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钻探钻孔质量要求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凡承担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钻探和固体矿产岩心钻探工作的地质调查项目,编写设计应遵守本要求。 一、水文地质钻探钻孔直径、岩土心(样)采取率、孔深与孔斜、 简易水文 观测、成井工艺、抽水试验、固井与封孔、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等质量要求执行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94)有关规定。 二、固体矿产岩心钻探 (一)岩矿心采取率与整理 1、地质要求取心的岩层、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 65; 2、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矿层顶板各 3-5M 范围内不得低于 75(岩金矿 80); 3、可采的薄矿层(厚度不小于 4-5M),每 层平均采取率不低于
2、75,厚度较大的矿层从矿层顶板开始每 5M 或 10M 的平均采取率不低于 75(岩金矿 80); 4、取出的岩矿心,应洗净后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 颠倒或任意拉长,岩心应按规定编号,每回次应填放岩心票(包括没有岩心的回次),岩心箱应进行编号,箱子规格要符合要求且结实。 (二)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 1、垂直孔允许顶角每 100M 弯曲 2 度,斜孔每 100M 弯曲 3 度,按孔深累计计算;2、方位角偏差,在设计时与地质商定,一般不超 过 勘探网 1/3-1/4; 3、测量间距,实测顶角小于 5 度时,每钻进 50M 测一次顶角和方位; 4、磁性矿区要用防磁测斜方法; 5、终孔测斜地质编录员应
3、在现场监测。 (三)简易水文观测 1、在以清水为冲洗液的钻孔每班至少要测 1-2 次孔内水位,未下好井口管的孔段和泥浆钻进的钻孔可以不测; 2、每次观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其 间 隔时间应大于 5MIN; 3、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溶洞等 现象应及时记录 其孔深。 (四)孔深误差的 测量与校正 1、每钻进 100M、进出含矿层(矿层小于 5M 只测一次)、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者可不修正孔深; 2、测量要使用经过校正的钢尺; 3、见矿与终孔校正,地质编录员应在现场监测。 (五)原始班报表 1、要在现场用钢笔及时填写,要真实准确; 2、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4、要整洁, 终孔后装订成册。 (六)封孔 1、要有封孔通知书和封孔设计书; 2、水泥封孔要用 325 号以上未过期的水泥,水灰比要符合设计要求; 3、每封完一层要在封孔段顶部位置取水泥浆样证实; 4、搬迁后要埋水泥标桩,并保证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