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2第三章 会计核算要求 .16第四章 会计科目核算 .17第五章 财务报告 .17第六章 会计监督 .19第七章 附 则 .19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本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公司所属单位均应遵照执行。本制度未具体规定的会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会计法 、 企业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原则办理。 第三条 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四)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五)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
3、计期间内确认。 (六)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2/20(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制约和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方法和程序的变更,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粉饰会计报表,公司应遵循一贯性原则。 (八)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
4、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第四条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五条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帐,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条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一) 外币业务折算 a)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b
5、)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c)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二)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a)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
6、、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3/20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b)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c)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d)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7、处置当期损益。 第八条 金融工具 (一)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a)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b)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
8、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则分类进行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担保合同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c)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
9、如下方法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4/20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 本公司金融
10、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b)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
11、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四)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a)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b)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
12、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五) 金融资产减值 a)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b)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13、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5/20c)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六) 金融资产重分类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判断依据: a) 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b) 管理层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c) 受法
14、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d) 其他表明本公司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重大的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决定。 第九条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一)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0 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二)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5、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应收款项 组合 2 备用金和职工个人借支 组合 3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不计提坏账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 组合 3 账龄分析法 组合 3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6/20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 至 2 年 10 10 2 至 3 年 30 30 3 至 4 年 50 50 4 至 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第十条 存货 (一)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16、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二)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三)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a)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 b)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
17、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c) 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四)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五)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 第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7/20a)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18、 b)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c)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d)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e)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 采用成本法核算
19、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c)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a)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的情形。 b)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c)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
20、构中派有代表; d)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e)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f) 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g) 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四)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b)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价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去相
21、关税费;若不存8/20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关税费。 第十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 (一) 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 a)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b)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 采用成本模式核算政策 a)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b)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
22、部分相同。 c)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a)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 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
23、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9/20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7 5% 13.57% 其他设备 5 5% 19% (三)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
24、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b)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或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四)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
25、项或数项条件的: a)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e)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
26、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 (一)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二)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0/20a)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b)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c)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d)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
27、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三)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b)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第十五条 借款费用 (一)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28、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二) 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a)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b)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
29、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c)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11/20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 (一)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
30、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b)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a)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b)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31、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c)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d)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e)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f)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g)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三)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a)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 b) 综合同行业情况或
32、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四)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a)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12/20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b)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五) 内部研究开
33、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d)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
34、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第十七条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车位使用费、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
35、十八条 预计负债 (一)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二)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13/20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收入 (一) 销
36、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a)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已完工作
37、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 。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 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二十条 政府补助 (一) 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二)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3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14/20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b)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一)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39、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
40、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十二条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第二十三条 持有待售资产 (一) 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已经就处置该资产作出决议;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消的转让协议;该项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二) 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 a)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
41、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 对于持有待售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15/20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第二十四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
42、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43、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五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第二十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b)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
44、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c)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d)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16/20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第三章 会计核算要求 第二十七条 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的设
45、置和编号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一级科目名称和编号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增设一级核算科目,也可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科目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设下级明细科目。 第二十八条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a)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b)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c)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e) 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f)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g)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
46、年度、季度和月份并采用公历日期。 (三)各企业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四)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五)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作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六)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17/20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企业应当建立定期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八)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由市
47、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有特殊要求的,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二十九条 会计电算化: (一)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采用电子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的评审,公司采用统一的经财政部门评审通过的财务软件,各企业要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及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做好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工作,除了保存好磁性介质的会计档案外,还必须打印相应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存档。 (二)必要时公司会计电算化实现网络化。各企业会计部门要及时、全面处理会计核算业务,按时录入数据。会计电算化所用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并配备不间断电源,运行时要按分配权限进行帐务处理,维护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
48、 会计科目核算 第三十条 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损益类等会计科目核算及账务处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相关报表等。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原则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另外,为适应公司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增加的其他相关报表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二)各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按财政部制订的会计人员工作规范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三)报表封面和各报表表头应完整填列各企业名称和报表编制日期。 (四)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 18/20各分子公司每月报表报送时
49、间为次月 15 日,月合并报表报送时间为次月 30 日。需对外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季报披露时间以董事会公告日期为准。 (五)上报会计报表种类: a) 资产负债表 月、季、年报 b) 利润表 月、季、年报 c) 现金流量表 月、季、年报 d)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半年报、年报 有合并报表的企业必须附送合并底稿及参与合并的各子公司报表一份。 (六)会计报表格式: 各子公司上报的会计报表都必须按公司财务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所有涉及的项目都必须无一遗漏的如实填报。实行会计电算化网络化后,除报电子报表外,还必须同时上报纸质报表。 (七)会计报表编制: 会计报表的编制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执行。 (八)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必须经公司统一安排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调整年度会计决算,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为企业当年的最终报表,并以此报表中数据作为次年会计帐户及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第三十三条 会计报表附注: (九)各企业必须在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标准格式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并随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十)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a)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b)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c) 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d) 或有事项的说明; e) 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