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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分类及有关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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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电价分类及有关政策电价分类标准基本电费的计算: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功率因素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电价是电力产品这一商品的货币体现,它由电能成本、利润、税金构成。制定电价,应当以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为原则。为什么要对电价实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1、保证电力企业的合理收入;2、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促进合理节约能源;4、公平合理的需要。电价分类标准一、 居民生活居民生活用电是指居民生活照明、家用电器等用电设备用电;高校(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从事高等级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学(学院) )学生宿舍、公寓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包括在学

2、生宿舍、公寓从事经营性质的用电,如商店、超市、理发等) 。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自 2006年 6 月 25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范围暂定为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和备案管理的基础中、小学教学用电,包括教学、试验、学生和教职工生活用电等,不包括劳动部门管理的就业、职业培训学校(如:烹调、美发、驾驶等学校) ,也不包括各类幼儿园,各类大学的用电维持现有标准不变。注意:学校中以前执行非普、办公等电价的用电,若是用于教学,则一律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若不是用于教学则2仍按原电价类别执行。二、 城镇商业电价适用于镇及以上城镇的饮食服务、商业销售、娱乐(包括商店、商场、宾馆、饭店、招待所、

3、酒店、歌舞厅、卡拉 OK 厅、影剧院、录像厅、信息、广告、个体门诊、美容美发场所和其它娱乐场所)以及金融、邮电行业用电。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各类银行的管理机构,不是经营性质,所以不能执行商业价利用人防地下工事从事商业性经营用电,暂不执行城镇商业电价三、非居民生活照明除以上两条所列外,下列各种用电均按非居民生活照明电价计收电费。1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2霓虹灯、荧光灯、弧光灯、水银灯(电影制片厂摄影棚水银灯除外)、非对外营业的放映机用电。3非、普工业用户的照明用电按非居民照明计收电费。办公用电、办公用的非蓄冷空调用电执行非居民电价。4总容量不足 3 千瓦的晒图机、医疗用 X 光机、无影灯、消毒等用

4、电。非工业用的电力、电热(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试验、非工业生产) ,容量在 3 千瓦以下的执行非居民电价,容量在 3 千瓦及以上者执行非工业电价。5除上列各项用电的其他电力、电热,其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3 千瓦,而又无其他非工业、工业用电者。36路灯:对市政部门管理的公共道路、桥梁、码头、公共厕所、公共水井用灯、标准钟、报时电笛,以及公安部门交通指挥灯、公安指示灯、警亭用电、不收门票的公园内路灯等用电,均应按照阴电价计收电费。四、非工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试验和非工业生产,其总容量在 3 千瓦及以上者。如下列各种用电:1机关、部队、学校、

5、医院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电动机、电热、电解、电化、冷藏等用电。2铁道、地下铁道照明、管道输油、航运、电车、广播、仓库、码头、飞机场、污水处理、共热厂等动力用电、其他处所的加油站、打气站、充电站、下水道等电力用电。3基建工地施工用电(包括施工照明)。4地下防空设施的通风、抽水用电。5有线广播站电力用电(不分设备容量大小)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动力用电。6、2006 年,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2696 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运营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对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运营用电价格做出了如下规定:一是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 、转播台(站) 、差转台(站) 、监测台(站)统

6、一执行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类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 2007 年 1月 1 日起执行。47、容量在 315KVA 以上的国家储备粮库属于非工业用电,应执行非工业电价。8、农、林、牧、渔业中用工业方法从事生产的用电。9、蔬菜生产用电、苗圃育苗用电(不含用电热育苗)10、对于使用电锅炉、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集中型电力空调的用户执行非、普工业电价,并实行分时计量。专供居民生活用电的电锅炉、蓄热式电锅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五、普通工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 315 千伏安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下

7、列各项用电: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 ,有产品生产,或对外承受生产、修理业务的生产用电。2铁道、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的修理工厂生产用电。3自来水厂、工业试验、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4、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5、农村乡镇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机、农具修理等各项工业用电。6、农、林、牧、渔业中属于加工性质的用电。六、大工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5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者,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下列用电。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

8、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凡以学生参加劳动实习为主的校办工厂除外),有产品生产,或对外承受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2铁道(包括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修理工厂的用电。3自来水厂用电。4工业试验用电。电价构成:大工业电价包括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度数计算的电价。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力率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力率水平的高低减收或增收的电费。七、农业生产电价应用范围:农村社队、国营农场、牧场、垦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田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口粮加工(指非

9、商品性的) 、防汛临时照明、黑光灯捕虫用电。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不包括后续加工、储藏等环节)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指的是种植、养殖“第一环节”的用电,其后续用电,通俗的说就是:种植的作物离开土地之后,养殖的水产品离开水之后,饲养的禽、畜6离开饲养圈之后,其运输、宰杀、加工、储存、经销等的用电均不属于农业生产用电范围,而应执行对应的非、普通工业、大工业、商业电价。另外还应该注意农业生产用电中的抽水(例如鱼塘抽水) 、灌溉(例如果林、蔬菜的浇水)用电也应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其他规定:1除上述各项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农村其他电力用电,如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农具修理、炒茶,均按

10、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计收电费。2农村照明用电,按照明电价计收电费。3、原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种植业、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用电(不包含后续加工,储藏)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湖北省电力公司鄂电司财200435 号文八、贫困县排灌应用范围:适用于粮、棉、油生产的农田灌溉、排涝、用电,深井、高扬程提水灌溉用电,排涝、抗旱、救灾用电。排涝泵站排涝设施的维修及试运行用电也执行农业排灌电价。九、趸售电价应用范围:电业部门一般不发展趸售,以利于集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趸售方式的,按供电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网局或省、市、自治区电力部门批准,并且只趸售到县一级,不得层层趸售。十、补充说明:7城市低

11、保居民生活用电仍享受原优惠用电价格(代征款部分除外) ,本次居民增加“国家后扶资金”代征款,因此低保居民优惠电价也将在原电价标准上增加每千瓦时 0.0083 元。优惠范围不变,即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基本生活用电量在 50 千瓦时及以下执行 2001 年居民生活电价,并增每千瓦时 0.0083 元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政府性资金及附加按照现行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单独核算) 。月基本生活用电量超过 50 千瓦时的部分执行正常居民生活用电价格。3、农网还贷基金、农村电网低压维护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维持原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不变。4、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

12、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自 2006 年6 月 25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执行范围暂定为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和备案管理的基础中、小学教学用电,包括教学、试验、学生和教职工生活用电等,不包括劳动部门管理的就业、职业培训学校(如:烹调、美发、驾驶等学校) ,也不包括各类幼儿园,各类大学的用电维持现有标准不变。学校的清理登记工作务必在 6 月 25 日前标记录入完毕,省公司将根据各单位标记结果统一调整其电价类别。注意:学校中以前执行非普、办公等电价的用电,若是用于教学,则一律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若不是用于教学则仍按原电价类别执行。十一、优待电价执行范围:1、湖北省化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

13、降 8厘钱执行。82、宜化氯碱按大工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降 2.3 分钱,从 2006 年6 月 30 日起执行。3、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优惠 0.02 元kwh。4、对拥有民政部门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 50 千瓦时以内的电量执行 2001 年居民生活电价,并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三项代收合计每千瓦时 0.4798 元。十二、中小化肥电价执行操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问题的复函 (鄂价能交函200572 号)意见,为统一规范各供电营业单位对中小化肥 优惠电价的执行,就有关操作明确如下:

14、1、认真审核中、小化肥生产企业资质。要有立项批文;生产工艺、能耗,以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 有相关主管部门的认证批文。2、通过物理混合等方式生产“复混肥”的生产用电不执行中小化肥生产电价,配肥站等不属化肥生产企业,其用电也不能执行中小化肥生产电价。3、 “中间体”仅指氮肥生产中的“合成氨” 。合成氨生产用电,当合成氨用于本厂化肥生产的执行中小化肥电价,卖出(商品氨)或用于本厂非化肥产品生产的执行大工业电价。4、化肥生产所属的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制备、运输、储存等9用 电不执行中小化肥电价。采矿、选矿及矿产的加工、运输、储存;煤、油、盐、硫酸、水、天燃气等属原材料,对原材料生产、加工个间,分厂

15、等分线分表计量,对有自备发电设备的,其自发电机组() )也必须加装计量装置。5、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供电公司提供其化肥各产品产量,电耗等数据。有合成氨装置的还应提供其合成氨产量及电耗。6、电价执行内部审核把关(l)对客户是否执行中小化肥电价,其审批权限在地市公司营销部,执行前报省公司营销部备案。(2)中小化肥生产企业供用电合同) 由地市公司负责审核和签订。基本电费的相关规定及计算: 湖 北 省 电 力 公 司基 本 电 费 结 算 操 作 细 则 一 、 依 据 供 电 营 业 规 则 第 八 十 四 条 , 新 装、增容 、 变 更 与 终 止 用 电 的 当 月 基 本 电 费 计

16、算 天 数 , 日 用 电 不 足 24 小时的,按 一 天 计 算 , 所 以 , 上 述 情 形 下 的 基 本 电 费 天 数 按 下 式计 算 : 新 装 : 本 月 抄 表 日 接 火 送 电 日 利 增 容 : 增 容 送 电 日 一 上 月 抄 表 日 增 容 前 )本月抄表日增容送电日+1(增容后)10变更与终止:变更与终止日-上月抄表日二、操作细则中减容的第八条适用于 560 千伏安及以上单台 变压器的基本电费计算,整定保护值不得低于变压器容量的 60,变损及力率调整仍按原有容量的标准执行。该项操作必须 报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湖北省电力公司基本电费结算操作细则为全面贯彻

17、国家电价政策,规范基本电价的执行,指导基本电费结算工作,依据现行基本电价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操作细则。一、大工业用电类别的界定20036 号文1、凡以电为原动力,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含直接接入电网的高压电动机,电动机千瓦数视同千伏安,下同)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一切工业生产用电,属大工业用电类别,执行大工业电价。2、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自来水(包括污水处理)生产用电,电气化铁路电力牵引机车用电属大工业用电。3、同一法人在不同用电地址的用电与供电企业分别确立供用电关系,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分别计算。二、一般规定(一)基本电费计价方式的确定1、基本电费的计价方式分为按变压器

18、容量计费和按最大需量计费两种。112、一般情况下,基本电费计价方式由用电客户自主选择, 一个日历年内不变。用户选择基本电费计价方式时,应向当地供电企业出具经签章的书面申请。3、受电变压器超载运行的用电客户,在通知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纠正的,其基本电费计价方式由供电企业确定。经过整改并验收合格后,从次月起恢复用电客户自主选择的计价方式。(二)基本电费结算的时间规定1、正常情况下基本电费按月结算。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每个月的固定抄表日,两个固定抄表日的问隔时间为一个抄表月历。2、特殊情况下,如用电客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改类或终止用电(销户)时,根据用电客户实际用电天数(日用电不足

19、24 小时的,按一天计算)计算基本电费,每日按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三)基本电费按计费点分别计算原则计费点以供用电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为基准设立,基本电费按计费点分别计算,互不影响,有两个及以上计费点的应遵循以下规定:l、按计费点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有功电量、无功电量、最大需量等。2、配电线路各自独立运行的,按配电线路装接受电变压器的最大可能运行容量(或最大需量) ,分别计算基本电费。123、配电线路互为备用的,若为热备用,则视同独立运行配电线路分别计算基本电费;若为冷备用并加封,或线路互为备用并安装有自动闭锁装置,可作为一个计费点计算基本电费,并按其装接受电变压器的最大可能运行容量

20、(或最大需量)计算。三、与基本电费结算有关的业务规定(一)新装用电新装用电客户,接火用电当月实际用电时问不足一月时,按实际用电天数计算基本电费。计费天数以经客户签字的接火送电工作单记录的日期为起始日。(二)增容1、用电客户增加用电容量,以经客户签字增容投运工作单 记录的日期为基准。根据不同用电容量的实际用电天数,按日分段计算基本电费。(1)增容前用电天数=接人送电日一上月抄表日(2)增容后用电天数=本月抄表日一接火送电日2、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按增容前后各计费点的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及抄录的最大需量值,分别计算基本电费。(三 )减容1 、用电客户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或更换小容量

21、变压器用电.2、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电客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3、用电客户办理减容。应在减容前五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后,才根据用电客户的申请对相关用电设备进行加封.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以工作单记录的加封日期为准,根据不同用电容量的实际天数按日分段计算当月基本电费(计算类同于增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按减容前后各计费点的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及抄录的最大需量值,分别计算基本电费。4、申请减容后的受电变压器总容量低于两部制电价执行标准时,从减容后的次月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执行普通工业电价.5、用电客户在减容期限内

22、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预定恢复日之前五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后,根据用电客户申请对相关用电设备启封,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以工作单记录的启封日期为基准,根据不同用电容量的实际用电天数按日分段计算出当月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其基本电费比照增容计算6、减容不足六个月又申请增加用电容量的(含恢复减容设备用电的),供电企业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复装费,检查费等费用。(本条待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7、减容期满后的用电客户,以及新装、增容用电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的容量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23、按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按减少或暂停容量的 50计收需量基本电费。148、单台融器受电,月用电量折算的平均负荷不足变压器容量的 3 0%,的客户班又没有财力更换小容量变压器。供电企业可通过”保护整定”来限制用户用电容量时,保护整定值计算的容量,视同变压器容量,但保护整定值对应的容量不得低于用户月平均负荷的两倍(该项业务必须由省公司直属供电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暂停用电1、用电客户申请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称为暂停用电(简称暂停) 。2、用电客户可以按变压器或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为单位申请暂时停止用电。(1)用电客户受电变压器(或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 2 台及

24、以下时,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停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问不得超过六个月。(2)用电客户受电变压器(或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 2 台以上时 在上一条的基础上,变压器数量每增加 2 台,暂停次数可增加 1 次,但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停的次数累计不得超过六次。每次暂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3、用电客户办理暂停,应在暂停前五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后,根据用电客户申请对相关用电设备进行加封。154、用电客户在暂停期限内要求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应在预定恢复日之前五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受理后,根据用电客户申请对相关用电设备

25、启封。5、暂停当月的基本电费计算类同于减容,但暂停时间少于 十五天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6,暂停后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达不到大工业用电标准的仍按大工业电价执行,并按实际容量计算基本电费.7,暂停期满或一个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电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均视同已恢复用电,供电企业从期满之日起按恢复用电状态计收基本电费。(五)暂换用电1、用电人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需要临时更换大容蠢变压器者,称为暂换2、暂换后的变压器应在原受电点3、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 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35 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4、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26、5、执行两部制电价(或暂换后容量标准达到两部制电价)的用电客户,从暂换之日起,其基本电费的计算比照增容(或新装)计算6、暂换业务原则上要报经供电企业核实暂换变压器容量后,方可执行紧急状况下暂换,应在暂换后的二个工作时内报供电企业16核实变压器容量,否则按私自增容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六)销户用电客户办理销户,须在拟定停止用电日以前五个工作日向供电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供电企业受理销户申请后,根据客户申请的停止用电日予以解火停电,并请客户在解火停电工作单上签字。解火停电日不在抄表日的,当月基本电费按实际用电天数计算(七)改类用电客户改变用电类别,改类当月的电费按不同类别用电的实际天数分日计算;各类用电

27、的实际天数以改类工作单记录的时期为基准计算。当涉及大工业用电类别时,当月基本电费分日计算(1)其他用电类别改为大工业用电:实际用电天数=本月抄表日一改类日(2)大工业用电改为其他用电类别: 实际用电天数=改类日一上月抄表日(八)分户1、用电客户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办理分户手续。以分户工作单所记录的分户日为基准,分别计算分户前后各户的电费2、大工业用电客户分户时,以分户工作单所记录的分户日为界,分户前基本电费比照销户计算:分户后各户的基本电费计算比照新装用电计算。3、分户后受电变压器总容量不足 315 千伏安的客户,不执行大工业电价。17(九)并户1、用电客户符合并户条件可以办理并户手续。以并户工作

28、单所记录的并户日为基准,分别计算并户前后各户的电费2、大工业用户并户或并户后受电变压器总容量达到大工业用电标准的(遵循按计费点分别计算原则) ,并户当月基本电费的计算以并户工作单所记录的并户日为界,并户前的基本电费比照销户计算;并户后的基本电费计算比照新装用电计算。四、基本电费计算(一)基本电费计算公式1、基本电费是两部制电价结算电费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应于基本电价而来。基本电费通常以一个月为基准计算,结算方式根据计算依据不同有以下两种:(1)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基本电费=计费容量。基本电价标准(容量价) ;(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基本电费=计费需量*基本电价标准(需参价) 2、特

29、殊情况下用电客户用电不足一个月时,基本电费可以按日计算。不论月份大小,每日按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1)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基本电费=(S 1X*D1S2* D2)*基本电价标准(容量价)/30;S1、S2 为不同时间段的计费需量 D1、D2为 S1、S2 对应的实际用电时间(天)(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18基本电费=(W1*D1+W2*D2)*基本电价标准(需量价)/30;W1,W2 为不同时间段的计费需量 D1、D2为 W1、 W2对应的实际用电时间(天) (二)计费容量1、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方式,需要先确定计费容量。计费容量是在计算基本电费时,参与计算的用电客户

30、受电设备的容量值。2、计费容量一般情况下等于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即:直接接入供电人电网的变压器容量和直接接入供电人电网的高压电动机容量的总和(注:高压电动机容量的千瓦数视同千伏安) 。3、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其容量不计入计费容量;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入计费容量。4、用电客户专门用于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其容量不计入计费容量。5、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 ,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合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入计费容量。6、计量装置因故未安装在产权分界点,线路与变

31、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电量应折算成容量,按产权归属加减;合并计入计费容量。7、用电客户未申请办理暂停、减容等手续自行停运的受电设备,19视同正常运行受电设备,其容量计入计费容量8、用电客户因拖欠电费、违章用电、窃电等违约行为被停止供电,供电企业应告知客户到供电企业办理违约处理手续,并根据需要办理暂停或减容手续,如用电客户未办理暂停、减容等手续,停电期间其受电变压器视同正常运行,其容量计入计费容量。9、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视同正常运行,受电变压器的容量计入计费容量。(三)计费需量1、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客户应安装能计量最大需量值的电能表,最大需量计录的是任意连续 15

32、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关于免收低谷时段最大需量电费的批复 (鄂电司用1998 06号)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2、计费需量以计费点最大需量抄见值为基准,并遵循以下规定:(1)抄见最大需量低于计费点受电变压器总容量的 40时,计费需量等于受电变压器总容量的 40(千伏安视同千瓦数) ;(2)抄见最大需量大于计费点受电变压器总容量时,超过部分按基本电费标准的二倍收取。3、计量装置因故未安装在产权分界点,线路与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电量应折算成需量,按产权归属予以加减,合并计入计费需量。4、有自备发电机组的用电客户根据调度令执行停机调峰任20务,其计费需量按如下原则确定:(1)有两台及以上发电机

33、组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根据有。调度权的调度机构安排的运行方式计划,因系统需要在已开始执行的计划运行方式下,要求自备电厂停止一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称为自备电厂停机调峰。(2)用电客户停机调峰期间出现的最大需量不作为计费需量,计费需量以当月(抄表月)停机调峰期间以外时间计量的一最大需量值为准。(3)抄表月内全月停机调峰运行时,计费需量=抄见需量一停机容量*调峰系数(注:调峰系数在并网调度协议中确定)(4)最大需量计量装置不能判别停机调峰期问的最大需量值时,按全月停机调峰方式确定计费需量。(5)调度机构下达并网运行令,因用电客户自身原因造成机组不能并网,导致最大需量升高由客户承担责任。五、附则本细

34、则解释权属湖北省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最计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具体对哪类用户选择哪种计算方法,由用户选择电力部门核准,原则上一年内不变。1按用户自备的受电变压器容量计算:凡以自备专用变压器受电的用户,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按其容量另加千瓦数(千瓦视同于千伏安) 计算基本电费。212按最大需量计算:由电业部门安装最大需量表记录最大需量的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已经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而未安装最大需量表的用户应逐步安装最大需量表计或改按受电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实行以下规定:(1)最大需量以用户申请,

35、电业部门核准数为准,超过核准数部分加倍收费;小于核准数时,按实际抄见数计算。(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其最大需量应包括该高压电动机的容量。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低于按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 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 40%核定最大需量。由于电网负荷紧张,电业部门限制用户的最大需最低于容量的 40时,可以按低于 40数核定最大需量。(3)最大需量,应以指示 15 分钟内平均最大需量表为标准。对现行末安装最大需最表计的用户,其配电间,每日 24 小时必须有专人值班,并

36、准时正确进行表盘仪表记录,按 15 分钟、30 分钟或 l小时抄见电度换算最大需量。电业部门对用户的表盘记录有权进行检查,如表计装在电业部门变电所,用户如认为电业部门抄表有出入时,可派人会同抄表。按抄见电度计算最大需量的,应根据用户用电负荷平稳情况,按下列系数调整其最大需量。按每 15 分钟抄见最大电度乘以 4(相同于最大需量表记录) ;按每 30 分钟抄见的最大电度乘以 2.042.10;22按每 l 小时抄见的最大电度乘以 l.06 一 1.15;如有装用 30 分钟最大需量表者,应乘以 1.04 一 1.10力率调整电费:按“力率调整电费办法”办理。其他规定:2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

37、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分别计算最大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3对东北以外地区电解铝、电石、电炉铁台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用电的电度电价范围规定如下:( l)电解铅、电石的电价,仅限于生产电解铅、电石的用电不包括其他产品,如铝制品、乙炔、石灰氮等用电。(2)电炉铁合金、电炉钙镁磷肥和电炉黄磷的电价,仅限于电炉生产的铁合金、钙镁磷肥和黄磷用电,不包括高炉生产的铁合金、钙镁磷肥和黄磷用电。(3)电解烧碱的电价,仅限电解法生产的烧碱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黄酸

38、、聚氯乙浠树脂等同电。(4)合成氨的电价包括合成氨厂内的氨水、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氨等氮肥以及辅助车间用电。4农村社队用电不实行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及其相关规定l、湖北省电网直供容量 100 千优安(或 100 千瓦)及以上的非工23业、普通工业用户;320 千伏安(合 315 千伏安) 及以上的大宗工业用户;趸售和互供电用户。商业电价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发改价格 2004107 号文。2、上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小水、小火电广、综合利用电厂的电量。3、铁路、医院、部队、学校、机关等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但其开办的企业用电除外。网供分时、季节电价执行情况1、居民黑白分时电

39、价执行对象:安装了黑白分时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平段:6:0022:00谷段:22:006:00低谷执行时段电费电度电价(不含代收款)0.6低谷电量平段执行时段电费电度电价(不含代收款)平段电量合计电费低谷执行时段电费平段执行时段电费合计计费电量代收款单价2、其他用户实行分时范围:100 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320 千伏安(含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宗工业用户。对于商业用户,除对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冰)式电力空调的用电部分实行分时电价,其他执行商业电价的用电部分不执行分时电价。高峰时段:10:00-12:00;18;00-22:00(共六小时)平段:8:00-10:00;12:0

40、0-18:00;22:00-24:00 (共十小时)24低谷时段:0:00-8:00 (共八小时)平段电价= 基础电价(现行销售电价中的目录电价)高峰电价= 平段电价*180低谷电价= 平段电价*483、用电高峰季节电价执行范围:除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以外的所有电量。1 月份、12 月份的抄见电量执行双月抄表结算方式的,偶数月抄表的用户,抄见电量的二分之一执行用电高峰季节电价;奇数月抄表的用户 12 月必须抄表,其抄见电量执行用电高峰季节电价。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以对应的分时电价为基准,不实行分时的用户以现行销售电价的分类电价为基准,每千瓦时上浮 0.5 分。即在峰谷平三段上分别加 0.5

41、 分,用电高峰季节电价的峰谷分时电价:平段电价= 基础电价+0.5 分高峰电价= 平段电价*180+0.5 分低谷电价= 平段电价*48+0.5 分4、趸售分时电价对趸售县(用户)恢复分时电价,鄂价司财200165 号有关条款废止。趸售分时同样包括峰谷分时和季节性电价,时段划分同上。高峰电价= 现行趸售电价+0.5 分25低谷电价= 现行趸售电价-0.5 分趸售高峰季节的分时电价:高峰电价= 现行趸售电价+0.5 分+0.5 分低谷电价= 现行趸售电价-0.5 分+0.5 分平段电价= 现行趸售电价+0.5 分5、分时电费的计算总分表扣减:采用总分表计量,或是总表计量,分类用电按比例分摊的用户

42、,其不执行分时电价的电量,应从总表按高峰 25、平段 42、低谷 33进行扣减。若总表某个时段电量不够减时,应先将该时段电量减到零,剩余部分在平段中扣减。若出现平段电量不够减的情况,则不按上述比例扣减,而直接按总表中峰、平、谷电量所占比重进行扣减。分时是分时计量的,从总表按峰、平、谷三段对应扣减。2、高供低计用户,变损按 25、42、33计入峰、平、谷电量。3、需分摊线损的用户,线损电量按 25、42、33计入峰、平、谷电量。4、峰谷、季节电费参与力率调整电费。上网分时、丰枯结算执行范围:2004 年 4 月 1 日的抄见电量起,火电装机容量 10万千瓦以下、水电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下的机组

43、,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火电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水电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26上机组中,除天堂电站、汉能电力、隔河岩、高坝洲外,其余非调峰电厂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所有上省网水电厂实行丰枯分时电价,所有上省网火电厂(自备电厂除外)实行高峰季节电价。1、峰谷电价高峰:1000-12:00;18:00-22:00(共六小时)平段:8:00-10:00;12:00-18:00;22:00-24:00(共十小时)低谷:0:00-8:00(共八小时)平段电价= 基础电价(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上网电价为基准)高峰电价= 平段电价 113低谷电价= 平段电价 902、丰枯电价丰水期:

44、每年 5 月 16 日至 9 月 15 日(共 5 个月)枯水期:每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29)日、12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共 3 个月)平水期: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10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共 4 个月)丰水期电价= 峰谷平电价*90枯水期电价= 峰谷平电价*110重点查是否严格按丰枯时段执行丰枯电价。3、用电高峰季节电价执行范围:1 月、12 月抄见电量用电高峰季节电价峰谷平电价27106功率因素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1、功率因数标准为 090,适用于 160 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 3200 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2、功率因素标准为 085,适用 100 千伏安(千瓦) 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在社队工业用户),100 千伏安( 千瓦) 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 100 千伏安(千瓦) 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3、功率因素标准为 080,适用于 100 千优(千瓦) 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素标准为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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