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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处罚条例.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834342 上传时间:2020-01-13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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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目 录1、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处罚条例 31.1 统一着装管理处罚条例 31.2 个人行为管理处罚条例 32、工作质量内部管理处罚条例 43、过程管理内部管理处罚条例 53.1 办公室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53.2 经营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73.3 财务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93.4 材料设备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103.4.1 材料计划管理处罚条例 103.4.2 物资采购管理处罚条例 113.4.3 物资进场检验管理处罚条例 123.4.4 物资进场库管管理处罚条例 123.4.5 物资出入库管理处罚条例 133.4.6 车辆运行管理处罚条例 133.4.7 信息化数据管理处罚条例 143.4.8 采

2、购信息管理处罚条例 143.5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153.6 工程管理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163.6.1 售后服务、保修管理处罚条例 163.6.2 生产过程管理处罚条例 173.6.3 技术资料类管理处罚条例 183.6.4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193.6.5 其他工程管理处罚条例 203.7 安全、消防、环保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203.8 电脑部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233.8.1 电脑清洁管理处罚条例 23.2.3.8.2 电脑使用处罚条例 233.8.3 数据备份处罚条例 243.8.4 计算机故障处罚条例 243.8.5 上网处罚条例 243.8.6 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 253

3、.8.7 其他信息化数据处罚条例 253.9 试验室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263.9.1 收样管理处罚条例 263.9.2 操作过程处罚条例 263.9.3 计算机打印管理处罚条例 273.9.4 试验资料管理处罚条例 273.9.5 试验报告审核管理处罚条例 283.9.6 现场试验管理处罚条例 283.9.7 试验数据保密管理处罚条例 293.9.8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处罚条例 293.10 项目部系统管理处罚条例 293.11 其他管理处罚条例 30.3.内 部 管 理 处 罚 条 例1、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处罚条例1.1 统一着装管理处罚条例1.1.1 工作时间不穿公司统一服装罚 5元1.1.2

4、 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系领带(夏季穿短袖衫可不系领带)罚 2元1.1.3 工作时间不配戴“朝林徽”罚 1元1.1.4 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身穿统一工作服(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罚款 5元1.2 个人行为管理处罚条例1.2.1 不随地吐痰,若发现随地吐痰时不仅要求擦抹痰迹,并罚款 5元1.2.2工作中不随意串岗、不闲聊、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元1.2.3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一经查实罚款 100元,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1.2.4 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凡构成事实的,公司对当事人须追索物、款,并处至少一倍价值的罚款,情节严重按集团文件朝林集团

5、对个人索要和收受行为的处罚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2.5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无论在何地,中午不准喝酒(总经理书面批准除外) ,一经查实罚款 50元1.2.6 公司员工业余闲暇在食堂、宿舍区内,不允许两人及多人一起喝酒,一经查实,参与喝酒的人每人罚款 50元1.2.7 公司员工在业余闲暇不看黄色书刊、录像,不进入色情娱乐场所,一经查实罚款 100元,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1.2.8 因未遵守公司制度,伪造、代替主管领导签名者,未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者,罚款 10005000元,由公司视情况轻重酌定1.2.9 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打游戏机,一经查实罚款 50元1.2.10 人走灯灭、人走电扇停、

6、人走空调关,达到节约能源,否则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 50元.4.1.2.11 个人使用保管的电脑,人走电脑关,否则一经发现罚款 20元1.2.12 抽烟应在公司指定地点,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5元1.2.13 公司给予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在每天 7:0023:00期间,手机必须开机,凡未开机者,一经发现将扣除当月手机的话费补助作为罚款1.2.14 公司员工严禁私自拿公司物资作它用(董事长批准除外) ,一经发现处当事人 500元罚款,处当事人部门领导 300元罚款1.2.15 凡接受车辆补助费的建筑公司职工,在外出办公时,一律不准单独派车,否则每发现一次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注:行为规范处罚条例

7、中每次罚款50 元者,由个人交建筑财务部(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指定人代收,每周汇总统一交建筑财务) ;50 元者,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款。2、工作质量内部管理处罚条例2.1 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负责,因工作质量的失误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处经济损失的 50%以上作为罚款2.2 有时效性的工作能否按期完成,是工作质量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否则将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处责任者罚款直至行政处分2.3 在工作中反映的数据必须经过计算,实测实量,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绝不能凭经验或“想当然”填报数据,否则将处责任者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的 50%以上罚款2.4 各部门主任(项目

8、经理)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负指导和领导责任,由于本部门员工因工作质量受到处罚,对部门主任处员工罚款的 50%作为罚款2.5 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现不合格(不符合) ,应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具不合格(不符合)单,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并亲自验证,保留证据,凡不按程序文件要求操作,处不执行者每次 50元罚款2.6 如因部门(项目部)策划失误,使整体工作质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有参与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则对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处经济处罚总.5.额的 50%作为罚款,剩余 50%经济处罚总额由参与者共同分摊作为罚款2.7 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误,但在实施前能及时纠正,并未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视可能造成

9、经济损失大小,处责任者以“通报批评” “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3、过程管理内部处罚条例3.1 办公室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1.1 公司、项目部办公室需按“扣款系统的使用规范”要求及时录入扣款情况,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 20元3.1.2 项目部办公室每月 25日需上报建筑办公室办公用品领用情况盘点表 、 下月 15日以后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劳保用品、保洁用品需求计划 、 办公设备统计报表和“工资补充通知单报表” (如发生费用时) ,否则每少报一份罚款 50元,每拖后一天上报罚款 10元3.1.3 建筑办公室在收到项目经理签字的需配备设备申请单 20天内,将配备设备送至项目部或说明不能配

10、备理由,否则项目经理有权提出罚责任人每件 5元,并要求及时配备,如影响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费另加罚款。办公室收到项目部复印机需修理的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维修(一般在二天内处理完毕) ,若影响到工程资料的复印及向监理报审,则处办公室责任人每次 100元罚款3.1.4 项目部因工程需要制作标牌、绿化等,建筑办公室在收到项目经理签认申请后 15日内将所需标牌送到施工现场,或按项目部的规划进行绿化,否则项目经理有权提出罚责任人,标牌每块 5元,绿化每延误一天罚 10元3.1.5 因未遵守公司制度而使用公司印章,未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 10005000元罚款(由公司视情况轻重酌

11、定) ,若情节严重按朝林集团印章使用和签名制度及违反制度处罚规定执行3.1.7 凡开通长途电话部门,拔打长途电话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并填写长途电话使用记录表 ,月底经部门领导确认后报公司办公室核查及备.6.案,发现私自拔打长途电话,依照公司损失额给与责任人 110倍罚款3.1.8 除限次(每天一次)拔打 121外,严禁拔打 268、168、221 等各类信息台电话,发现私自拔打,将依照公司损失额给予责任人 110倍罚款3.1.9 项目部办公室应做好食堂的钱和帐的管理,收支情况每月底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每延误一天罚款 5元3.1.10 项目部食堂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食堂人员卫生管理规定 、 项目部

12、食堂食物卫生管理规定 ,凡违反上述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 10100元的罚款3.1.11 外来文件由公司办公室集中管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接到的外来文件应于 7天内将文件原件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归档,由公司办公室确定发放范围并复印后进行发放,凡未按规定执行,将对责任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处以 200元罚款,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将给予加重处罚3.1.12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文件、函件、报刊等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到工作,每次处责任人 50元罚款3.1.13 因领导不力、部门员工职责不清,完不成办公室系统整体任务,每发现一次处办公室主任 100元罚款3.1.14 建筑办公室必须定

13、期(每月一次)对建筑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对文件的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向部门、项目部领导提出,及时改正,否则处办公室责任人 50元罚款3.1.15 各部门(项目部)文件管理混乱,经公司办公室检查开具不合格项后,不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及时纠正,处各部门主任(或项目经理)及文件管理责任人各 50元罚款3.1.16办公室必须做好“建筑公司大事记”记录工作,否则处责任人每次 50元罚款3.1.17凡公司总经理召开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二天之内完成“会议记要”送总经理审批,需要及时下发至有关部门执行,真正做到“上情下达” ,否则处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每次各 100元罚款.7.3

14、.1.18 办公室所管辖的食堂,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食堂卫生差、帐目不清、价格不合理、出现亏损以及不定期清理隔油池造成环境污染,处食堂管理员每项 50元罚款3.1.19 完成办公系统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执行3.2 经营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2.1 经营负责人在工程立项、参与投标前,必须对建筑市场、顾客的要求进行调研、评审,不进行此项工作处负责人 200元罚款3.2.2 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经营部应提前将汇总审核的投标预算书,送经营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或公司经营部申请集团审计部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加以审计) 。然后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投标的经济标底,参加招标单位的开标会议

15、,如经营部不及时事前送审而担误投标工作,处经营负责人 500元罚款,另加上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3.2.3 编制投标工程预算、分包工程(劳务) 、招标标底的工作量、招标文件、合同要准确、及时,否则视具体情况给与相关责任人 200元罚款3.2.4 各类合同签定后自下发之日起,在半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的,对相关责任人处 200元罚款3.2.5 超出合同范围的上报工程(劳务)分包方工程量统计表及经营部拔付款的,处项目经理、经营部主管责任人各 300元罚款3.2.6 凡属于合同规定依实际收方结算的工程,在分包工程完工 10天内必须按关于分包工程收方及结算的规定文件要求实施收方,否则处责任人

16、 300元罚款3.2.7 项目部必须依据合同承包范围上报工程统计表 ,若超过合同范围的工程量,经营部不予收方,不予结算,并对项目经理处 300元罚款3.2.8 项目预算员对各种洽商预算的编制要及时,如一周内未传递到公司经营部,处相关预算员 200元罚款3.2.9 月工程进度报表要求准确、不丢项,在建设方(监理)批复后及时上传经营部,如延误公司工程部上报统计报表,处相关责任人 300元.8.罚款3.2.10 对材料设备部传递的物资合同单价,审核认真及时,延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处相关责任人 100元罚款3.2.11 项目部在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完成后(在上报工程量统计表前) ,要及时(经营部积极配

17、合)与分包单位签订保修合同 ,否则处项目经理 300元罚款,并工程合同不予结算3.2.12 在工程竣工时,应根据施工图、洽商提出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计划耗用量,便于考核项目部的实际物资耗用量,否则对责任人处 200元罚款3.2.13 在工程竣工时,经营部应及时(项目经理积极配合)与建设方签定保修合同 ,否则处责任人 400元罚款3.2.14 经营部(项目部配合)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材料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及保修期的保修款,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处 500元以上罚款3.2.15 按集团经营审计要求,经营资料需经事前审计、过程监督审计与事后审计之部份,经营部必须按集团经营审计规定

18、要求,及时将审计资料上报,否则视情节轻重处责任人 100200元罚款3.2.16 工程完毕、合同执行完毕、 “事后审计”完毕后的经营资料,应按集团档案室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否则归档时,每缺一项,处责任人100元罚款3.2.17 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总价中,均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零工,在分包结算中不应出现零工(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由总经理审批) ,否则经营部不予结算、付款,其费用由项目经理负责,并处项目经理 500元罚款3.2.18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如有多种方案,可进行施工时,必须对各种方案进行成本比较,选择既方便又安全,并施工成本相对较低的施工方案,否则处责任人

19、 50元罚款3.2.19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随意提高材料质量标准,使成本.9.增加,则成本增加部份作为处罚责任人的罚款3.2.20 经营部应随时对项目工程过程成本跟踪管理,及过程成本核算工作,并及时反馈项目部,否则处经营责任人 200元罚款3.2.21 完成经营部有关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进行罚款3.3 财务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3.1 凡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处责任人 500元罚款,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3.2 不坚持原则,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支付(报销)款项的,每项视情节轻重处责任人 200500元罚款3.3.3 未及时准确的完

20、成本职工作的,处责任人 50200元罚款3.3.4 没妥善保管支票、财务印鉴、不按制度用章,处责任人 50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3.5 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的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3.3.6 应及时完整提供财务审计资料,凡资料每缺一项,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3.3.7 未及时、准确的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3.3.8 涂改、伪造票据报销的,处当事人报销金额 5倍以下罚款,并交集团督察办处理3.3.9 伪造支付凭证诈骗公款的,处当事人报销金额 5倍以上,10 倍以下罚款,并交集团督察办处理3.3.10 领用

21、支票、汇票等不按照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规定时间报销,财务部给予停发支票和工资后仍不能报销者,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3.3.11 各部门、各项目部所有应交公司财务部门的款项,在收到款当日没有交到财务部(项目部没有通知财务部派人收取)的,处当事人 500元罚款,处部门(项目部)领导 200元罚款3.3.12 材料采购人员在收到返还款或退货款时,没能在 24小时内交到.10.公司财务部时,处责任人 200500元罚款3.3.13 领用支票后,私自改变支票用途的,处责任人 200500元罚款,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负责赔偿3.3.14 各部门、项目部在支付 100元以上(含 100元)费用时,没有事先书面向

22、财务部提出申请,则财务部不予报销,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3.3.15 各部门(项目部)在支付 100元以下费用时,经主管部门主任批准(其中招待费由办公室审批) ,否则不予报销,并处责任人 50元罚款。若主管部门主任不按制度让其报销,一经查出,处主管部门主任 100元罚款3.3.16 完成财务部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进行罚款3.4 材料设备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4.1 材料计划管理处罚条例3.4.1.1 各专业工长提出所有计划时,均必须有随计划报批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用物资计算书 ,否则项目经理不得审批,并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4.1.2 各专业工长提出属于变更增加的

23、材料计划时,均随计划报批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用物资计算书及变更洽商复印件,否则项目经理不得审批,并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4.1.3 在施工中,专业工长擅自变更工程内容而提出的材料计划,每发现一次,处专业工长 400元罚款3.4.1.4 各专业工长依据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材料计划,每月 26日报项目材料组,否则影响工程生产进度由项目部自身负责,并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4.1.5 凡需对外定购、制造的物资,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计划,否则影响工程生产进度,由项目部自身负责,并处专业技术负责人 200元罚款3.4.1.6 因发生洽商、变更已提出计划的单用性材料(只能用在某一指

24、.11.定位置的材料)需用量减少时(或所需设备减少时) ,各专业工长(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材料组停止采购,否则导致物资积压又无法退货时,按积压物资的价值的 10%,对专业工长(专业技术负责人)实施罚款3.4.1.7 如原月计划量小,需报批补充计划时(正常月中的补充计划除外) ,按公司规定的计划审批程序报批,但每补充一次材料计划,对原计划提出人处 100元罚款3.4.1.8 如原月计划量大,对一般通用物资如在 2个月内未使用完毕,按未使用完毕的物资金额的 10%,对计划提出人罚款3.4.1.9 如原月计划量大,对需定购的单用性物资,如在 2个月内未使用完毕,按未使用完毕的物资金额的 30%

25、,对计划提出人罚款3.4.1.10 如原物资需用计划总量超过需用量,造成物资积压,除材料设备部积极组织退货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部份作为罚款,由计划提出责任人负担3.4.1.11 随物资计划报批的物资计算书 ,必须是专业工长亲自计算的真实结果,并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严禁出现转抄、代办“签认”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处专业工长 200元罚款3.4.1.12 在物资计划的提出、审核、上传过程中,各级岗位人员要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徇私包庇,如有发生,一经查出,处当事人 400元罚款3.4.1.13 材料设备部在接到“物资需用计划”后,应积极主动实施采购,并满足项目部材料需用时

26、间要求,否则因物资不能按时进场给项目部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劳动力误工损失、机械设备周转、材料闲置损失) ,根据损失的大小,处材料设备部主任 2001000元罚款3.4.2 物资采购管理处罚条例3.4.2.1 材料采购员在接到采购计划后,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录及时深入市场,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取得物资同等质量、相同性能的市场最低价格及成本最低的供应商,否则每项物资处材料采购员 100元罚款.12.3.4.2.2 在市场调研、询价过程中,严禁向供应商泄露公司采购机密,及对公司采购定价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否则一经调查核实,处当事人 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3.4.2.3 在签

27、约办完成签定合同后,材料采购员要在质量、供货、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跟踪检查,并形成文字记录(作为材料设备部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调整的依据) ,否则处材料采购员 100元罚款3.4.2.4 材料采购员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若因质量不符合,造成退货而影响工程使用,根据影响范围大小,处采购员200500元罚款3.4.2.5 物资进场时,采购员必须要求供货商将本批物资的质量文件随车带齐,若质量文件不齐或质量文件与物资不相符时,项目材料组有权拒收,并对采购员处 50元罚款3.4.2.6 凡建设(监理)方需封样,认质认价的物资,采购员应及时提供样品,若提供不及时,处采购员 50元罚款,

28、若项目部没及时与建设方共同封样,罚专业技术负责人 50元罚款,并导致物资供应不上影响工期,其损失由项目部负责3.4.3 物资进场检验管理处罚条例3.4.3.1 物资进场前,材料采购员需提前 12小时通知工程管理部及项目材料组,为物资进场检验作好准备工作,否则处材料采购员 50元罚款3.4.3.2 工程管理部接到物资进场信息后,应安排人员(或授权项目部专业技术员)参加物资进场检验工作,否则处工程管理部主任(或被委托项目专业技术员)50 元罚款3.4.3.3 物资进场检验需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并进行检验资料归档,否则处相关人员每人 50元罚款3.4.3.

29、4 物资进场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凡需进行复试的材料,由工程管理部(专业技术员)通知项目试验员按规定抽样送检,设备与管道附件由专业技术员组织试验,否则每漏试验一项,处责任人 50元罚款.13.3.4.3.5 物资进场检验如出现不合格物资,项目材料组长应按不合格程序进行处置,否则处项目材料组长每批物资 100元罚款3.4.4 物资进场库管管理处罚条例3.4.4.1 物资进场检验符合要求后,库管员按物资保管要求进行管理,并对入库的(未入库)的物资均需进行标识,内容清晰,并要标识上试验状态,否则发现每品种物资未标识,处库管员 10元罚款,标识不清的处库管员每项 5元罚款3.4.4.2 对易燃、易爆物资,

30、应单独保管,否则处材料组长 100元罚款,库管员 50元罚款3.4.5 物资出入库管理处罚条例3.4.5.1 物资出库时,库管员必须是经进场检验合格的物资出库,如将复试不合格或复试报告还未到的物资出库提供到工程使用,处库管员500元罚款3.4.5.2 库管员必须严格按工长开的限额领料单品种、数量出库,手续齐全,否则处库管员 200元罚款3.4.5.3 库管员按限额领料单发放物资,在完成某分部分项工程后,发现在现场还剩余物资,除收回剩余物资外,处专业工长 200元罚款3.4.5.4 库管员对施工班组(劳务队)当天没使用完毕的易燃、易爆物资,下班时送回库房暂存(做好标识) ,第二天继续使用,否则处

31、库管员每次 100元罚款3.4.6 车辆运行管理处罚条例3.4.6.1 车队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严格执行,使工作中存在严重漏洞,处车队队长 500元罚款3.4.6.2 车队运行所需各种证件不齐全,使车辆运行受到影响,处车队队长 300元罚款3.4.6.3 车队人员思想涣散、违章运行增加、各项外部罚款偏高,处车队队长 300元罚款3.4.6.4 不加强对车况的检查,使车辆保养不到位,车况较差,紧急.14.(意外)维修增多,处车队队长 300元罚款3.4.6.5 发生不符合公司用车管理规定,派出车辆运输,则处车队队长及车辆调度各 200元罚款3.4.6.6 根据建筑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运

32、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为8年,若因管理不善,运输设备提前报废,处材料设备部主任及车队队长各 500元罚款3.4.6.7 因自身原因发生违章驾驶,交通管理部门所开罚单由司机本人负担,并处司机本人 10100元罚款3.4.6.8 因自身原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除接受交通部门的刑事处罚外,对造成车辆损失的修理费,司机应负担超出保险公司所赔偿金额部分,并处责任司机 500元罚款及行政并罚3.4.6.9 因车辆保养不到位、车况较差,发生紧急(意外)维修,处责任司机 200元罚款3.4.6.10 丢失随车工具,由责任司机负责赔偿3.4.6.11 路单记录不实,每公里持续超过车辆正常耗油,处责任司机100元罚款3.

33、4.6.12 对所运输物资交接不清,防护管理不当,造成运输物资损坏、丢失,造成经济损失,处责任司机经济损失作为罚款3.4.6.13 维修工应根据车辆行驶路程及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延长车辆使用年限,否则处责任维修人员 100元罚款3.4.6.14车辆应按规定使用年限或行驶总里程数进行小修、中修、大修,没及时投入修理,处责任修理工 100元罚款3.4.6.15 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判断情况,及时修理,并必须修理到位,影响车辆运行、使用,处责任修理工 200元罚款3.4.6.16 车辆经定期保养、定期小修、中修、大修期间内,车辆的紧急(意外)维修增多,则处责任修理工 200元罚款3.4.6.17

34、车辆行驶中因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的紧急(意外)维修,处责任司机 200元罚款.15.3.4.7 完成材料设备部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进行罚款3.4.8 材料设备部在实施物资采购过程中,当不能满足计划、设计、规范的质量要求时,应及时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沟通,由项目部与设计院进一步沟通,提出解决采购中困难,如自主采购,今后造成其他一切经济损失,均有材料设备部承担,处部门主任损失的 50%作为罚款,剩余 50%由参加采购人员分摊3.5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5.1 建筑公司全体员工,上至总经理(集团董事长除外)下至普通员工,必须遵守建筑公司考勤制

35、度,上班不准迟到、下班不准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否则一律按考勤制度有关条款处罚,直至行政处罚3.5.2 在招聘建筑公司员工时,必须按总经理的招聘原则进行,否则处责任人 500元罚款3.5.3 各部门、项目部需增加人员时,需提出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职务名称、学历要求、职称要求,工作经验要求) ,由人力资源部首先进行内部调配或根据总经理用人思路安排适当人选,各部门主任、项目部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推托、不接受,否则处部门主任、项目经理 100元罚款3.5.4 各部门主任、项目经理有指导、培训下属员工的职责,特别对大学毕业生在岗更应重视培训,不得无故调动岗位,否则处责任人 100元罚款3.5.5 各部门主

36、任、项目经理应对下属员工负责,经培训确实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应提交报告,拿出确凿证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统筹考虑,各部门、项目部无权辞退任何员工,否则处责任人 500元罚款3.5.6 人力资源部在对外招聘人员,应尽量满足部门、项目部提出的计划要求,以全年统计(每年 3月至第二年 1月) ,能留下为本公司服务人数,若低于招聘总数的 20%,则处人力资源部主要责任人 1000元罚款3.5.7 各部门(项目部)所需的人员应相对稳定,因自身原因若人员调.16.动人次高于部门(项目部)定岗人数的 50%,则处部门(项目部)主要责任人 500元罚款3.5.8项目部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工程(劳务)分包方计划要求,而

37、影响工程进度,处项目经理 300元罚款3.5.9 项目部按时间要求提出工程(劳务)分包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须在三天内将推荐的队伍传递到经营部,否则处责任人 300元罚款3.5.10 各部门、项目部应工作需要,人员调动时,应严格执行调动审批程序,如违反规定私自调动者,除必须立即纠正外并对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处 100元罚款3.5.11 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法应于年初或正式聘用之日与公司全部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书,否则处人力资源部主任 1000元罚款3.5.12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发展、全员素质的提高,必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否则处人力资源部主任 500元罚款3.5.13 公司各部

38、门主任(项目经理) ,应对员工负责,在月考核中应给与公正评价,否则一经核实通报全公司进行批评,并处 500元罚款3.5.14 完成人力资源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进行罚款3.5.15 定期对项目部的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及项目部人力资源信息的监视,当发现不符合时,应向责任者提出,找出原因及时改进,否则将处责任人 50元罚款。3.5.16 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公司败诉,每发生一次处人力资源部主任 1000元罚款3.6 工程管理系统管理处罚条例3.6.1 售后服务、保修管理处罚条例3.6.1.1 工程竣工交钥匙前,工程管理部应成立该项目工程售后服务管理小组,

39、并用文件形式公布,否则处工程管理部责任人 1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3.6.1.2 工程项目在交钥匙前,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该项目工程售后服务.17.组、维修组进行该工程的全面质量交接工作,否则处工程管理部责任人100元罚款3.6.1.3 工程管理部每年初,应制定售后服务回访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售后服务组进行回访,形成回访记录,并定期对回访记录的内容进行统计,作为改进的依据,否则处工程管理部责任人 200元罚款,处售后服务组每个人员 50元罚款3.6.1.4 保修组必须按保修合同承诺的时间及时完成保修任务,否则处保修组组长 100元罚款3.6.1.5 保修组必须详细记录每次保修单内容,分析保修原因

40、,采取保修措施,否则处保修组长 100元罚款,处保修责任人 50元罚款3.6.1.6 保修组应定期对工程保修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交工程管理部,作为制定预防措施的依据,否则处保修组长 100元罚款3.6.1.7 工程管理部应定期对保修单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及制定对工程过程的质量隐患的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加以实施,否则处工程管理部责任人 100元罚款3.6.1.8 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应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回访记录应填写清,认真对待顾客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按 ISO9001的标准进行纠正,并保留记录,否则对项目经理处 200元罚款3.6.1.9 工程管理部应将售后服务

41、回访信息及保修信息及时收集并做好信息化工作,否则将按 3.8.6信息化数据录入处罚条例进行罚款3.6.2 生产过程管理处罚条例3.6.2.1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条件主持组织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及月份进度计划,并做到切实可行,按时上报工程管理部,经批准后,按批准计划实施,不按时上报,处项目经理 100元罚款3.6.2.2 各专业工长依据月份进度计划分别编制分项工程周进度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6.2.3 项目部必须切实执行经批准的年、季、月份进度计划,加强项.18.目部自身管理、加强对分包方的管理,否则完不成月份进度计划,处主导工程专

42、业工长按月未完成工程的比例扣岗位工资作为罚款,栋号长按季未完成工程量的比例扣岗位工资作为罚款,年度计划未完成,处项目经理 5000元的罚款3.6.2.4 项目各专业工长,依据经项目经理批准的分项工程周进度计划编制周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交项目材料组作为周限额领料总量的依据,否则材料组有权不发料,造成各类损失由专业工长负责,并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6.2.5 每月项目部栋号长(项目经理)填写单项分部工程工期检查确认单上报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核查确认后,确定项目部实际完成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作为当月月进度生产计划的考评,否则处栋号长(项目经理)200 元罚款3.6.2.6 若因

43、物资采购的原因,物资没及时进场造成周生产计划没完成,处直接责任采购员 400元罚款,处材料设备部主任 200元罚款3.6.3 技术资料管理处罚条例3.6.3.1 项目工程管理规划大纲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及审批,作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部份,如不符合要求,处总工程师 200元罚款3.6.3.2 项目工程管理实施规划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需在开工前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处项目经理 500元罚款,项目技术负责人 300元罚款3.6.3.3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员)负责编制,需在分项工程施工前 10天报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批,否则处项目技术负责人 1

44、00元罚款,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员)300 元罚款3.6.3.4 各专业工长依据批准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分部分项技术交底并于实施前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处专业工长 300元罚款3.6.3.5 各类技术文件均应按项目工程技术交底管理细则制度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交底,否则处负责交底人 200元罚款3.6.3.6 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整理要与工程同步进行,专业工长、质检.19.员对预检、隐检及检验批质量检查、报验不及时,处 100元罚款;项目资料员整理编目不及时,处 50元罚款;物资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不全、归档不及时,处项目材料组长 50元罚款3.6.3.7项目工程中分项工程分包单位的技术

45、资料,由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资料员配合随时监视检查,资料应与分包工程进度同步,督促检查不到位,处专业技术负责人 100元罚款,资料员 50元罚款3.6.3.8 项目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各项资料整理齐全,按合同要求与建设方移交竣工资料档案,及向集团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档案,否则项目经理主持不到位处 500元罚款;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不力处 300元罚款;专业技术负责人指导不力处 200元罚款;各专业资料员整理不及时,处 100元罚款;工程管理部核查不到位处责任人 200元罚款3.6.3.9 项目试验员各类台帐应清楚明了,记录清楚,否则处 100元罚款3.6.3.10项目经理(指派他人)负责工程施工日

46、志的填写记录,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填写本专业施工日志,并于第二天上班前传递项目经理汇总,各专业工长负责本专业施工日志填写,并于当天下班前传递专业技术负责人,否则每次处项目经理(责任人)50 元罚款,处专业技术负责人 40元罚款,处专业工长 30元罚款3.6.4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6.4.1 各专业工长必须做好“三检制” ,发现每漏检一项,处专业工长50元罚款,若未经有关人员签认而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处专业工长 100元罚款3.6.4.2 各专业工长、专业质检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必须实测实量正确、及时填写隐检单、预检单及检验批质量验收单(原始记录单)经分包、劳务分包、质检员签字齐全后交资料员

47、打印(另行存档) ,否则资料员有权拒绝打印,并处专业工长、专业质检员责任者 50元罚款。若资料员不及时归档,每发现一次处资料员 200元罚款3.6.4.3 各专业质检员在检验专业工长完成的预检、隐检时,发现不合.20.格时,应开具“不合格品”报告,交专业工长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改进,专业质检员验证符合要求时,签字认可,否则处专业工长每次 50元罚款,专业质检员不开具“不合格品”报告处专业质检员 50元罚款3.6.4.4 经各专业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检验批,报甲方(监理)复验时,出现不合格时,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开具“不合格品”报告,交专业质检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由专业工长实施改进后,专业质检员验证合格后,报甲方(监理)验证,否则处专业质检员 50元罚款,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开具“报告” ,处专业技术负责人 80元罚款3.6.4.5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相同质量问题不允许“接二连三”出现,否则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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