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银行会计核算 银行会计核算 银行会计核算 银行会计核算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基本核算方法 基本核算方法 基本核算方法 基本核算方法 【本章考点概述】 本章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主要有:会计科目的分类、银行会计凭证的意义、银行会计凭 证的种类、银行会计凭证的特点、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会计印章、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 凭证的管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 一、会计科目 1.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按照其相同的特征和资金性质、业务特点、经 营管理和核算要求进行科学分类的名称。 2.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
2、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规定自行设置。 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3.会计科目的分类 按其与会计报表的关系分: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 (1)表内科目。用于核算银行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动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2)表外科目。用于核算业务已发生而尚未涉及到银行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化,或不涉 及到银行资金增减变化的重要业务事项。该类科目不反映在会计报表以内。如:“应收托收 款项”、“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 表内科目为: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资产类: 25 应付职工薪酬 49 实收资本 2 库存现金
3、26 应交税费 50 资本公积 3 银行存款 27 应付利息 51 盈余公积 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 应付股利 52 一般风险准备 5 存放同业 29 其他应付款 53 本年利润 6 其他货币资金 30 代理买卖证券款 54 利润分配 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 代理承销证券款 55 库存股 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2 代理兑付证券款 56 损益类: 9 应收利息 33 代理业务负债 57 利息收入 10 其他应收款 34 递延收益 5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1 坏账准备 35 长期借款 59 其他业务收入 12 贴现资产 36 应付债券 60 汇兑损益 13 拆出资金 37 长期应付款 6
4、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 贷款 38 未确认融资费用 62 投资收益 15 贷款损失准备 39 专项应付款 63 营业外收入 16 负债类: 40 预计负债 64 利息支出 17 短期借款 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 营业税金及附加2 18 拆入资金 42 共同类: 6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43 清算资金往来 67 业务及管理费用 20 吸收存款 44 货币兑换 68 其他业务成本 21 同业存放 45 衍生工具 69 资产减值损失 22 贴现负债 46 套期工具 70 营业外支出 23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 被套期项目 71 所得税费用 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8
5、 所有者权益类: 7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记账方法 1.单式记账法(表外科目) 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记录的记账方法。 2.复式记账法 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以相等的金额进行记录的 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是国际通用的复式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应用举例 【例题 1 】某储 户以现金 存入活期 储蓄存款 5 0 0 0 0 元。 借:现 金 5 0 0 0 0 贷:活 期储蓄存 款 5 0 0 0 0 【例题 2 】发放 给某企业 流动资金 贷款 1 笔,金 额 2 0 0 0 0 0 0 元,转 入其存款 户内。 借:短 期贷款 2 0 0
6、 0 0 0 0 贷: 活期存 款 2 0 0 0 0 0 0 【例题 3 】某企 业支取备 用现金 8 0 0 0 元。 借:活 期存款 8 0 0 0 贷:现 金 8 0 0 0 【例题 4 】支付 银行印刷 费用 5 0 0 元,以 现金付讫 。 借:营 业费用 5 0 0 贷:现 金 5 0 0 三、会计凭证 (一)银行会计凭证的意义 银行会计凭证是银行各项业务和财务收支发生的书面证明;是银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和3 记账的依据;是明确经济责任、核对账务和事后查考的根据。 银行会计凭证又称传票。 (二)种类 1.按填制程序和用途区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按表面形式:单式凭证和复式凭证
7、。 如一张凭证既作为借方科目记账依据,又作为贷方科目记账依据,这种凭证称为复式凭 证。 如一笔业务涉及的科目分别填制在几张凭证上,这种凭证称为单式凭证。 3.按格式和使用范围:基本凭证和专用凭证。 (1)基本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和业务事实自行编制的凭以记账的凭证。 现金收入传票、现金付出传票。 转账借方传票、转账贷方传票。 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特种转账借方传票。 外汇买卖借方传票、外汇买卖贷方传票。 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表外科目付出传票。 (2)专用(特定)凭证:是根据业务的特殊需要而编制的专用凭证,由金融企业设计 印制,由外单位提交金融企业。如现金交款单,现金支票、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等。
8、 (三)银行会计凭证的特点 1.凭证传递环节多。 2.大量使用外来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 3.大量采用单式凭证记账。 (四)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1.银行会计凭证基本要素: (1)凭证的名称及编制和记账的时间; (2)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名称和行号; (3)收、付款单位的户名和账号; (4)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及附件张数; (5)人民币或外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6)按照有关规定应加盖的印鉴; (7)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8)银行及有关人员的印章。 2.填制 3.审核 (1)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 (2)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审核。 (五)凭证传递 应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先外后内,
9、先急后缓,防止积压、丢失等错、乱、慢等现 象发生。 (1)现金收入业务,应先收款后记账; (2)现金付出业务,应先记账后付款; (3)转账业务应先记付款单位账户,后记收款单位账户,贯彻银行不垫款的原则。代 收他行票据,应“收妥抵用”。 四、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4 银行账务组织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 明细核算,是在每个会计科目下,按具体对象和单位,进行详细记录和核算。由分户账、 登记簿、余额表组成。 综合核算是以会计科目为基础的核算,它是综合反映各科目资金增减变化情况,对明细 核算起统驭与控制作用。综合核算不能办理具体业务,而只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数字资料。 综合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账和
10、日计表组成。 (一)明细核算系统 包括分户账、余额表、登记簿、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 1.分户账 分户账是明细核算的主要账簿,分户账按单位或资金性质立户,根据传票逐笔连续记载。 分户账的格式: 甲种账:设借、贷、余三栏,适用于不计息或用余额表计息的账户。 乙种账:设借、贷方发生额、余额、积数四栏,适用于在账页上计息的账户。 丙种账:设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四栏,适用于借贷双方反映余额的账户。 丁种账:设借、贷方发生额、余额、销账四栏 ,适用于逐笔记账、逐笔销账的账户。按 旬加计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登记簿 登记簿是辅助性账簿,用作账外核算,为适应某些业务的
11、特殊需要而设置。 如开户登记簿、销户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登记簿等。 3.余额表 余额表是核对总账和分户账余额,并据以计算利息的重要工具。分为计息余额表和一般 余额表两种。 计息余额表是反映分户账余额的明细表 ,适用于计息的各种科目 ,根据计息科目的分户账 填列。 一般余额表适用于不计息的各科目 ,按各账户当日最后余额抄列。 4.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5 (二)总账核算系统 总账核算系统按会计科目设置,以总账为核心,包括科目日结单、总账和日计表,用以 统驭明细核算。又叫综合核算。 科目日结单是对当天各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及传票张数的汇总记录,是登记总账的依 据。 总账是对各科目的总
12、括记录,它的记载方法是:逐日根据各科目日结单借、贷方发生额 填记,并结出余额。 日计表是根据各科目总账按日编制的会计报表,它是轧平当天全部银行账务的重要工 具。 (三)账务核对 达到账证、账账、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务相符 账务核对分:每日核对、定期核对和不定期核对。 (四)记账规则和错账冲正 1.记账规则 2.错账冲正 ( 1)划线更正法:当日发现的差错。 ( 2)红字冲正法:次日或以后发现的差错。记账串户应填制同一方向红蓝字传票冲正凭 证办理冲正。 ( 3)蓝字反方冲正法: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 五、会计印章、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一)会计印章 1.会计签章是在会计凭证、账簿、
13、报表等会计资料上表明并确认真实身份及业务合法性 的特定标识,包括印章、签名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签名。 编押机(编押方案)、密押卡、密码视同会计签章管理。 2.会计印章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 1)业务公章,用于对外的重要单证、有价单证和柜台受理业务的回单; ( 2)现金收、付讫章,用于现金收、付款凭证及现金进账回单、现金支票; ( 3)转讫章,用于已转账的转账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等; ( 4)结算专用章,用于签发结算凭证及有关查询、查复书等; ( 5)汇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汇票,承兑商业汇票; ( 6)同城票据交换章,用于银行间提出票据进行的票据交换代收、代付业务; ( 7
14、)个人名章,用于会计人员已经办理和记载的各种单证、凭证、账簿和报表等。 ( 8)联行专用章,用于签发联行往为凭证、查询查复、联行往账、来账报告表及联行划 转清单; 对已经处理或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账表必须按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名;计算机输出的操 作员姓名可代替会计经办人员的签章;计算机自动处理的账务,会计凭证和账表打印输出后 可不加盖个人名章;需要加编或核定密押、密码的会计凭证或账务数据信息,必须按照规定 的权限编制或核定密押、密码。 3.会计印章、密押的保管和使用。 ( 1)由专人妥善保管使用,建立保管、使用、交接登记簿。在领用和收回时,使用人员 必须在登记簿上签署个人名章。 各种印章的掌管人应
15、经会计主管指定,重要会计印章由会计主管掌管,掌管人员调换 时,要办理交接手续。重要印章的使用人员临时离岗时应妥善收管。6 个人名章由本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由他人使用的必须经 过授权确认。 ( 2)应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私自授受。 ( 3)严禁在空白凭证、账表上预先留盖印章。 ( 4)会计印章停用、密押作废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未启用、待销毁、待上缴期间, 必须加封妥善保管。需销毁的印章、密押按管理权限集中销毁。 (二)有价单证的管理 1、有价单证是指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包括金融债券、代理发行的各类债券、国 库券收款单等。 2、有价单证的调运 有价单证调入、调出视
16、同现金出入库办理。 3、有价单证的保管 有价单证的保管应遵循“证、账分管”原则,需要签章的有价单证,要严格实行“证、 印分管” 。 发行库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有价单证,建立有价单证保管登记簿,对有价单证的调 拔、保管、领用、销毁等事项进行记录。 4、有价单证的领用 领取有价单证时,应办理领取手续,并进行登记;使用有价单证时,应建立销号登记簿 进行控制;营业终了,对未用完的有价单证应入库(柜)保管。 有价单证的发售或签发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并进行销号控制。 5、有价单证的核算 有价单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按实际金额记账。己兑付、作废及停用的待销毁有价单证 应单独核算。 6、有价单证的核对
17、发行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保管的有价单证进行清点,实物与有关登记簿进行核对,并和 会计部门的表外科目余额核对。 业务部门已领用未发出的有价单证,应每日进行账、实核对,保持账实相符。 有价单证按规定上缴时,应账实核对相符后,办理相应手续。 7、有价单证的注销和销毁 已兑付、停止使用或作废的有价单证,应作出明显注销标记后送交发行库保管。 有价单证需要销毁时,应由发行库管理部门造具清单,交业务部门审核后,经分管行长 签署意见,报上级行批准后销毁;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 级城市中心支行由行长批准,销毁后报总行备案。 (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1、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填写金
18、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包括: 支票、汇票、本票、联行报单、行库往来专用凭证、资金汇划补充凭证、委托收款补充凭证、 支付系统专用凭证等。 2、重要空白凭证的调入和调出 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时,应凭与供货单位有关合同(订单) 、发货清单或上级行调拨单、 领用单,清点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入账。 重要空白凭证出库时,应由调入行填制领用单并附介绍信或上级行调拨单并经部门会计 主管签章后办理出库手续。 通过计算机网络调拨的,应加强身份认证和授权审批管理。 3、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7 必须指定专人入库(柜)保管并建立保管领用登记簿,据实登记出入库、保管、领用情 况。 必须做到“证、账分管,证、印(押
19、)分管”。 4、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 业务柜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领用单,并建立保管领用登记簿,对重要空白凭 证的领入和领出按种类、数量和号码出入库时间进行详细登记。对柜组内所领用的重要空白 凭证,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开户单位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领用单,并加盖预留印鉴。银行应根据领用单将 起讫号码及时输入核算系统进行控制,并登记保管领用登记簿。 应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领用,原则上一次领用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5、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 经办人员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建立销号登记簿进行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 盖“作废”戳记后作表外科目记账凭证附件。 属于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
20、签发,并不得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使用计算机签发、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时,应严格签发、打印管理。未经部门会计主管批 准或授权,不得手工填制或重打、补打重要空白凭证;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时,只能在原有重 要空白凭证上填空打印,不得自行打印凭证格式。 6、重要空白凭证的核算 重要空白凭证应纳入表外科目进行核算。以每份一元的假定价格记账,按种类等分别设 户,登记起讫号码、份数,并定期与有关登记簿、实物进行核对。 7、重要空白凭证的注销与销毁 开户单位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银行登记注销。开户单位对领用的重 要空白凭证负全部责任,如遗失或未交回,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开户单位负责。 对开户单位交
21、回的以及停止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作明显注销标记并造具清单,妥善保 管,经分管行长批准后集中销毁。 县级支行重要空白凭证销毁须由上级行统一组织。 8、其他管理规定 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上应印具号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不得跳号。发生跳号 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在保管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备查。 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在领用、签发过程中发现多页、缺页、错号、要素有误等缺陷 时,应登记留查,并及时与发行单位、上级行或印制厂家联系,查明情况后进行处理。 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遗失应及时追查,并逐级上报总行,防止造成资金损失。 部门会计主管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库存、保管和领用情况,核 对账
22、实,并在登记簿上记录。分管行长对各部门保管的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应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 非业务人员不得领用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不得将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移作他 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分管行长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并切角和加盖“作废”戳记,用后 及时销毁。 六、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 (一)会计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 (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8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 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
23、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 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要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 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 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4、 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和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 账簿余额交接。 会计凭证、账簿等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 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公章收据、空白支票等必须交接清楚。 3、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交 ; 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尽快监交 ; 不宜由单位领导人单独监交 ; 上级主管单位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派人
25、会同监交的。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移交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注明:单 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名称,移交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说明的问题和 意见。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行开立账簿。 (3)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 的问题,也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二)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包括: (
26、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9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银行会计档案可采用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缩微胶片形式保存。 2、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应注明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讫时间、档案编号、保管期 限、经办人员以及移交时间等内容; (2)档案立
27、卷应整齐美观、方便查阅,采用装盒或装袋的方式保管; (3)各种非纸介质档案立卷时应标注存储内容、所属时间、顺序号码等事项。 3、会计档案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 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在不同部门之间传递时,应注意安全、保密,严防丢失毁损。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 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会计档案查阅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
28、提供查阅 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会计部门主管人员和档案管理部门主管人员批准;法律、法规规 定的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经银行 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核准。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查阅审批手续,认真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查阅 人应爱护档案,用毕及时归还,防止丢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 银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 定期保管分为年、年、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存款业务的核算 存
29、款业务的核算 存款业务的核算 存款业务的核算 【本章考点概述】 本章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主要有: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与管理、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 算、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单位存款利息的核算、储蓄存款概述、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一、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与管理 1.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 0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 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
30、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 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该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 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 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该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存款人拥有的基本建设
31、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等均可在银 行开立专用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或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2.结算存款账户的管理 (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制度 (2)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 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 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Q F I I专用存
32、款账户”)核发开户许可证。 (3)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制度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 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 位或个人查询。 (三)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存期:目前有 3个月、 6个月、 1年、 2年、3年、 5年等几个档次。 单位支取定期存款本息只能以转账方式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1.单位存款计息的一般规定 (1)计息时间: 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 单位定期存款:利随本清。 ( 2)计息基本公式:利息 =本金存期利率 存期:算头不算尾 利率:年、月、
33、日 月利率=年利率 / 121 1 日利率=月利率 / 30 2.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 按季结息,每季末月 20日为结息日,次日列账。 计息期:实际天数 存款利息 =计息日积数日利率 按日累加的存款余额为计息积数。 利率:结息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 清户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方法:余额表计息、账页计算。 ( 1)余额表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 每日营业终了,将各计息分户账的最后余额按户抄列在余额表内。当日未发生收付业务, 根据上一日的最后余额填列。 在结息日当天,将余额表上的各户余额,从上季度结息日后第一天( 21日)起,加总 至本季度结息日( 20日)止,得出累计
34、计息积数,再乘以日利率,即可得出各户本季应付 利息数。 如遇错账冲正涉及利息时,应根据其发生额和天数,算出应加或应减积数,填入余额表 相关栏内进行调整。 ( 2)账页计息法 该方法适用于存取款次数不多的存款户。 采用这种方法,一般使用乙种账页。 当发生资金收付时,按上次最后余额乘以该余额的实存日数即为积数,并直接填入账 页上的“日数”和“积数”栏内, 日数的计算是从上一次记账日期算至本次记账日期的前一日为止。 如更换账页,应将累计积数过入新账页第一行的上半栏内。 待结息日营业终了,再计算出本季的累计天数和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得出应付利 息。 户名: A公司 账号:2010 9008 利率:
35、0.99% 3.单位定期存款利息的计算1 2 利随本清:即在支取本金时计付利息。 利息数=本金天数日利率 存期: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对年按 360天计算,对月按 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 实际天数计算。 利率:到期支取,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遇有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提前支取,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例题 1 】某单 位 2 0 0 9 年 3 日 2 5 日存入 银行一笔 定期存款 2 0 万元, 期限 1 年,年 利率 2 . 2 5 % ,该单 位于 2 0 1 0 年 4 月 8 日来行 支取,支
36、 取日活期 存款利率 为年 0 . 3 6 % 。 其利息 计算为: 到期利 息 2 0 0 , 0 0 0 1 2 . 2 5 % 4 5 0 0 元 逾期利 息 2 0 0 , 0 0 0 1 4 0 . 3 6 % 3 6 0 2 8 元 该笔存 款应付利 息为 4 5 2 8 元 二、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储蓄存款概述 1.储蓄存款的原则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2.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3.挂失手续 (1)身份证件的审核。 (2)口头挂失。 (3)代理办理挂失手续。 (4)密码挂失手续。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只限于代为办理挂失申请手续,挂失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7、储户必须亲自到储蓄机构办理补领新存单 (折 )或支取存款手续”。 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请 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 4.现行的储蓄存款种类 (1)活期储蓄存款 (2)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4)个人通知储蓄存款等 (三)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一般 50元起存,多存不限。1 3 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等档次。 提前支取的处理: 储户全部提前支取的,其手续与
38、到期支取相同。 储户部分提前支取的,先按原存单本金全部付出,并按规定计付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 后将未取部分的本金,按原存入日期、期限、利率和到期日另开新存单。部分提前支取的, 每张存单仅限一次。 应代扣代缴的税款 =储蓄存款利息额税率 【例题 2 】 某储户 2 0 0 3 年 3 月 1 5 日存入 银行一年 期整存整 取定期储 蓄存款 1 0 万元 , 年利率 1 . 9 8 % ,到期 日该储户 把存款全 部取出。 其所得利 息及应纳 税额的计 算如下: 应计付 的利息 = 1 0 0 , 0 0 0 1 1 . 9 8 % = 1 , 9 8 0 (元) 应纳税 额 = 1 9 8 0
39、 2 0 % = 3 9 6 (元) 2.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1)有关规定: 存期: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 每月存入一次,如中途漏存一次,应在次月补存。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方法 固定基数计息法 每元存款利息基数 =( 1存款月数)2月利率 利息=存款余额每元存款利息基数 适用于:逐月存款,到期支取。 积数计息法 应付利息 =日(月)积数日(月)利率 适用于:到期支取、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的计息。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本章考点概述】 本章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主要有:支付结算纪律、我国银
40、行目前的结算方式、支票业务、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的核算、委托收款的核算、托收承付的核算。 一、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纪律1 4 1.企业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1)不准出租、出借账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相互拖欠和无理拒付 2.银行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
41、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3)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4)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5)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6)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7)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8)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9)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10)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四)我国银行目前的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 2.商业汇票 3.银行本票 4.支票 5.汇兑 6.委托收款 7.异地托收承付 8.信用卡 二、票据结算业务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
42、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 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是指汇票、支票和本票。 (一)支票业务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 (1)现金支票 (2)转账支票 (3)普通支票: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 转账,不得提取现金 3.支票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的名称;出
43、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3)支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1 5 (4)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 付款。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天,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6)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也可打印;大小写金额、日期和收款人不 得更改。 (7)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必须与预留印鉴相符;使用支付密 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 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
44、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百分之五但不低于 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 2%的赔偿金。 (8)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 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得背书转让。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支票,应作委托 收款背书。 4.支票业务的核算 (二)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的概念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单位、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的结算,可用本票办理,其特点是款随人到,当时抵用, 特别适用于对付款人信用不了解不宜使用支票的商品交易。 2.主要规定 (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个
45、月。 (2)银行本票一律记名,转账本票允许背书转让。 (3)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注明现金字样的本票只能到出票行支取现金。 3.银行本票的流转程序 (三)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持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 金的票据。 汇票具有票随人到,使用灵活、兑现性强等特点,故适用范围广泛。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一律记名。1 6 (2)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 (3)付款期为 1个月,逾期后兑付行不予受理。 (4)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2.银行汇票的流转程序 (四)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由
46、出票人签发,经承兑人承兑,委托付款人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必须注意的是,商业汇票不管由哪一方签发,都必须经过付款人承兑才能正式确定双方 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承兑是商业汇票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本规定: 1.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2.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3.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多次背书的商业汇票,背书必须连续。 4.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双方商定,最长不能超过 6各月。 5.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应将汇票退收款人开户行转交收款人, 同时,银行对付
47、款人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50元的罚款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承兑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在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通过同城票据 交换提出时,其会计分录是借记“活期存款”,贷记“准备金存款”;通过异地划款时,其 会计分录是借记“活期存款”,贷记“待转联行资金 -往账待转户”; ( 2)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行办理汇票承兑。承兑银行还必须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 银行受理申请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收取保证金的会计分录为借记“活期存款”,贷 记“保证金 -出票人保证金户”科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会计分录为
48、借记“应收承兑 汇票”科目,贷记“承兑汇票”科目;收取凭证工本费,借记“现金或活期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营业收入”科目。 支付到期承兑汇票时,出票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票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汇票保证金利息支出 借:保证金 -出票人保证金户1 7 贷:活期存款 -出票人户 借:活期存款 -出票人户 贷:应解汇款 -出票人户 收取承兑手续费时,借记“现金或活期存款”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 持票人开户社收到承兑社划回的票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活期存款 -持票人户 三、非票据结算方式的核算 (一)汇兑的核算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的收款人
49、的一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各单位之 间的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需要的资金调拨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的划拨。按凭证的传递方 式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二)委托收款的核算 1.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其在同城或 异地均可使用。各单位或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 结算,均可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核算手续1 8 (三)托收承付的核算 异地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 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 寄销、赊销产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商品交易,而委托收款不受限制。 2.办理资格不同。托收承付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社、经营较好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 企业;委托收款不受限制。 3.办理条件不同。托收承付必须提供合同;委托收款没有限制。 4.金额起点不同。托收承付每笔 1万元;委托收款没有规定 5.承担扣款责任不同。托收承付承担扣款责任;委托收款不承担扣款责任 6.承担审查拒付理由不同。托收承付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