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等级划分一级律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一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二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级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2、可以申报评审二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三级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三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三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三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级律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三级律师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四级律师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法律专科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四级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四级律师工作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四级律师工作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