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比例再保险,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成数再保险的定义与分类 ,溢额再保险的定义与分类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的特点 ,再保险经营方面的条款 。教学重点: 成数再保险的特点 ;溢额再保险的特点 ;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 ;分保佣金 。,教学难点: 成数再保险的适用范围 ;溢额再保险的适用范围 ;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 ;盈余佣金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成数再保险 第二节 溢额再保险 第三节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第四节 比例再保险合同主要条款内容教学时数:6,第三章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比例再保险包括
2、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两种。,第一节 成数再保险,一、成数再保险概述,二、成数再保险的特点,三、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四、成数再保险的运用,一、成数再保险概述,(一)定义 成数再保险: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理解: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额的大小,只要在合同规定的限额之内,都按双方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和分摊。多余的保额部分由分出公司另寻其他方式处理,否则,责任将复归原保人承担。,(二)自留额与分保额确定 1成数再保险合同一般要求:分出公司自留额约在40-50%之间; 2每份成数再保险合同都按每一危险单位或每张保单规定一个最高责任限
3、额。 在成数再保险合同中通常附有限额表(Table of limits),以便针对各种不同的危险,分别采用不同最高限额。,一、成数再保险概述,例:假设一成数再保险合同,每一危险单位最高限额规定为100万元,自留部分为45%,分出部分为55%,现有两笔危险单位分别为40万和120万的保险业务,其合同双方的责任分配如何? 第一笔 40万 自留18万 分出22万 第二笔 120万 自留45万 分出55万 余20万 余下的20万由分出公司另寻其他处理方式分出,否则,复归自负。,(三)成数再保险合同的表达方式 既然按某一比率来分配保险责任,其表达方式即用分出比率表示。如60%的成数再保险合同(A Quo
4、ta Share of 60 Percent)即为分出额为60%,自留额40%的成数再保险合同。,一、成数再保险概述,二、成数再保险的特点,包括两个优点,即合同双方利益一致,手续简便。两个缺点,即缺乏弹性,难以达成风险责任均衡化。 (一)合同双方利益一致 无论业务好坏大小,双方均按约定的比率分担,双方共命运,利害关系一致,成数再保险是双方当事人利益完全一致的唯一方式。故合同双方很少发生争执。 (二)手续简化,节省人力和费用。 只要比率确定,就不再为每一笔或每一个危险单位费事分配责任。 (三)缺乏弹性 主要是指对分出公司不利,本来分出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的质量来确定是多留还是少留,而成数再保留比率固
5、定,缺乏这方面的弹性。亦即成数再保险往往不能满足分出公司获得准确再保险保障需求。 (四)不能均衡风险责任 主要指由于分配比率一定,使原保险公司中保险金额高低不齐的问题,在分保之后仍然存在。 虽然设立最高限额,但不能使风险责任均衡化,只能防止责任累积。,三、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例:某分出公司组织一份海上运输险的成数分保合同,规定每艘船的合同最高限额为1200万美元,现一船合同保额1000万美元,分出公司自留额为20%,分出总额为80%,现有4家分入公司接受分出业务,其分配为A公司20%,B公司15%,C公司10%,D公司35%,即分别为200万,150万,100万和35万美元。,四、成数再保
6、险的运用,成数再保险多运用于新的公司、险种和特种业务。具体来说大致有下述六种情况。 (一)新公司、小公司 保险公司因刚组建或规模小,由于缺乏经验,对合同自留额等的把握难免存在不妥之处,采用成数再保险,可得到再保险人在风险分析、承保审定、赔款处理等技术方面更多的帮助。 (二)新业务、新险种 由于缺乏统计资料和实际经验,对未来的风险状况一般难以准确地预测和估计,为了稳妥起见,采用成数再保险方式易得到各分保接受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某些赔案发生频繁的险种 一般来说,汽车险和航空险等,危险性较高,赔案发生频繁,成数再保险可发挥其手续简单、双方共命运的优势。,(四)转分保的业务 各类转分保业务,由于手
7、续繁琐,采用其他的分保方式比较困难,一般都采用易于计算的成数再保险。 (五)公司内部分保 属于同一资本系统的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以及集团内部分保,为简化分保手续,一般也采用成数方式进行分保。 (六)交换业务 由于成数再保险条件优惠,分出公司对于保险金额和业务质量比较平均的业务,在国际分保交往中可以组织安排成数再保险,以此作为交换取得回头业务。,第二节 溢额再保险,一、概述,二、溢额再保险的三要素,三、溢额的层次,四、溢额再保险的特点,五、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六、溢额再保险的优缺点,七、溢额再保险的运用,一、概述,(一)概念 溢额再保险(surplus reinsurance),是由保险人与
8、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一种再保险方式。,例1:有一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40万元,现有三笔业务,保险金额分别如下,计算各自的责任分配情况:,(二)与成数再保险的异同 (1)相同点:都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责任分配,且自留额、分保额与总保险金额都存在一定比例关系,都属比例再保险。 (2)区别: A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确定的,在自留额限额内不需分保;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不确定的,且无论保险金额多少,均需按比例分保。 B溢额再保险的分保比例是变动的,根据保险金额与自留额而变动,而成数再保险的分保比例是不变
9、的。 C溢额再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不是完全一致,且对分出公司有利,而成数再保险合同双方利益一致,对分入公司有利。 D溢额再保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手续繁琐;成数再保险缺乏弹性,但手续简单。,二、溢额再保险的三要素,危险单位自留额线数其中危险单位是固定因素,自留额和线数是变动因素。(一)分保额的确定 原保险人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所承担保险标的质量,来最终确定自留额的大小,其超出的部分,可做为分保分出;因而分保额的确定是以自留额的确定为前提,且分出的金额及比例是随业务量(即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变动。,(二)线数 1线: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定再保险限额的基本单位,称之为线。 2线数:溢额再保险中,分保额
10、与自留额的倍数关系,称为线数。 3用线数表示溢额再保险合同。 例如:20线的合同,指分保额是自留额的20倍,当然要注明自留额。 4合同容量 又叫合同限额,是指分保额的限度,常用线数表示。 5线数确定 根据保险人的业务内容及自留能力而定,如平均保险金额的大小与自留额的关系,巨额标的承保状况。 (1)资力雄厚、规模大的公司,自留额大,线数不多即可达到再保险保障。 (2)自留额较小的公司,自留额小,其线数要较多,方可达到再保险保障额度。,三、溢额的层次,(一)溢额再保险的主要机能:危险责任的分散与转嫁。 (二)溢额再保险的主要目的:危险责任的平均化。 (三)溢额层次的划分 为了达到溢额再保险的目的,
11、实现危险责任的分散与转嫁,根据承保业务的保险金额来确定不同层次的溢额,即如果保险金额在自留与第一溢额后仍未全部分出,就设定第二溢额依此类推。或者:维持一个溢额而增加分保的线数。,四、溢额再保险的特点,(一)可以灵活确定自留额 其优点:可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质量和性质确定不同的自留额,具灵活性。 体现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利益上的不一致性,一般对分出公司有利。 (二)比较繁琐费时 因为对不同业务,其自留额不同,则分保比例各不相同,因而在分保费与摊回赔款的计算方面,以及编制分保账单和统计分析方面比较麻烦。,五、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一)只有第一溢额的业务计算 例1假设某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40万
12、元,现有三笔业务分别为40万、80万、200万,则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担情况如何?,整个业务亏损,赔付率140.63% 分出公司仍有盈余 95.83% 分入公司亏损 167.5% (二)分层溢额分保的业务计算 例2现组织一份海上货运险溢额分保合同,危险单位按每船每航次划分,对某轮船,自留额10万,第一溢额合同限额为10线,第二溢额合同限额为15线,现有一笔业务为200万,则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担情况如何?对于业务为10万、50万的情况又如何?,六、溢额再保险的优缺点,与成数再保险比较,溢额再保险优缺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再保险业务的安排灵活而具有弹性 在溢额再保险中
13、,分出公司可以根据不同业务种类、质量和性质以及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确定最佳自留额,凡是在自留额以内的业务则不必分出。因此,不论是在业务选择还是在保险费支出方面,溢额再保险均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比较符合合理分散风险的再保险原则。同时,对保险金额较大的业务,当原溢额再保险合同不能满足分出公司的需要时,可以在此基础上组织第二溢额、第三溢额分保合同,由此可见,溢额再保险对巨额业务的风险分散具有较大的弹性。,(二)可以均衡风险责任 与成数再保险不同,由于溢额再保险可以灵活地确定自留额。对于业务质量不齐、保险金额不均匀的业务,采用溢额再保险可以均衡风险责任。换句话讲,原保险合同保险金额高低不齐的问题,在溢额
14、分保后可以解决,使风险责任均衡化。,(三)比较繁琐费时 溢额再保险的业务账单是按逐笔保险单计算其自留比例和分保比例,并按各自比例计算保险费和赔款的分配。因此,在编制账单时比较复杂、费时费力,所以,办理溢额再保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和必要的人力来进行,因而可能增加管理费用。以货运险为例,办理溢额再保险时,要根据业务单证按船舶、按每一航次进行登卡和管理限额,并计算出不同的分保比例,以及按这一比例逐笔计算分保费和摊回赔款,在编制分保账单和统计分析方面也较麻烦。,(四)不能完全体现合同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溢额再保险虽然属于比例再保险,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经营成果往往不一,有时甚至悬殊很大。如果赔款都集中在自
15、留额以内的小额业务的损失,分出公司的累积赔款额就会较高。不过,因为分出公司组织安排分保合同前,一般要参考以往多年的记录而制订出合理的最有利于本公司自留额,应该说,以上情况较少出现。相反,假如巨额赔款较多,接受公司的经营结果必然要出现严重亏损。另外,原保险人若凭借溢额再保险的支持而忽略严格挑选保险标的,也将损害接受公司的利益。,七、溢额再保险的运用,1危险性较小,利益较优且风险较分散的业务。 2业务质量不一,保险金额不均匀的业务。 3海上保险,包括船体保险和运输保险。 发挥分层机能,分散和消纳危险。 4火灾保险中,溢额再保险是其基本再保险制度。 5国际分保交往中,常将溢额再保险用于分保交换。,第
16、三节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一、概念,二、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三、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一、概念,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将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组织在一个合同里,以成数再保险的限额,作为溢额再保险的起点,再确定溢额再保险的限额的再保险方式。 分为两种方式: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溢额合同内的成数合同。,二、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这种混合方式是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成数合同,规定合同的最高限额,当保险金额超过这个限额时,再按另订的溢额合同处理。 具体操作:先规定成数再保险的最高限额,然后按一定比例确定自留额与分保额(可由多家公司接受);其次,对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在成数合同的基础上订一份溢
17、额合同,其合同限额为成数合同最高限额的一定线数,但每个接受公司的最高责任额等于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例题,例1:某一60%的成数分保合同,其最高限额为100万,现在此基础上订立一些个二十线的溢额再保险合同,则整个合同业务容量为 ,每一位接受人的最高责任限额为 ,溢额部分至少需要 个分保接受人。,2100万,40万,50,20*100+100=2100,40%*100=40,(2100-100)/40=50,例2有一个100万业务、60%的成数分保合同,最高责任限额为100万,另在此基础上订立一个5线的溢额合同,此时:,自留额,分出额,40万,60万,溢额合同无效,若业务 为400万,其余条件不变
18、。,业务:400万,成数分保合同:100万,溢额分保合同:300万,自 留 额 A:40万分保接受人B:60万,分保接受人C:40万分保接受人D:40万分保接受人E:40万分保接受人F:40万分保接受人G:40万分保接受人H:40万分保接受人I: 40万分保接受人J: 20万,B与C,DJ无关,他们可以为同一个人,也可不为同一个人,成数分保合同的合同限额为溢额合同的“自留”,不过是名义上的,不存在自留额,三、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这种混合方式是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溢额分保合同,但对其自留额部分按另订的成数合同处理。 具体操作:一份溢额合同,规定自留额部分,分出公司有权另订成数分保合同,成数合同的限额,即溢额的自留额为优先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