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建设工程法规(冲刺)武海峰(博士/副教授/律师) 考情分析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0分左右)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6分左右)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0分左右)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4分左右)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分左右)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8分左右)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0分左右)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20分左右)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0分左右) 建设工程
2、法律体系(P1-3)宪法 宪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国籍法 民商法(平等) 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投标法 行政法(政府)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调控)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弱者) 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 刑法(犯罪、刑罚)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P3-5)宪法 全国人大 宪法法律(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3、建筑法、城乡规划法行政法规(条例) 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条例) 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自治州建筑条例部门规章(规定、办法、细则) 国务院各部、委 招投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 省、较大市政府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同一机关制订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本制订机关裁决(总结: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特殊机关裁定法
4、律效力高低(P5)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种类民事法律关系(平等)行政法律关系(不平等)刑事法律关系(不平等)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7)民事法律关系构成 主体客体内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权利义务三 要 素 法人成立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 完全限制无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P7)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P8)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项目
5、上的管理者。(P8)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9)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代理的种类 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招标代理 诉讼代理 (P1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采购代理 不当或违法代理法律责任(P14)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授权不明确 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视为代理有效无权代理(P12) 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无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职责 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两者负连带责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事项违法 需事前或事后取
6、得被代理人同意,否则由代理人负民事责任转托他人代理(P12) 表见代理(P13-14)条件: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本人有过失相对人为善意法律效果:该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 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丧失民
7、事行为能力 法定/指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P11-12) 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终止委托代理 物权种类(P15)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核心)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为债而生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P17) 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 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应订立书面合同;使用期限不得超出剩余期限;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出让/划拨/转让)(P17)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P16-17) 地
8、役权(约定)(P17)指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相邻关系(法定)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排水、通行、建造、 通风、采光 、保护环境等 总结:地役权是相邻关系的得寸进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P18)生效依法登记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9、。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P18)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 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其他根据 最主要、最普遍 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无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 悬挂物脱落、动物伤人、修路伤人、医疗事故(p20) 知识产权的种类(P22-25) 主体:著作权人 著作权 客体:具有独创性并能有形复制的作品 有效期:财产权、发表权至作者死后50年;其余永久保护。 (注意起算时间:作品完成之日) 主体:专利权人知识产权 专利权 客体:发明、
10、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有效期: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注意起算时间:申请日) 主体:商标注册人 商标权 客体:注册商标 有效期:10年 (注意起算时间:核准日)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种类 形式 著作权归属(P24)单位作品 单位意志创作作品,如招、投标文件 单位职务作品 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一般由作者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特殊(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委托作品 接受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 合同无约定时推定为受托人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P29)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书面约定 书面约定 书面约定 法定 书面约定对象
11、人的信用 动产或不动产 动产或权利 动产 货币有无第三人 有 可能有 可能有 无 无担保范围 含保管费用 含保管费用形式要件 书面合同 登记(不动产等)书面合同(其他) 移交占有(动产)登记(权利) 合法占有 交付主要考点 保证方式保证人资格保证责任 禁止抵押物抵押的效力抵押物的转让 动产质押合同孳息的占有 适用留置的合同留置物留置期限 定金合同限额20%定金罚则三保:人保、物保、钱保 保证(P30)(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书 授权可以不得作保证人保证期间保证方式 一般保
12、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概念保证期间:6个月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债务人变更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变更,保证继续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P31)施工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可强制要求)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或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保证书(可强制要求)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供偿还发包人预付款的担保抵押财产的范围:(P32)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
13、 3.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 交通运输工具 7.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注意: 1、2、3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登记为生效设立,其余为合同生效设立,不得对抗善于第三人 抵押 不可抵押财产的范围:(P32)1. 土地所有权 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 依法被查封、扣
14、押、监管的财产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的效力 (P32)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实现顺序(两个抵押权) 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清偿(P32) 质权(P33) 概念 转移占有 质押对象:动产、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知识产权(无房产证) 留置权(P33)留置权人权利收取留
15、置财产的孳息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权适用: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维修等 注意: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权未登记抵押权(1)交付方:没收定金(2)收金方:双倍返还 定金罚则定金限额 定金合同: (1) 不超过合同金额20%(2)超过部分无效 实践合同(交付定金合同生效)定金(P33) 建设工程保险主要种类(P36)1、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发包人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请的建筑师、工程师等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以先发生为准2014-4-28 2
16、、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P37)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 以先发生为准 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P38) 3、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P38/P223) 鼓励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非强制性,属于商业保险) 工伤保险为强制险,属于社会保险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P40)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合同 人身责任财产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P40)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承担民事
17、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行政责任(P41)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 行政拘留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职 降薪 留用察看开除罚金主 刑附 加 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种类(P41) 驱逐出境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6分左右)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P44)申领条件(P46)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
18、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不少于工程合同价50%;超过1年,不少于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消防设计的,将消防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许可证例外工程(六类)(P44)(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如工人宿舍、食堂)(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许可证管理(P49)3个月内开工;延期2次为限,
19、每次不超过3个月,过期自行废止中止施工满1年,应重新核验;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办开工报告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 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分房建、公路、市政公用、机电安装、水利水电等12类(每个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分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等60类(每个划分1至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 分木工、砌筑、抹灰等13类(每个划分1至2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P54)按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具体细分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可承揽的业务范围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全部自行完成或分包发包施工总承包工程 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发包专业工程 分
20、包专业工程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P55-56)。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为企业主项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P57) 申请之日前1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超越资质或借资质承揽工程 串通或不正当手段投标 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 违法转包或分包 违反强制性标准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
21、发生两起以上一般事故 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隐瞒安全事故 专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节严重 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资质撤销情形(P57)资质许可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许可越权许可违反法定程序许可不符合条件许可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 外资企业承包工程范围(P58)资金全部来自境外的建设工程国际金融机构资质工程外资不少于50%的中外联建项目经省级建设主管部分批准,外资少于50%且技术困难中方无法独立完成项目经省级建设主管部分批准,中国投资且技术困难中方无法独立完成项目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P59)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作
22、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转包方或违法分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但发包方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P61) 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也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014-4-28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23、(P64) 执业人员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必须按照规定注册,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否则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注册的种类及申请。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变更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初始注册条件(P65)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无不予注册的情形变更注册(P66)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通过新受聘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注册不及时影响建造师执业,导致项目损失的,由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
24、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不予注册的情形(P66)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受聘两单位只申请一个可以)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受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其他原因受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被吊销注册证未满2年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年龄超过65周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P66)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年龄超过65周岁死亡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P68)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5、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三种除外情形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68)施工管理文件,应由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质量合格文件必须有建造师签字盖章。经建造师签章完整的文件方有效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上,还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大中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建造师担任,大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继续教育,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 撤销注册建造师注册的情形(P70) 注册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许可越
26、权许可违反法定程序许可不符合条件许可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0分左右)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P72)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投资或融资的利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 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施工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同时满足可不招标的施工项目(P74) 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工程质量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抢险救灾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使
27、用农民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招标采用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组织范围国务院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工程省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组织范围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仅几家潜在投标人符合受自然地域环境影响招标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较大建设工程招标方式(P75)招标基本程序(P75)(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P75)资金已经落实(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P76)禁止性规定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注意:可以单独投标或提供咨询 (3)编制招标文件(P76)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28、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P77)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5)资格审查(P77)分为资格预审(开标前)和资格后审(开标后)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6)开标(P78)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7
29、)评标(P78)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包括五人,由招标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专家不少于2/3,成员名单中标前保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的只能作为评标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7)评标(P78)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情形: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两个章)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有两个或多
30、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中标(P79)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后,招标人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9)签订合同(P79)签订合同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阴阳合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订施工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2014-4-28 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P79)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P79)建筑工程的发包
31、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P80)联合体投标的规定(P81)联合体投标的含义资质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共同投标协议 (1)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不得重复投标(3)预审通过后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没有,否决投标:非法人(临时性合同关系)均应具备资质,就低不就高(同一专业);预审通过的,不得随意改变其构成。 否则可认定投标文件无效。(P8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要求: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有效投标数量:3个及以上
32、拒收:未通过预审、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P83)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P82)投标保证金(P83)形式 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金额 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废标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P31)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P84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P84-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
34、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P84-85)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P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P84-85)2014-4-28中标人的确定范围应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必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应确定排名第
35、一的确定其他排名的情形:第一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没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同时符合的条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3日 2014-4-28招标报告时间和对象(P87)发出中标通知书之人15日内相关监管部门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的10%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区别提交人 防范 有效期 额度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 不审慎投标 开标决标(投标有效期) 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 不履行合同 开工竣工 合同价1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P93)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
36、分包等制度资质管理禁止超越资质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名义承担工程 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证书承揽工程)禁止违法采购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单位(P97)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P94)总承包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四种方式(P94) (至少两项)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P95)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
37、资质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管理和服务的 它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不允许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不得与其所承担业务的另一方企业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2014-4-28总承包单位的责任(P95)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适用范围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资质
38、的认定就低不就高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014-4-28分包工程的范围(P97)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全部转包和肢解转包 2014-4-28分包的认可 (P97)总包合同中有约定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采用选择2014-4-28违法分包的情形(P98)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擅自分包主体分包再分包 转包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
39、为。我国禁止转包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P10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P102)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无资质、超资质、骗资质、伪造和出借资质及有关人员不具备资格上岗,情节严重的)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贿标、串标、骗标、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偷工减料、不按图纸、标准、节能设计施工、不检测、不出具质保书或不保修等)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安全问题)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014-4-28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的时限(P103)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
40、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为3年整改有实效,经批准可缩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4分左右)合同的分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举 例法律是否明文规定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法律规定15个是否相互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赠与、借用属单务合同是否需交付标的物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借贷、定金合同属实践合同是否要特定形式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企业之间借贷、担保合同属要式合同是否存在对价关系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赠与、借用合同属无偿合同相互之间主从关系 主合同 从合同 担保合
41、同属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 合同订立过程要约构成要件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邀请(无约束力) 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条件 由受要约人/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内容不能变更)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开工及开工日期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时间: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书面答复的时间: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未答复,视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暂停施工(两个48小时)
42、工程师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对承包人实施意见后提出的复工要求,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工期顺延情况(经工程师签字)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工期顺延(两个14天)承包人在工期
43、可以顺延的7种情况发生后,14天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竣工日期(P110)按约定日期发生争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发承包双方就质量发生争议,经鉴定合格的,要以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1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包括工程款本金和利息利息计付标准按约定;无约定按人民银行规定
44、利息计付时间从工程款应付之日 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下列视为应付款时间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11)垫资利息与工程欠款利息处理的区别 当事人对垫资和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而工程欠款约定的利息则可以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但工程欠款没约定利息,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12)承包人工
45、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拍卖/折价所得)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不得对抗房屋买受人承包人工程价款包括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付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P113)赔偿损失的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P114)约定赔偿损失与法定赔偿损失。原则上约定赔偿损失优先于法定赔偿损失理解赔偿损失的限制不可抗力的损失超出违约方预见到的或应预见到的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没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 合同生效要具备的条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具备
46、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形式合法)合同生效要具备的条件=3+1主体不合格:待定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变更、可撤销内容、形式不合法:无效 无效合同的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 (P116)无效合同的类型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免责条款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合同的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 (P117)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人借用资质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47、无效合同的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 (P117)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的效力一般处理方法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所有。无效合同的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 (P117)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按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主体不合格) (P118)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最追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最追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无权订立合同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P118)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不得以主体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变更变更内容约定不明视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