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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的监护制度.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796223 上传时间:2020-01-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9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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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输血的监护制度1.临床输血前的监护:1.1严格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1.2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应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住院号、血液、血液记录单等,以确认受血者和所用血液。1.3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1.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2.输血中监护:2.1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2.2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应缓输(每分钟为2 毫升,约 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2.3输血的全过程应随

2、时观察受血者情况,重点监测以下几个阶段:开始输血前;开始输血后的15分钟以内;输血过程中至少每小时一次;输血结束后4 小时。医护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应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2.4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医护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迅速采取措施,缓输或停输血液及做出治疗处理。2.5从发血到输血结束的最长时限为4小时。3.输血后的监护:3.1输血科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以备查。3.2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由临床医护人员向输血科提交“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院输血科,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医教科。3.3输血全过程的信息(包括:输血操作者的姓名,输血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输用的血液成分和数量以及产生的任何输血不良反应)都应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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