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优化网上贸易结算系统的思考 建设银行报 ( 2010 年 4 月 12 日 第 03 版) 李剑 王玉贵自 2007 年 10 月我行 E-TRADE 系统上线以来,以其安全可靠、交易费用不增等优势受到了一部分客户的欢迎,但该系统整体作用并没有被大部分客户认同,使用率也不高,对促进国际业务发展的作用并不明显。针对这种现状,本文主要就如何进一步优化 E-TRADE 系统功能,更全面地发挥该系统对国际业务的促进作用进行探讨。E-TRADE 系统及内部流程的不足(一)E-TRADE 系统功能有限。目前该系统只能向企业提供国际结算方面的服务,如进/出口信用证、进/出口托收及汇款服务,不能提供与之相
2、关的结售汇、开立保证金账户、交存保证金及贸易融资服务。企业到银行办理的是国际业务,而不仅仅是国际结算业务,企业人员到银行办理业务往往是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开立保证金账户、交存保证金、结售汇一起办。功能的缺失,影响了企业使用的积极性。(二)系统操作内容多,企业接受较难。该系统要求企业录入内容较多,而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业务人员素质难以达到此要求,畏难情绪很重。同时由于多年来我行优良的服务意识,使大客户比较习惯坐等上门取单,不愿意自己动手在系统操作。(三)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企业使用网上银行通常会享受到手续费优惠,而使用 E-TRADE 系统并没有推出相关的优惠方案。现在前台实行现买单的产品越来
3、越多,而 E-TRADE系统的推广及使用还没有实现现买单,造成基层行员工推广积极性不高。(四)相关政策没有根据 E-TRADE 推出而进行修订。其一,我行政策规定对于外汇管理要求的相关凭证,企业仍需向我行提交原件,对于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和汇出汇款申请书,按照我行关于凭证扫描的规定必须第二天进行扫描,这样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业务申请后企业仍需当天或第二天将正本申请书交至我行,企业认为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业务申请的意义有限,E-TRADE 系统的作用无法完全发挥。其二,我行网上贸易结算系统管理办法规定:通过 E-TRADE 系统反馈给客户的信息仅供客户参考,信用证通知、借贷记
4、通知等仍以加盖银行有效印章的正式纸质文件为准。如果 E-TRADE 系统反馈给企业的信息能直接作为正式凭证,则可以给企业更大的便利,企业可以进一步减少往来银行的次数,使用积极性会不断提高。优化 E-TRADE 系统功能及流程优化的建议(一)尽快对 E-TRADE 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目前急需增加结售汇、开立保证金账户、交存保证金及贸易融资功能,增强 E-TRADE 系统服务企业的全面性、效率性和便利性。同时及时修改相关管理办法,使通过 E-TRADE 系统反馈给客户的信息如信用证通知、借贷记通知等可以直接作为正式凭证,而不是仅仅作为参考,减少企业往来银行的次数,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便利。(二)加
5、强业务培训,提高模拟环境的可搭建性。如通过办公网登陆某几个网址即可进行 E-TRADE 相关系统的模拟操作,使基层行员工能够随时演练 E-TRADE 客户端、E-TRADE 中台、新一代贸易融资系统(NTFS)、报文处理系统(MPS)、CCBS 系统等,或者提供上述各系统的单机版演练程序。同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摸索提炼出几个 E-TRADE系统与贸易融资产品结合的案例,提高 E-TRADE 系统应用的针对性,如 E-TRADE 系统与进口开证、打包贷款、出口议付相结合的案例。(三)对使用 E-TRADE 系统的业务给予一定的手续费优惠。鉴于 E-TRADE 系统尚在推广初期,功能也在不断完善之
6、中,建议相关价格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批时考虑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业务申请时,能给予一定的优惠幅度。对于实行标准费率的企业,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的业务申请可以直接给予费率优惠(如优惠 10%),而不必经相关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以简化操作流程,提高企业使用 E-TRADE系统的积极性。(四)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基层行人员积极性。针对部分企业人员操作水平不高的现状,应尽快提高基层行员工上门服务和指导的积极性。目前可对 E-TRADE 推广及使用实行现买单激励,如推广 E-TRADE 客户、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一笔汇出汇款、进口开证或出口信用证转让申请、提交一笔进口信用证修
7、改或出口信用证转让修改申请等,可给予不同金额现金激励。(五)尽快制定 E-TRADE 系统操作细则,对相关凭证的扫描及保存进行规范。如通过 E-TRADE 系统提交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汇出汇款申请书可作为我行正式凭证进行扫描归档。对于纸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汇出汇款申请书,由于外汇局规定“对 于属 进口核销项下付款的业务,银行应将付汇凭证外汇局留存联根据结算方式,分别装订成册,按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因此企业通过 E-TRADE 提交对外付款或汇出汇款申请后,基层行应督促企业及时将纸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汇出汇款申请书提交给银行,并按时将外汇局留存联报送所在地外汇局。(六)明确 E-TRADE 系统的营销重点。E-TRADE 系统主要服务对象应是距离银行物理网点较远、业务笔数较多、金额不大的企业客户。因此,对广大企业客户要加强宣传,使他们认识到,该系统的诸多功能是上门服务所难以达到的,提高他们使用 E-TRADE 系统的意识。(作者单位:河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