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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网络舆论监督的优缺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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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当前网络舆论监督的优缺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网络舆论监督三大优点:主体具有广泛性和独立性-行为具有交互性,效果具有直接性和三大缺点:无序性,软弱性、单一性,提出要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政府的监管和引导是关键。关键字: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媒体对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提出批评、建议等。一、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优点1.主体具有广泛性和独立性。(1)人民群众成为监督主体。相较于传统媒体代替大众实行舆论监督,网络信息发布的低门槛,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舆论监督的主体,这大大扩展了舆论监督的主体范围,拓宽了人民群众发表社情民意的渠道,打破了传统监督体制自上而下的层级

2、隔断,使人们得以迅速而且充分地表达自身诉求。据 2010 年 7 月 15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2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已达 4.2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增至 31.8。如此庞大的网络应用人群,使得网络舆论监督天然具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大大提升了监督的几率与范围(2)监督主体具有高度独立性。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网络上的公众,他们几乎不会受制和依附于被监督者,对于监督的高涨热情和强烈要求使得他们无所顾忌,勇于追根问底。网民数量众多,层次丰富,网络舆论监督的范围广泛。这种主体的广泛性和独立性带来了两点好处:一是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3、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这种权利范围与能量的扩大及网络监督成功事例的传播又激励了更多的人参与到网络监督中来,监督力量不断增强,监督热情保持高涨,形成了良性循环。二是给传统的监督提供了案源、线索和舆论支持。中纪委信访室在其官方网站上的职能介绍中已经明确列入“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网络反腐已经受到高度重视。 “天价烟”局长事件,就是网友从周久耕网上的一张会议照片中发现线索,经过不断搜索、揭露,促使司法部门介入调查,最终周久耕以受贿罪被判刑。 “华南虎”事件中,广大网友从摄影专业、生物学专业乃至气象学专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和分析,为政府部门最终做出处理决定提供了丰富的支撑材料。2.行为具有交互性

4、。开放的网络平台使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实现跨越时空的“面对面 ”在线交流,包括网友之间的交流、政府和网友之间的交流,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交流等。这种交互性,可以督促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应对提速,提高公众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网上官民良性互动。促进政府行为的民主化、法制化、透明化。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网络“ 群起” 而分析、完善、探讨各类信息,展示各自的观点、立场、思维方式形成各类观点的交锋,实现信息的筛选。最终促使舆论的形成。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 历年真题 考试心得 模拟试题3.效果具有直接性。网络舆论监督基于广泛的群众参与和舆论形成的快速性,一是避免了重复监督,二是节约了监

5、督环节,使监督效果体现出直接性、快速性。2009 年 2 月 8日, “躲猫猫”事件在网上曝光, 2 月 27 日,云南省政府就公布了调查结果,6 名相关干部被记过或撤职。二、当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缺点1.无序性。尽管网络舆论监督,备受瞩目,但实际上,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各类网站乃至广大网民本身,目前对网络舆论监督都没有有效的秩序管理措施或者自律制度。网络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匿名性、便捷性在某种程度上叉加剧了这种无序。无序导致虚假信息泛滥、情绪性言论蔓延,信息泥沙俱下,使网络舆论监督体现出“双刃剑”特性。(1)信息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就是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真实无误的传播,虚假

6、信息严重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传统媒体监督中,存在新闻把关人,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媒体公布的监督信息的准确性,而网络信息发布的低门槛和网络信息的海量,以及目前网络审查技术的单一和低效使得网络信息的准确性很难核实,这就使网络监督信息真假难分。2008 年汶川地震后,四川省卫生厅一位马姓处长就被网络传言殴打志愿者,网络上谴责谩骂声一片,该处长深受影响,但随后证实纯属网络误传误信。这类“误伤”事件损伤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力和威信。(2)网络暴力不容忽视。这主要体现在网络舆论中的情绪性言论较为突出和“人肉搜索”的两面性上。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得网络舆论监督常常呈现出一种混乱和非理性的状态,往往导致偏激或者

7、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众多网民发表的言论缺乏独立判断和思考,多数人的盲从使得原本的舆论监督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而且由于网络的“反权威”特点,在网络大讨论中往往很难形成权威意见或者产生权威言论,也就谈不上什么“意见领袖”的引导,这也助长了网络暴力的形成。2010 年 2 月网友曝光的某烟草局局长“香艳日记”,虽然揭露了一名腐败官员,但网友群起而“搜”,大肆曝光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生活细节,在讨论中毫不避忌情绪性的发泄和进行人身攻击,很多言论已经超越了正常的评论范围,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几位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但这种“多数人的暴政”目前尚无监管和惩罚措施,导致网络舆论监督在敏感事件上往往很难

8、不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这也最终损害了网络舆论监督本身。除此之外,网络舆论监督常常出现“一边倒”的状况,这无形中会对现实中的党纪政纪处理、司法审判造成影响,导致最后的处理结果有失公正,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网络的盈利机制可能对网络舆论监督带来伤害。首先,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为了牟取利润,赢取点击率,臵正确舆论导向于不顾,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发上网,转发或引用虚假和有害信息误导公众、混淆视听,借助互联网开放、自由、简易、海量等特征,迅速传播,甚至发酵、放大、变形,增加其影响效应。2009 年,百度“魔兽世界”贴吧中一个 “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的帖子在短短 5 个小时内引来超过 20 万

9、的点击率和上万条跟帖,并随即成为各大网站讨论热点。后来广大网友才知道这是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为保持关注度的自我炒作。其次,如果不加以引导、监管,网络舆论监督很有可能会受到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条的“网络公关”的伤害。中央电视台曾多次曝光这类网络公司,他们不仅为企业炒作品牌,也能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甚至控制舆论,左右法院判决。目前,网络公关大多集中在商业领域,但如果不未雨绸缪,很难避免此类公关渗入网络舆论监督领域,这对网络舆论监督的伤害将是致命的。2.软弱性。(1)网络舆论监督离不开传统媒体的支持。抛开沸沸扬扬的讨论,我们看到,所有网络舆论监督的“胜利” ,都有传统媒体跟进。

10、或者说,网络舆论和传统媒体舆论必须最终形成合力,才能促使监督的落实。新余和温卅 1 官员公费出国旅游事件,网友 2008年 11 月 26 日在天涯社区首发帖,引起网民关注,11 月 28 日央视新闻 11报道,11月 29 日,新余市委作出处理决定,12 月 4 日,温州市委作出处理决定。我们必须承认,尽管网络具有传播优势,很多监督事件始于网络,但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传统媒体更具权威性,在舆论的影响力和对事件的最终解决上,很难说谁更占优。(2)网络舆论监督存在偶然性。媒体和网络时代,一件事情如果不被报道和关注等于不存在,即使被报道与关注了,无法形成聚焦效应和足够的舆论压力也等同于不存在。和传统

11、舆论监督并无强制机制保障一样,网络舆论监督也没有相应的政府回应制度支持,其能否实现监督功能只能依靠事件本身能不能引发较大范围的关注,能否产生足够的舆论压力,同时还要取决于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这还不包括有些基层党政部门消极对待网络监督,反应滞后,甚至对网络监督臵若罔闻。实际上,如果将所有通过网络发布的监督信息,和引起社会关注并最终得到解决的网络监督事件数量进行比较,我们会发现网络舆论监督的效率并不高,力量非常有限。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舆论监督的成功还依赖于监督信息发布人的文笔、选择发布的平台,甚至一点点运气,这无疑充满了偶然性。3.单一性。(1)监督内容单一。从发生学

12、角度考察,依监督主体介入监督客体的不同发展阶段,可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种状态。从理论上推论,大凡拥有监督权力的主体对监督客体一般应有各环节介人的机会,不能取此舍彼。而当前的网络舆论监督几乎都集中在事后监督环节,而且大多涉及的是违法违纪事件等微观事项,对日常工作状态的监督和全面宏观的监督基本空白,其结果就是监督路子狭窄。在国家日益重视事前监督的制度建设,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专设机构之时,如果网络舆论监督能够突破单纯事后监督,必将发挥更大效力,稳定其功能和地位。(2)监督平台单一。目前,绝大多数成功的网络舆论监督案例,都是网友通过人气较高的全国性的商业网站、论坛或者博客平台发布信息,引发较

13、大关注实现的。也就是说,首先,由于相关落实制度的缺失,绝大多数花大力气建设的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及其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实际中作用甚微。其次,地方网络论坛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十分微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的 2009 年 77 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23 件率先在网络论坛上曝光的事件,没有一个是出自地方网络论坛。而地方网络论坛立足本地,容易形成利益共识,本应成为舆论监督的排头兵,在网络舆论监督的链条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成为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而且很多时候,地方网络论坛上往往汇集的只是一些舆情信息,尚未形成舆论,只要及时解决,就能化解舆论的产生。但现实中,往往是很多监督信息在地方网络论坛曝光后得不到

14、及时有效的处理,网民只好再借助于全国性的网站平台,这就占用了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和网民个人资源。而从权威性、便捷性上来说,政府网站和地方网络论坛本应该成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主要阵地。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关键在政府引导当前,网络舆论监督蓬勃发展之中隐忧方显,各方也给出了不少完善措施,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消除数字鸿沟、开展公民网络素质教育等。但不论是何种具体的措施,关键都在政府的引导。如上文所述,网络舆论监督表现出来的优点与缺点,要发扬与克服,都离不开政府重视网络舆论,形成完善的层级响应机制,完善相关网站建设。克服网络自身的缺陷,提升网民素质,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关键也在政

15、府的各类监管措施是否得力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是这样定义“舆论监督”的:公众通过舆论这种集合性意见形态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也就是说,有了舆论才能监督。而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合形态。单个公民发表的意见,即使完全正确,也不能称之为舆论;只有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认同,成为公众的共识(社会集合意识),才能形成舆论。 “这样一来,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就需要事先引起公众的讨论和评析,如果公众没有参与,也就很难称得上是舆论在监督。 ” 传统媒体在舆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公众参与度受限、交互性较差等。即使

16、在传统媒体高度发达的美国,学者彼得斯(JhnD“h“,P“,)也难免发出这样的感叹:“舆论概念的紧张之处在于,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对话、互动、批判性共识以及知情的参加者和现在庞大的民族国家里的传播形式不相符合。 ”他感叹的正是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可以发挥信息传递的功能,却很难充当沟通平台的作用。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网络使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对媒体话语权的垄断。传统媒体上出现的“舆论”,多是知名人士的言论或媒体自身的意见,普通百姓的观点难得一见。尽管从理论上来讲,媒体应该代表公众,成为公众的代言人,但在现实运作中,受各种现实因素的制

17、约,媒体的言论有时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呼声。而网络公共论坛(BBS)、新闻反馈板块及聊天室的出现,则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无限宽广的话语平台,任何一个会打字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连通网络的电脑,就可以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正如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谢新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指出的, “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普通公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表达权,避免了传统媒体作为中介代言人的独断专行,甚至强奸民意。 其次,网络具有强大的聚合力。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

18、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第三,网络具有良好的交互性。互动是网络最为鲜明的特征,它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地发表看法,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同时,这种交流形式使相互间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众声喧哗”,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 第四,公众的意愿和看法可以更真实、充分地表达。传统媒体

19、对民情、民意一般都有个加工、筛选的“ 把关” 程序,有时一些更真实而一手的舆论、呼声却得不到传达,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 工序” 。同时,网络的匿名功能使得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时不必有所顾忌、有所担忧。这种“ 无记名投票”式的宽松、自由环境,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第五,网络舆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 年 1 月发布的第 2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2.98 亿人,普及率达到 22.6%,继 2008 年 6 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

20、,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正因为互联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可以说网络舆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 最后,网络在传播速度上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可见,网络在时效性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舆论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不间断变化的过程,而网络却能从始至终地反映这种变化,舆论监督的广度和力度也就随之提高。 由上可见,对于舆论的形成,网络具有传统媒体无可匹敌的优势,称得上“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同时,网络舆论作为“原生态” 的公众意见,真实反映了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从而以舆论的强大精神力量对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 “双刃剑”问题

21、,可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解决 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网络,也有它的缺陷。 最致命的缺陷在于: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网络的开放性也就带来了它的一个负面结果,即虚假信息的泛滥。它妨碍人们获得真实信息,导致人们形成与现实不相符合的意见,严重的还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条件,有的谣言发布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就是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真实无误的传播,而虚假信息的存在,严重影响舆论监督的效力。 其次,网络舆论中的情绪性言论较为突出,网上存在不少发泄情绪的偏激言论,甚至还有进行谩骂

22、和人身攻击的帖子。如果在“监督”的过程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原本的舆论监督就会变成非正常的舆论暴力。 正因为如此,有人指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它推动文明进步的一面,也存在传播不良信息的一面,时常夹杂着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网络的大众化和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民主,毫无疑问将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但也正是由于其匿名性的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 “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但不排除有些人出于个人目的,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

23、,而经网络迅速传播后,会形成很坏的影响。 ”孙柏英认为,网络舆论消极的一面应当引起重视,要防范不良信息迅速传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老百姓有时候是盲动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辨别力,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特别容易鼓动人们,会导致社会传染效应,在问题澄清前已经形成严重问题,再想改变就很难了。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展江也认为,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失真。 与此同时,滥用网络监督,侵害公民隐私权、名誉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网络舆论的上述缺陷,导致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

24、和影响力都无法与传统的媒体相比。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 年 8 月发布的第 2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大部分网民倾向于认为网络内容可信度一般,认为可信和非常可信的仅占 15.7%。这说明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互联网持怀疑态度。而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所起的作用,恰恰应是建立在公众对它的信任之上的。 虽然如此,人们对于网络舆论监督还是寄予厚望。展江教授就认为, “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

25、而对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 ”实现双剑合璧,传统媒体快跟上 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已经日益受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其地位的重要性也正在得到提升,相比之下,传统媒体的作用似乎正逐渐被淡化。但大量事实表明,在强化网络监督的同时,也不能否定或轻视传统媒体在监督中的作用。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依然有赖于传统媒体的声援和跟进,只有加强二者的合作,才能使我国的舆论监督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网络的确具有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传播优势,然而,当前我国网络媒体专业报道的能力毕竟有限,而相比之下,报纸等传统媒体在事件的调查报道、原因分析、经验总结等方面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更能形成高质量的舆论

26、监督。 由此可见,网络与传统媒体在监督过程中都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在对共同关注的事件的监督过程中,二者有相互取长补短的需要。为了促使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二者也应当在监督过程中相互配合。 纵观以往网络监督重大事件可以发现,在众多事件的监督过程中,传统媒体的参与在舆论影响上的作用依然是互联网无法做到的。几乎所有的网络事件的解决,都是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合力的结果。不能以网络监督而否定传统媒体监督,两者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使舆论监督更加有效、有力。 因此,网络监督除了网民互动、网网互动,还需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要把互联网在监督初始的即时揭露功能、传统媒体报道的深入发掘功能和

27、扩大影响的能力、网络交流平台在大众言论信息方面的整合功能三方面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努力促进新老媒体更默契的合作,共同促进我国舆论监督事业的发展进步。网络监督以其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匿名性和廉价性融入了反腐的行列,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人民起来监督政府”、 “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使命 ”。网络环境下民主参政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推动着党的廉洁执政的过程。当前网络监督存在着信息良莠不齐、影响力有限、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管理及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等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关法律,保证网络舆论监督在制度化的轨道中运行,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一、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的重

28、要新平台 自 1986 年中国与国外合作发展互联网技术以来,网络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2011 年 7 月 19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2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1 年 6 月,我国网民总数达 4.85 亿,手机网民规模为 3.18 亿,宽带网民数3.90 亿。三项指标仍然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网民规模较 2010 年底增长2770 万,2011 年上半年网民增长率为 6.1%。微博作为新兴的自媒体平台,受到网民的强烈推崇,用户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报告显示,2011 年上半年,我国微博用户数量从6311 万快速增长到 1.95 亿,半

29、年增幅高达 208.9%,在网民中的使用率从 13.8%提升到40.2%。这么庞大的网民数量已经为我国网络反腐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庞大的网络社会群体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不断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和集聚。伴随着这一趋势的发展,网络不仅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交往、沟通、娱乐的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使得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有了新的途径。自 2003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以来, 2005年 12 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也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网站的网址。各地纪检监察机构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这些网络举报

30、途径,受到网民的空前欢迎。从“躲猫猫”到“开胸验肺” ,从“跨省追捕”到“钓鱼式执法” ,从“香烟门”到“日记门”,从武汉“经适房六连号”、南京“ 天价烟局长” 、 “史上最牛团长夫人”等一系列网络监督的案例,我们看到了网民、媒体、官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前不久发生在武汉的“打错门”事件,依然是在广大网民的跟踪、评论而不断聚焦案情的情况下,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才受到免职的处理。其实,相当多的地方个案只有在经过网络的快速放大后,才有了比较公平的处理结果。一个个成功案例见证了网民的力量和网络反腐的威力,网络反腐案件从曝光到查处呈现出新的规律:举报;曝光;评论与建议;“人肉搜索”;直至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

31、罚,社会正义得到伸张,邪恶受到惩处。 2009 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代表热议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区长等人以“考察”为名出国旅游被曝光一事,他说“我在网络视频上看得很清楚,他们去哪里玩,都是什么名字和职务,从出发到每天日程都有。这种图像都在那里,纪检部门就得马上介入,否则无法交代。 ”他认为,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 的空间, “过去出了问题有人还可以封锁消息,而在网络时代,做了就很难掩盖,大家手机拿起来就可以拍,几分钟内就可以发送到网络上,立刻就会产生爆炸性效果。有的人大代表甚至认为网络监督的时代已经来临。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

32、网民有 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可见,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的重要力量平台。 2009 年 11 月 1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网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大案要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不断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

33、置机制等。这意味着网络反腐已经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 二、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网络舆论监督积极作用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它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网络安全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以及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者的处罚等。其实,网络舆论监督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否定的声音。但对待网络舆论监督,简单的否定无疑是一种倒退。因为,网络舆论监督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的一种结合,是公众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事实上,网络舆论监督本质上就是一把双刃剑,应该客观地评价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与存在的问题。 2009 年 1 月 13 日,人民日报与人民网推出的一期关于“

34、网络监督”的调查,尽管网民明确对“网络监督”给予积极评价,但仍然有 32.1的网民认为“没什么,只是网友在宣泄不满情绪”。这足以说明网络监督确实存在一些不理性的行为,需要纠偏补弊,进行制度创新,确保其规范、健康地发展。 (一)网络自身的不可靠性造成信息良良莠不齐,影响典论监督的效力。互联网的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缺少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交互性和开放性,虚拟性,使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愿。但由于国家对网络信息发布控制的不完善,使人们获得的信息存在真假难辨的处境,虚假的信息可能会使人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正常社会秩序。20

35、07 年的“香蕉致癌事件”,2008 年的“ 柑桔事件” 等等,就是例证。 “柑桔有虫” 、 “香蕉致癌”的消息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以致谣言四起,全国各地的桔子、香蕉严重滞销,给果农造成了极大损失。去年的大蒜、绿豆价格疯涨事件都是如此。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条件,有的谣言发布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秩序。 (二)诬告陷害时有发生。网络的高科技性和虚拟性有时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充分利用,借此虚拟空间给竞争对手或上级领导、同事制造各种桃色新闻和经济问题,诬告陷害,以达到泄私愤的目的。从当前网络上的情况看,其主要有以下几

36、种方式:一是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将合影照片作处理,以此说某单位某人有“情妇”;二是提供虚假证据,指明某人 行贿受贿。方式花样不少,目的就是“给某人一点颜色看看”。这样的诬告陷害经过网络广泛传播,不仅给有关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而且也给纪检、司法部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主要表现为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过激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络上,我们不时会看到过激的言论,看到对他人的恶意诽谤,看到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例如,2009年初,一篇帖子在一些网上论坛流行:一个叫姜岩的女人,因为“

37、第三者”的介入家庭,最终选择了跳楼自杀。姜岩的丈夫和“第三者”随即遭到“ 人肉搜索 ”,他们的住址、家人电话、公司情况等各类信息被公布,网上声讨铺天盖地而来。尽管当事人诉诸法律,还是没能逃脱名誉、生活受影响的结果。 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58的受调查者认为“相关法律不健全,可能会侵犯当事人名誉或隐私”;23的受调查者认为“网络声音不够理性,缺乏真实性,容易受表面信息鼓动”;10的受调查者认为“随意性大,给社会治理带来难题”;9的受调查者认为“对监督人的限制不够,他们可能捏造事实,随意发帖。全国人大代表王曦说, “正是因为网络监督的限制较少,一些网友可能会滥用这种监督方式。 ”“网络

38、监督”和“ 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隔。全国人大代表李明蓉说:“ 民主是需要规则的,否则就走向民主的反面”, “假如网络的追索成为一些人以私利为目的的报复工具。网民无形中就成了别人的帮凶”。 (四)侵权现象时有发生。2005 年 3 月 4 日,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上发表了一篇上百亩良田未批先征?谁有如此大的权力一文,披露了台州市某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没有完成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将一个村庄的 120 亩良田出让给一家公司使用。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看到这则报道后,认为这则报道没有经过充分调查,报告中的部分内容失实,侵害了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名誉权,因而将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告上法院。 三、规

39、范网络舆论监督的基本思路 网络监督不是洪水猛兽。尽管网络监督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人肉搜索” 受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但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已是不可阻挡。只要因势利导,加以引导和规范,科学设定管理制度,就能确保网络监督健康发展。(一)大力培植网络监督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 首先,在社会上大力宣传网络监督对反腐的重要意义,为网络监督鼓与呼。让网络监督的理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了解,形成强大的网络监督文化氛围。 其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治的支撑点。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和长期性。制度化反腐,是反腐倡廉取

40、得胜利的根本保证。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强化制度的作用。针对网络监督,应尽快出台和完善各种有关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保证既可以减少网络监督过程中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查办等情况,也可以保护监督主体权利的实施,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给予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 再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和谐网络。以国家与地方主流网络媒体的品牌优势为基础,开拓舆论引导的主阵地,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地帮助人们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对于网络中的热点问题,可利用政府网站的论坛、新闻评论等及时披露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正面引导网民的讨论,及时批驳

41、带有恶意的造谣、攻击和污蔑,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导向作用,有效地管制网络公共空间,使网上舆论监督真正反映民众呼声。 (二)要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 要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平台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网络举报平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可能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举报信息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使网络举报平台的特殊优势得到切实发挥。 (三)加强政府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为广大网民的监督开辟顺畅的监督渠道 纵观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利用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来规范公共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行为已经非常普遍,对此,我们应当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具体来说,一方面加强透

42、明度,及时公开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为群众实行网络监督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网民的疑问,及时核查网上反映的问题。要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机制,确保网民有顺畅的诉求表达渠道。 (四)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提高典论监督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使网民在通过网络进行舆论监督时,能够注意调整心态,以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而不是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布信息、不考虑信息的真伪、不考虑社会公众的反应。网络世界不是哪一个人的,它是属于大家共有的虚拟空间。所以,当我们享受网络带来的好处时,应关心他人的权利和感受,关心网络的健康发展,共同努力遵守网络道德,增强网络监督的责任意识。要通过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争取让它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让它在复杂的社会运行当中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以此来推动社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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