证、驾驶证、行车路单、长途行驶令、节日通行证、车辆保险卡的;5.未执
13、行“三交一封”的;6.不按规定停车的;7.违章驾驶员不参加培训的;8.不参加违章积分考试的;9.未建立违章积分考核台账的;10.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不足 50%的;11.驾驶车辆与“驾驶证 ”不符的;12.车库或停车场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13.车队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14.未按规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的;15.租赁车辆证件不全的。(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3 分。1.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的; 2.不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强行通行的;3.跑私车的;4.驾驶员有第一项情形的,除经济处罚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5 分: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擅自
14、将车辆转借或交由他人驾驶的;3.车辆无油田公司车属标志(标识)或车辆自编号不完整的;4.拒绝、阻挠交通管理人员检查或检查逃逸的;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7.“驾驶证”吊扣期间驾驶车辆的;8.使用过期及已注销“驾驶证”的;9.不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0.车队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11.租赁车辆未签订安全合同的或不按约定条款执行的;12.驾驶员有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除经济处罚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10 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2 分:(一)未编制项目施工环境保护方案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二)清淤方案未审批
15、就进行施工的。(三)超出征地范围施工的。(四)动土施工后未按要求进行恢复的。(五)施工作业完毕后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的。(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未按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的。(七)被环保局、油田公司及工程建设公司下发环境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第十九条 事故管理(一)发生轻伤一人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5%。(二)发生轻伤两人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10%。(三)发生重伤一人及以上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20%。第二十条 其他(一)同一项目同种问题连续出现,每多出现一次,考核分值加一倍。(二)以上细则中分值为 5 分的条款为严重违章考核条款,同一项目同种问题出现三次及以上,视同重伤 1 人
16、事故处理。(三)考核联带,公司考核对应的层面是工程部,各工程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将考核联带责任纳入考核细则中,公司层面的考核联带记录到个人安全档案,做为风险抵押考核评比标准。(四)上级部门考核基层单位时,奖励或处罚金额按照基层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分解到责任人。(五)各工程部在安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或在安全工作中为公司赢得荣誉的给予奖励。附件:油建公司安全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油建公司安全绩效考核评分表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 分 考核方法及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及分值一 领导责任 101.安全组织机构未建立扣 2 分;2.各岗位安全职责未明确扣 2 分,安全职责未落实每发现一处扣 1 分;3.
17、安全监管人员未按 50:1 要求配备扣 2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允许私自调换安全监管人员的扣 2 分;4.个人安全行动计划未制定扣 2 分,未落实扣 1 分;5.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环保投入的扣 2 分;6.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整改存在问题的扣 2 分。二 直线责任 51.各业务口未将安全环保工作纳入到日常业务管理之中,未明确到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中的扣 2 分,未执行的扣 1 分;2.在业务范围内未开展安全经验分享的扣2 分,未及时传递各类相关信息的扣 1 分;3.未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预防整改措施的扣 2 分。三 综合业
18、务 51.未及时按要求接收上级部门业务通知、文件,并传达贯彻的扣 1 分;2.未认真开展各种安全环保宣传及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总结的扣 1 分;3.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台帐、报表的扣 1 分;4、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油田公司、工程建设公司项目检查问题整改结果的扣1 分;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油田公司动火情况报表扣 1 分。5.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扣 1 分。四安全培训教育51.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经安全专业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扣 1 分;2.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未经安全专业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扣 1 分;3.未按规定对临时雇用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19、的,扣 1 分;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次,扣 1 分。五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51.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发放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或未设置防护设施的扣 2 分;2.未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现一人扣 0.5 分;3.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禁忌作业的扣 1 分;4.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扣 1 分。 六 组织管理 51.未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的,每人次扣1分;2.未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合同或协议的,扣5分。七特种设备管理51.特种设备安装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的扣2分;2.特种设备
20、未办理注册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的扣2分;3.特种设备未定期进行检验,扣2分;4.特种设备在投产运行后未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规程及记录的每台扣1分;5.气瓶的储存、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6.对于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设备,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仍然继续使用的,每发现一处,对设备所属单位扣2分;7.特种设备未设专人管理或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8.不按职责对设备定期检修、检查的,扣1分;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酒后上岗的扣2分。八 应急管理 51.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扣 2 分;2.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 2 分,应急预案内容不全的扣 1 分;3.未按要求进行预案
21、演练的扣 1 分;4.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或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扣 1 分。九 消防安全 51.消防器材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配备或定期检查、维护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2.消防重点单位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 2 分;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1 分: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消防值班、检查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脱岗的。4.有下列违章现象之一的扣 0.5 分:违章搭建临时建筑的;防火、疏散标志、应急灯缺失、损坏的;消防通道、防火门等关键部位违规堆放物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损坏或摆放位置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十 生产安全 3
22、01.施工项目在生产启动前,未履行安全生产启动审批,扣2分;2.为开展风险识别的扣5分,风险识别不全或不正确的扣1分;3.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扣2分;4.未按规定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交底、实施的扣2分;5.生产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6.未按要求开展班前安全分析会议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7.不认真配合安全监管人员检查的,扣5分,检查时现场人员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扣20分。8.接到上级下发的监督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整改的,扣5分。未及时返还的扣2分。9.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行为(现象)的处罚:1)现场管理:暂设严重违反安全、卫生、消防
23、等有关规定设置的,扣1分;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1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扣1分;危险坑洞安全防护措施不全的,扣2分;临时用电必须遵守JGJ46-2005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储存和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继续作业的,扣5分。2)危险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危险作业未经批准(未办理许可)擅自开始施工的;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未设专人监护。十一 交通安全 10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1分:驾车时吸烟、饮食、接打手机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驾驶员未
24、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不接受安全教育的;注销“准驾证”不及时交回的;“三交一封”记录不及时填写的;“三交”不全的;驾车未关好车门、车厢的;未配备灭火器及警示牌的。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2分:闯红灯的;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及接待车队的;驾驶车辆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不随车携带“准驾证” 、行驶证、驾驶证、行车路单、长途行驶令、节日通行证、车辆保险卡的;.未执行“三交一封”的;不按规定停车的;违章驾驶员不参加培训的;不参加违章积分考试的;未建立违章积分考核台账的;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驾驶车辆与“驾驶证”不符的;车库或停车场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车队存在安
25、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未按规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的;租赁车辆证件不全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3分: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不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强行通行的;领导干部使用车辆未集中停放的;跑私车的。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 5 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擅自将车辆转借或交由他人驾驶的;车辆无油田公司车属标志(标识)或车辆自编号不完整的。拒绝、阻挠交通管理人员检查或检查逃逸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驾驶证”吊扣期间驾驶车辆的;使用过期及已注销 “驾驶证”的;不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车队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租赁车辆未签订安全
26、合同的;驾驶员有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除经济处罚外,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十二 环境保护 10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2分:未编制项目施工环境保护方案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超出征地范围施工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未按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的;动土施工后未按要求进行恢复的;施工作业完毕后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的。十三 事故管理1.发生轻伤一人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2.发生轻伤两人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3.发生重伤一人及以上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20%。十四 其他1.同一项目,同种问题连续出现,每多出现一次,考核分值加一倍。2.以上细则中分值为5分的条款为严重违章考核条款,同种问题出现三次及以上,视同重伤1人事故处理3.考核联带,公司考核对应的层面是工程部,各工程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将考核联带责任纳入考核细则中,公司层面的考核联带记录到个人安全档案,做为风险抵押考核评比标准。4.上级部门考核基层单位时,奖励或处罚金额按照基层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分解到责任人。 (管理层和操作层)实际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