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952270 上传时间:2020-01-27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267.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附件热 电 联 产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为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 促进 热 电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全 国 范 围 内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含 企业 自 备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的 规 划 建 设 及 相 关 监 督 管 理 。第 三 条 热 电 联 产 发 展 应 遵 循 “ 统 一 规 划 、 以 热 定 电 、立 足 存 量 、 结 构 优 化 、 提 高 能 效 、 环 保 优

2、 先 ” 的 原 则 , 力 争实 现 北 方 大 中 型 以 上 城 市 热 电 联 产 集 中 供 热 率 达 到 60%以上 , 20万 人 口 以 上 县 城 热 电 联 产 全 覆 盖 , 形 成 规 划 科 学 、 布局 合 理 、 利 用 高 效 、 供 热 安 全 的 热 电 联 产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格 局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 四 条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是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的 必 要条 件 。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应 依 据 本 地 区 城 市 供 热 规 划 、 环 境 治 理规 划 和 电 力 规 划 编 制 , 与 当 地 气 候

3、 、 资 源 、 环 境 等 外 部 条 件相 适 应 , 以 满 足 热 力 需 求 为 首 要 任 务 , 同 步 推 进 燃 煤 锅 炉 和2落 后 小 热 电 机 组 的 替 代 关 停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应 纳 入 本 省 ( 区 、 市 ) 五 年 电 力 发 展 规 划并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 规 划 期 限 原 则 上 与 电 力 发 展 规 划 相 一致 。 第 五 条 地 市 级 或 县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应 在 省 级 能 源 主 管部 门 的 指 导 下 , 依 据 当 地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供 热 规 划 、 热 力 电力 需

4、 求 、 资 源 禀 赋 、 环 境 约 束 等 条 件 , 编 制 本 地 区 “ 城 市 热电 联 产 规 划 ” 或 “ 工 业 园 区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 , 并 在 规 划 中 明确 配 套 热 网 的 建 设 方 案 。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咨 询机 构 编 制 。根 据 需 要 ,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咨询 机 构 对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进 行 评 估 。第 六 条 严 格 调 查 核 实 现 状 热 负 荷 , 科 学 合 理 预 测 近 期和 远 期 规 划 热 负 荷 。 现

5、状 热 负 荷 为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编 制 年 的 上一 年 的 热 负 荷 。对 于 采 暖 型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现 状 热 负 荷 应 根 据 政 府 统 计资 料 , 按 供 热 分 区 、 建 筑 类 别 、 建 筑 年 代 进 行 调 查 核 实 ; 近期 和 远 期 热 负 荷 应 综 合 考 虑 城 区 常 住 人 口 、 建 筑 建 设 年 代 、人 均 建 筑 面 积 、 集 中 供 热 普 及 率 、 综 合 采 暖 热 指 标 等 因 素 进行 合 理 预 测 。 人 均 建 筑 面 积 年 均 增 长 率 一 般 按 不 超 过 5%考虑 。 对 于

6、 工 业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现 状 热 负 荷 应 根 据 现 有 工 业 项3目 的 负 荷 率 、 用 热 量 和 参 数 、 同 时 率 等 进 行 调 查 核 实 , 近 期热 负 荷 应 依 据 现 有 、 在 建 和 经 审 批 的 工 业 项 目 的 热 力 需 求 确定 , 远 期 工 业 热 负 荷 应 综 合 考 虑 工 业 园 区 的 规 模 、 特 性 和 发展 等 因 素 进 行 预 测 。第 七 条 根 据 地 区 气 候 条 件 , 合 理 确 定 供 热 方 式 , 具 体地 区 划 分 方 式 按 照 民 用 建 筑 热 工 设 计 规 范 ( GB

7、50176) 等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严 寒 、 寒 冷 地 区 ( 包 括 秦 岭 、 淮 河 以 北 , 新 疆 、 青 海 )优 先 规 划 建 设 以 采 暖 为 主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替 代 分 散 燃 煤 锅炉 和 落 后 小 热 电 机 组 。 夏 热 冬 冷 地 区 ( 包 括 长 江 以 南 的 部 分地 区 ) 鼓 励 因 地 制 宜 采 用 分 布 式 能 源 等 多 种 方 式 满 足 采 暖 供热 需 求 。 夏 热 冬 暖 与 温 和 地 区 除 满 足 工 业 园 区 热 力 需 求 外 ,暂 不 考 虑 规 划 建 设 热 电 联 产

8、项 目 。第 八 条 规 划 建 设 热 电 联 产 应 以 集 中 供 热 为 前 提 , 对 于不 具 备 集 中 供 热 条 件 的 地 区 , 暂 不 考 虑 规 划 建 设 热 电 联 产 项目 。 以 工 业 热 负 荷 为 主 的 工 业 园 区 , 应 尽 可 能 集 中 规 划 建 设用 热 工 业 项 目 , 通 过 规 划 建 设 公 用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实 现 集 中 供热 。 京 津 冀 、 长 三 角 、 珠 三 角 等 区 域 , 规 划 工 业 热 电 联 产 项目 优 先 采 用 燃 气 机 组 , 燃 煤 热 电 项 目 必 须 采 用 背 压 机

9、组 , 并严 格 实 施 煤 炭 等 量 或 减 量 替 代 政 策 ; 对 于 现 有 工 业 抽 凝 热 电机 组 , 可 通 过 上 大 压 小 方 式 , 按 照 等 容 量 、 减 煤 量 替 代 原 则 ,规 划 改 建 超 临 界 及 以 上 参 数 抽 凝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 新 建 工 业 项4目 禁 止 配 套 建 设 自 备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在 已 有 ( 热 ) 电 厂 的 供 热 范 围 内 , 且 已 有 ( 热 ) 电 厂 可满 足 或 改 造 后 可 满 足 工 业 项 目 热 力 需 求 , 原 则 上 不 再 重 复 规划 建 设

10、热 电 联 产 项 目 ( 含 企 业 自 备 电 厂 ) 。 除 经 充 分 评 估 论证 后 确 有 必 要 外 , 限 制 规 划 建 设 仅 为 单 一 企 业 服 务 的 自 备 热电 联 产 项 目 。第 九 条 合 理 确 定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供 热 范 围 。 鼓 励 热 电 联产 机 组 在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 扩 大 供 热 范 围 。以 热 水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 供 热 半 径 一 般 按 20公 里 考 虑 , 供 热 范 围 内 原 则 上 不 再 另 行 规 划 建 设 抽 凝 热 电 联产 机 组

11、。 以 蒸 汽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 供 热 半 径 一 般按 10 公 里 考 虑 , 供 热 范 围 内 原 则 上 不 再 另 行 规 划 建 设 其 他热 源 点 。第 十 条 优 先 对 城 市 或 工 业 园 区 周 边 具 备 改 造 条 件 且 运行 未 满 15 年 的 在 役 纯 凝 发 电 机 组 实 施 采 暖 供 热 改 造 。 系 统调 峰 困 难 地 区 , 严 格 限 制 现 役 纯 凝 机 组 供 热 改 造 , 确 需 供 热改 造 满 足 采 暖 需 求 的 , 须 同 步 安 装 蓄 热 装 置 , 确 保 系 统 调 峰安

12、 全 。鼓 励 对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 充 分 回 收 利 用 电 厂余 热 , 进 一 步 提 高 供 热 能 力 , 满 足 新 增 热 负 荷 需 求 。供 热 改 造 要 因 厂 制 宜 采 用 打 孔 抽 气 、 低 真 空 供 热 、 循 环水 余 热 利 用 等 成 熟 适 用 技 术 , 鼓 励 具 备 条 件 的 机 组 改 造 为 背5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第 十 一 条 鼓 励 因 地 制 宜 利 用 余 热 、 余 压 、 生 物 质 能 、地 热 能 、 太 阳 能 、 燃 气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清 洁 能 源 和 可 再

13、 生 能 源供 热 方 式 。 鼓 励 风 电 、 太 阳 能 消 纳 困 难 地 区 探 索 采 用 电 采 暖 、储 热 等 技 术 实 施 供 热 。 推 广 应 用 工 业 余 热 供 热 、 热 泵 供 热 等先 进 供 热 技 术 。第 十 二 条 推 进 小 热 电 机 组 科 学 整 合 ,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地区 通 过 替 代 建 设 高 效 清 洁 供 热 热 源 等 方 式 , 逐 步 淘 汰 单 机 容量 小 、 能 耗 高 、 污 染 重 的 燃 煤 小 热 电 机 组 。第 十 三 条 为 提 高 系 统 调 峰 能 力 , 保 障 系 统 安 全 , 热

14、电联 产 机 组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安 装 蓄 热 装 置 。第 十 四 条 新 建 抽 凝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与 替 代 关 停 燃 煤锅 炉 和 小 热 电 机 组 挂 钩 。 新 建 抽 凝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配 套 关停 的 燃 煤 锅 炉 容 量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新 建 机 组 最 大 抽 汽 供 热 能力 的 50%。 替 代 关 停 的 小 热 电 机 组 锅 炉 容 量 按 其 额 定 蒸 发 量计 算 。 与 新 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配 套 关 停 的 燃 煤 锅 炉 和 小 热 电 机组 , 应 在 项

15、目 建 成 投 产 且 稳 定 运 行 第 2个 采 暖 季 前 实 施 拆 除 。对 于 配 套 关 停 的 燃 煤 锅 炉 容 量 未 达 到 要 求 的 新 建 热 电联 产 项 目 , 不 得 纳 入 电 力 建 设 规 划 ; 对 于 配 套 关 停 的 燃 煤 锅炉 容 量 较 多 并 能 够 妥 善 安 排 关 停 企 业 职 工 的 新 建 热 电 联 产项 目 , 优 先 纳 入 电 力 建 设 规 划 。第 十 五 条 各 级 政 府 应 按 照 国 务 院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核6准 有 关 规 定 , 在 国 家 依 据 总 量 控 制 制 定 的 建 设

16、规 划 内 核 准 抽凝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第 十 六 条 严 格 限 制 规 划 建 设 燃 用 石 油 焦 、 泥 煤 、 油 页岩 等 劣 质 燃 料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第三章机组选型第 十 七 条 对 于 城 区 常 住 人 口 50万 以 下 的 城 市 , 采 暖 型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原 则 上 采 用 单 机 5万 千 瓦 及 以 下 背 压 热 电 联 产机 组 。按 综 合 采 暖 热 指 标 为 50瓦 /平 米 考 虑 , 2台 5 万 千 瓦 背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与 调 峰 锅 炉 联 合 承 担 供 热 面 积 900万 平

17、 米 ,2台 2.5 万 千 瓦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与 调 峰 锅 炉 联 合 承 担 供 热面 积 500万 平 米 , 2 台 1.2万 千 瓦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与 调 峰锅 炉 联 合 承 担 供 热 面 积 300万 平 米 。第 十 八 条 对 于 城 区 常 住 人 口 50万 及 以 上 的 城 市 , 采 暖型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优 先 采 用 5 万 千 瓦 及 以 上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组 。 规 划 新 建 2 台 30 万 千 瓦 级 抽 凝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的 , 须 满足 以 下 条 件 :( 一 ) 机 组 预

18、期 投 产 年 , 所 在 省 ( 区 、 市 ) 存 在 50 万千 瓦 及 以 上 电 力 负 荷 缺 口 。( 二 ) 2 台 机 组 与 调 峰 锅 炉 联 合 承 担 的 供 热 面 积 达 到1800万 平 米 。7( 三 ) 采 暖 期 热 电 比 应 不 低 于 80%。( 四 ) 项 目 参 与 电 力 电 量 平 衡 , 并 纳 入 国 家 电 力 建 设 规划 。 第 十 九 条 工 业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优 先 采 用 高 压 及 以 上 参 数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第 二 十 条 规 划 建 设 燃 气 -蒸 汽 联 合 循 环 热 电 联 产 项

19、目( 以 下 简 称 “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 ) 应 以 热 电 联 产 规 划 为 依 据 ,坚 持 以 热 定 电 , 统 筹 考 虑 电 网 调 峰 要 求 、 其 他 热 源 点 的 关 停和 规 划 建 设 等 情 况 。 采 暖 型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供 热 期 热 电 比 不 低于 60%, 供 工 业 用 汽 型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全 年 热 电 比 不 低 于 40%。机 组 选 型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 采 暖 型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优 先 采 用 “ 凝 抽 背 ” 式 汽 轮发 电 机 组 , 工 业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可

20、 按 “ 一 抽 一 背 ” 配 置 汽 轮 发电 机 组 或 采 用 背 压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 二 ) 大 型 联 合 循 环 项 目 优 先 选 用 E级 或 F级 及 以 上 等级 燃 气 轮 机 组 。( 三 ) 选 用 E级 燃 气 轮 机 组 的 , 单 套 联 合 循 环 机 组 承 担的 热 负 荷 应 不 低 于 100吨 /小 时 。鼓 励 规 划 建 设 天 然 气 分 布 式 能 源 项 目 , 采 用 热 电 冷 三 联 供技 术 实 现 能 源 梯 级 利 用 ,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效 率 不 低 于 70%。第 二 十 一 条 对 于 小 电

21、 网 范 围 内 或 处 于 电 网 末 端 的 城市 , 结 合 热 力 电 力 需 求 和 电 网 消 纳 能 力 , 经 充 分 评 估 论 证 后8可 适 度 规 划 建 设 中 小 型 抽 凝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第 二 十 二 条 在 役 热 电 厂 扩 建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时 , 原 则 上采 用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第四章网源协调第 二 十 三 条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配 套 热 网 应 与 热 电 联 产 项 目同 步 规 划 、 同 步 建 设 、 同 步 投 产 。 对 于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的 老 旧热 网 , 应 及 时 根 据

22、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意见 ( 国 发 201336号 )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改 造 。 鼓 励 热 网 企 业参 与 投 资 建 设 背 压 热 电 机 组 , 鼓 励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投 资 主 体 参与 热 网 的 建 设 和 经 营 。第 二 十 四 条 积 极 推 进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与 供 热 锅 炉 协 调 规划 、 联 合 运 行 。 调 峰 锅 炉 供 热 能 力 可 按 供 热 区 最 大 热 负 荷 的25%-40%考 虑 。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承 担 基 本 热 负 荷 , 调 峰 锅 炉 承担 尖

23、峰 热 负 荷 , 在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能 够 满 足 供 热 需 求 时 调 峰 锅炉 原 则 上 不 得 投 入 运 行 。支 持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投 资 主 体 配 套 建 设 或 兼 并 、 重 组 、 收购 大 型 供 热 锅 炉 作 为 调 峰 锅 炉 。第 二 十 五 条 地 方 政 府 应 积 极 探 索 供 热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着 力 整 合 当 地 供 热 资 源 , 支 持 配 套 热 网 工 程 建 设 和 老 旧 管 网改 造 工 程 , 加 快 推 进 供 热 区 域 热 网 互 联 互 通 , 尽 早 实 现 各 类热 源 联 网 运 行

24、 , 优 先 利 用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供 热 , 充 分 发 挥 热 电联 产 机 组 供 热 能 力 。9第五章环境保护第 二 十 六 条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应 与 燃 煤 锅 炉 治 理同 步 推 进 , 各 地 区 因 地 制 宜 实 施 燃 煤 锅 炉 和 落 后 的 热 电 机 组替 代 关 停 。加 快 替 代 关 停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和 小 热 电 机 组 : 单 台 容 量 10蒸 吨 /小 时 ( 7兆 瓦 ) 及 以 下 的 燃 煤 锅 炉 , 大 中 城 市 20蒸 吨 /小 时 ( 14兆 瓦 ) 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除

25、确 需 保 留 的 以 外 , 其 他单 台 容 量 10蒸 吨 /小 时 ( 7 兆 瓦 ) 以 上 的 燃 煤 锅 炉 ; 污 染 物排 放 不 符 合 国 家 最 新 环 保 标 准 且 不 实 施 环 保 改 造 的 燃 煤 锅炉 ; 单 机 容 量 10万 千 瓦 以 下 的 燃 煤 抽 凝 小 热 电 机 组 。第 二 十 七 条 对 于 热 电 联 产 集 中 供 热 管 网 覆 盖 区 域 内 的燃 煤 锅 炉 ( 调 峰 锅 炉 除 外 ) , 原 则 上 应 予 以 关 停 或 者 拆 除 ,应 关 停 而 未 关 停 的 , 要 达 到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26、 限 值 , 安 装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测 。对 于 热 电 联 产 集 中 供 热 管 网 暂 时 不 能 覆 盖 、 确 有 用 热 刚性 需 求 的 区 域 内 具 备 改 造 条 件 的 燃 煤 锅 炉 , 要 通 过 实 施 技 术改 造 全 面 提 升 污 染 治 理 水 平 , 确 保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 鼓励 加 快 实 施 煤 改 气 、 煤 改 电 、 煤 改 生 物 质 、 煤 改 新 能 源 等 清洁 化 改 造 。 燃 煤 锅 炉 应 安 装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第 二 十 八 条 严 格 热 电 联 产 机

27、组 环 保 准 入 门 槛 , 新 建 燃煤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原 则 上 达 到 超 低 排 放 水 平 。 严 格 按 照 建 设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102014197号 )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替 代 。 支 持 同 步 开展 大 气 污 染 物 联 合 协 同 脱 除 , 减 少 三 氧 化 硫 、 汞 、 砷 等 污 染物 排 放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要 根 据 环 评 批 复 及 相 关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规 范 制 定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方 案 , 开

28、展 环 境 监 测 并 公 开 相 关 监 测信 息 。第 二 十 九 条 现 役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要 安 装 高 效 脱 硫 、脱 硝 和 除 尘 设 施 , 未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加 快 实 施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造 , 确 保 满 足 最 低 技 术 出 力 以 上 全 负 荷 、 全 时 段 稳 定 达 标 排放 要 求 。 按 照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有 关 要 求 , 实 施 超 低 排 放 改 造 。第 三 十 条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重 点 区 域 新 建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项目 , 要 严 格 实 施 煤 炭 减 量 替 代 。第六

29、章政策措施第 三 十 一 条 鼓 励 各 地 建 设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和 各 种 全部 利 用 汽 轮 机 乏 汽 热 量 的 热 电 联 产 方 式 满 足 用 热 需 求 。 背 压燃 煤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建 设 容 量 不 受 国 家 燃 煤 电 站 总 量 控 制 目标 限 制 。 电 网 企 业 要 优 先 为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提 供 电 网 接 入服 务 , 确 保 机 组 与 送 出 工 程 同 步 投 产 。第 三 十 二 条 省 级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可 综 合 考 虑 本 省 煤 炭 消费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 主 要 污

30、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和 环 境 质 量控 制 目 标 、 终 端 用 户 承 受 能 力 、 民 生 用 热 需 求 等 因 素 , 自 主制 定 鼓 励 民 生 采 暖 型 背 压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发 展 的 电 价 政11策 。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可 试 行 两 部 制 上 网 电 价 。 容 量 电 价 以 各 类采 暖 型 背 压 燃 煤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平 均 投 资 成 本 为 基 础 , 主 要 用于 补 偿 非 供 热 期 停 发 造 成 的 损 失 。 电 量 电 价 执 行 本 地 区 标 杆电 价 。第 三 十 三 条

31、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的 热 力 出 厂 价 格 , 由 政 府 价格 主 管 部 门 在 考 虑 其 发 电 收 益 的 基 础 上 , 按 照 合 理 补 偿 成本 、 合 理 确 定 收 益 的 原 则 , 依 据 供 热 成 本 及 合 理 利 润 率 或 净资 产 收 益 率 统 一 核 定 , 鼓 励 各 地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探 索 建 立市 场 化 煤 热 联 动 机 制 。 在 考 虑 终 端 用 户 承 受 能 力 和 当 地 民 用用 热 需 求 前 提 下 , 热 价 要 充 分 考 虑 企 业 环 保 成 本 , 鼓 励 制 定环 保 热 价 政 策

32、措 施 , 并 出 台 配 套 监 管 办 法 。 深 化 推 进 供 热 计量 收 费 改 革 。第 三 十 四 条 推 动 热 力 市 场 改 革 , 对 于 工 业 供 热 , 鼓 励供 热 企 业 与 用 户 直 接 交 易 , 供 热 价 格 由 企 业 与 用 户 协 商 确定 。 “ 直 管 到 户 ” 的 供 热 企 业 要 负 责 二 次 热 网 的 维 修 维 护 ,费 用 纳 入 企 业 运 营 成 本 。第 三 十 五 条 支 持 相 关 业 主 以 多 种 投 融 资 模 式 参 与 建 设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 鼓 励 采 暖 型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33、 企 业 按 照 电 力体 制 改 革 精 神 , 成 立 售 电 售 热 一 体 化 运 营 公 司 , 优 先 向 本 区域 内 的 用 户 售 电 和 售 热 , 售 电 业 务 按 合 理 负 担 成 本 的 原 则 向电 网 企 业 支 付 过 网 费 。12第 三 十 六 条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所 发 电 量 按 “ 以 热 定 电 ” 原则 由 电 网 企 业 优 先 收 购 。 开 展 电 力 市 场 的 地 区 , 背 压 热 电 联产 机 组 暂 不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 所 发 电 量 全 额 优 先 上 网 并 按 政 府定 价 结 算 。 抽 凝 热 电

34、联 产 机 组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 按 “ 以 热 定 电 ”原 则 确 定 的 上 网 电 量 优 先 上 网 并 按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结 算 。第 三 十 七 条 市 场 化 调 峰 机 制 建 立 前 , 抽 凝 热 电 联 产 机组 ( 含 自 备 电 厂 机 组 ) 应 提 高 调 峰 能 力 , 积 极 参 与 电 网 调 峰等 辅 助 服 务 考 核 与 补 偿 。 鼓 励 热 电 机 组 配 置 蓄 热 、 储 能 等 设施 实 施 深 度 调 峰 , 并 给 予 调 峰 补 偿 。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对 配置 蓄 热 、 储 能 等 调 峰 设

35、施 的 热 电 机 组 给 予 投 资 补 贴 。第 三 十 八 条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要 继 续 按 照 “ 公 平 无 歧 视 ”原 则 加 大 供 热 支 持 力 度 , 相 同 条 件 下 各 类 热 源 应 享 有 同 等 的支 持 和 保 障 政 策 。第 三 十 九 条 鼓 励 热 电 联 产 企 业 兼 并 、 收 购 、 重 组 供 热范 围 内 的 热 力 企 业 。 鼓 励 拥 有 供 热 锅 炉 、 热 力 管 网 的 热 力 企业 采 用 股 份 制 方 式 建 设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 相 应 关 停 小 型 供热 锅 炉 。第 四 十 条 采

36、暖 型 背 压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的 调 峰 锅炉 , 或 项 目 投 资 主 体 兼 并 、 重 组 、 收 购 的 调 峰 锅 炉 , 其 生 产运 行 所 需 电 量 可 与 本 企 业 上 网 电 量 进 行 抵 扣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 四 十 一 条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要 切 实 履 行 行 业 管 理 职13能 , 会 同 经 济 运 行 、 环 保 、 住 建 、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 机 构 等 部门 对 本 地 区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的 前 期 、 建 设 、 运 营 、 退 出 等 环 节实 施 闭 环 管 理 , 确 保 热

37、 电 联 产 机 组 各 项 条 件 满 足 有 关 要 求 。每 年 一 季 度 ,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 经 济 运 行 部 门 要 将 本地 区 上 年 度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投 产 、 在 建 、 规 划 情 况 报 告 国 家 发改 委 、 国 家 能 源 局 , 并 抄 报 环 境 保 护 部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第 四 十 二 条 省 级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 经 济 运 行 部 门 要 会 同环 保 、 住 建 、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 机 构 等 有 关 部 门 , 健 全 完 善 热电 联 产 项 目 检 查 核 验 制 度 ,

38、 定 期 对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检 查 核 验 ,重 点 检 查 煤 炭 等 量 替 代 、 关 停 燃 煤 锅 炉 和 小 热 电 机 组 等 落 实情 况 。对 新 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按 要 求 应 配 套 关 停 燃 煤 锅 炉 、 小 热电 机 组 但 未 落 实 的 , 或 未 按 照 煤 炭 替 代 等 有 关 要 求 建 设 热 电联 产 项 目 的 , 暂 缓 审 批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燃 煤 项 目 , 并 追 究 有 关人 员 责 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项 目 核 准 要 求 的 , 可 享 受 国 家 和 地方 制 定 的 优 惠

39、 政 策 。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责 令 其 限 期 整 改 , 并 通知 有 关 部 门 取 消 其 已 享 受 的 优 惠 政 策 。第 四 十 三 条 省 级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要 对 本 地 区 热 电 联 产 机组 电 价 、 热 价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核 查 , 确 保 电 价 支 持 政 策 落实 到 位 。 对 于 采 用 供 热 计 量 收 费 的 建 筑 , 要 严 查 供 热 计 量 收费 的 收 费 滞 后 和 欠 费 问 题 , 确 保 供 热 计 量 收 费 有 序 推 广 。14第 四 十 四 条 省 级 质 检 、 住 建 、 工 信

40、 、 环 保 等 部 门 结 合自 身 职 能 负 责 本 地 区 燃 煤 锅 炉 的 运 行 管 理 及 淘 汰 等 相 关 工作 , 督 促 地 方 政 府 对 不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的 燃 煤 锅 炉 实 施 改 造 或关 停 。第 四 十 五 条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要 严 格 辖 区 新 建 热 电 联 产 项目 环 评 审 批 , 强 化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和 供 热 锅 炉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放 监 管 , 对 排 放 不 达 标 、 不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的 燃 煤 设 施 督促 整 改 。第 四 十 六 条 电 网 公 司 、 电 力 调

41、 度 机 构 应 督 促 热 电 联 产企 业 安 装 热 力 负 荷 实 时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并 与 电 力 调 度 机 构 联网 , 按 “ 以 热 定 电 ” 原 则 对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实 施 优 先 调 度 。第 四 十 七 条 各 地 经 济 运 行 部 门 、 国 家 能 源 局 派 出 机 构要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 对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接 入 电 网 、 优 先 调 度 、 以热 定 电 , 以 及 符 合 规 划 建 设 要 求 的 情 况 实 行 监 管 , 发 现 问 题及 时 反 馈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处 理 , 并 向 有 关 方 面 进 行 通 报 , 重 大问 题 及 时 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 国 家 能 源 局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