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1 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一、技术标准(65分)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1 人均用水量 机关平均人数机关年取水量 该项指标得分=1226.4/人均用水量。其中,26.4为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5部分:机关(DB11/554.5-2010)中机关人均取水定额值,单位m3/人年。若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五部分:机关有修订,该值按修订版执行。该项指标满分20分(合格标准为12分),如计算结果超过20分,按满分20分计。 202 办公楼人均用水量 办公楼平均用水人数办公楼年用水量 该项指标得分=618/办公楼人均用水量。其中,18为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2001年)中办公楼取水定
2、额值,单位m3/人年。若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有修订,该值按修订版执行(下同)。该项指标满分10分(合格标准为6分),如计算结果超过10分,按满分10分计。 103 食堂人均用水量 平均用餐人数食堂年用水量 该项指标得分=36/食堂人均用水量。其中,6为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中食堂取水定额值,单位m3/人年。该项指标满分5分(合格标准为3分),如计算结果超过5分,按满分5分计。 54 绿化平均用水量 绿化灌溉面积绿化年用水量 该项指标得分=31/绿化平均用水量。其中,1为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中绿化灌溉取水定额值,单位m3/m2年。该项指标满分5分(合格标准为3分),如计算结果超过5分,按满分
3、5分计。 5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5 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比例 100%总量所有用水器具和设备的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数量 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比例在90%(含)以上的,得10分;85%(含)-90%的,得9分;80%(含)-85%的,得8分;70%(含)-80%的,得7分;60%(含)-70%的,得6分;60%以下的,不得分。节水器具和设备包括:1.节水型龙头:加气节水龙头、陶瓷阀芯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等;2.节水型便器:压力流防臭、压力流冲击式6L直排便器、3L/6L两挡节水型虹吸式排水坐便器及6L以下直排式节水型坐便器或感应式节水型坐便器;3其他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106 节水技术
4、应用 统计应用的节水技术的项数 每应用一项节水技术得2分,总分不超过10分。例如:1建立用水管理系统,或能耗监管平台涵盖了用水系统;2用水分项计量;3节水绿化灌溉技术,如喷灌、滴灌等;4用水智能控制,如红外控制,感应控制等;5办公区铺设透水地面或其他透水材料;6工勤人员浴室采用IC卡管理等;7食堂采用节水型洗菜机、洗碗机等;8节水洗车技术;9其他节水技术。 107 非常规水源应用 统计已建成或已论证过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数 已经建成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或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正常运行并取得效果的,每完成一项得1.5分,总计不超过3分。开展过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或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论证的,每开
5、展一项得1分,总计不超过2分。 5二、管理标准(35分)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1 机构职责 查阅有关资料 1有节水管理组织,有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节水工作,得2分;2有节水主管部门和专(兼)职节水管理员,得2分;3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工作记录完整,得2分。 62 规章制度 查阅有关资料 1.有用水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检人员,定期对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得2分;2有用水设备维修制度,得2分;3有用水计量制度,得2分;4有节奖超罚制度,得2分。 83 用水台账 查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用水计量器
6、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3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2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1分;2.有计量台账,各类用水原始记录完整规范,得2分;3.有指标分解台账,对各用水单位用水指标进行分解,得2分。 74 管理维护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开展水平衡测试,有5年内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得3分;2.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用水设施运行正常,得2分;3.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1分;4.有完整的管网图,得1分;5.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1分。 85 节水宣传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2.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知识竞赛
7、等,每开展一次得1分,满分2分;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2分。 6说 明一、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由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部分组成,总计100分。其中技术标准为65分,由人均用水量、办公楼人均用水量、食堂人均用水量、绿化平均用水量、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比例、节水技术应用、非常规水源应用7项指标组成;管理标准为35分,由机构职责、规章制度、用水台账、管理维护、节水宣传5项指标组成。二、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评价总得分80分为合格。三、有关名词解释:(一)机关取水量:机关正常运行过程中从各种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获取的水量,包括办公楼、食堂、锅炉、空调、机关工勤人员集体宿舍、绿化及消防等取水,不包括附属的宾馆、招待所、学校等取水量和外供水量。(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第5部分:机关(DB11/554.5)(二)机关平均人数:统计周期内在机关工作的日平均人数,包括在岗在编(注册)人员和各类编外工作人员。(三)办公楼平均用水人数:统计周期内在办公楼内办公的日平均人数。(四)平均用餐人数:统计周期内在食堂用餐的日平均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