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技 术 交 底 书交底单位:江习古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TJ12分部 交底编号: TJ12-2016-01交底内容 贵州坪隧道进口微瓦斯隧道施工要求 交底日期 2016.12.适用范围 贵州坪隧道 交底人交底内容:贵州坪隧道微瓦斯施工要求贵州坪隧道原设计是无瓦斯的,原施工方案是按照无瓦斯进行的,但是最近检测出有甲烷气体,含量为0.02%-0.04%,局部高出这一数值 ,但目前看来 还属于微瓦斯范围, 还达不到低瓦斯要求。根据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贵州省高速公路瓦斯隧道施工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不用采取电缆、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的防爆改装,但是必须加强通风、瓦斯 监测 和日
2、常管理。施工阶段瓦斯工区等级判定标准 瓦斯工区等级 绝对瓦斯涌出量 Q 绝(m 3/min) 非瓦斯 0 微瓦斯 Q 绝0.5 低瓦斯 0.5Q 绝1.5 高瓦斯 Q 绝1.5 总体要求:1、瓦斯工区施工应坚持“加强通风、勤 测瓦斯、严控火源 ”以及“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 支护、早封闭、勤量 测、及 时衬砌”的基本原则。2、洞内瓦斯含量增加幅度最大的工序是在凿眼过程中和放炮之后,放炮后经过通风把瓦斯浓度降低到 0.5%后,非防爆的移动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方可进洞作业。3、加强瓦斯监测,尤其是右洞顶部,因横洞低于主洞,瓦斯容易在顶部聚集不易排出。在右洞主洞进口段没有打通前,如果瓦斯超 标,要
3、采取抽出的方式降低瓦斯含量。4、尽快安排右洞进口段的施工,尽快打通,有利于右洞的通风,可以充分排除瓦斯,消除瓦斯在隧道顶部聚集,消除安全隐患。5、设专职的洞口管理、通风管理、瓦斯 监测人员、 电工,有组织有纪律,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报告异常情况,工区 负责人及时采取安全的应对措施。施工具体要求如下:一、施工通 风21、一般要求 1.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避免瓦斯浓度超限、预防瓦斯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施工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避免瓦斯燃 烧、瓦斯爆炸的主要防治措施。瓦斯工区必须实 施连续通风。 1.2通风每班自查内容包括: 通风管理人员到岗及交接班情况;风机是否正常运行
4、,是否存在无计划停电停风问题;风速、 风量是否满足工区各作业点稀释瓦斯的规定要求;瓦斯易积聚处采取的防止瓦斯积聚措施是否有效。 风管是否平顺通畅、转弯处是否安设钢性弯头且弯度平缓、风管内是否有积水、 风管口到工作面距离是否满足要求、风管是否存在破损漏风问题等。 2、通风要求 2.1瓦斯隧道施工采用机械通风。 2.2瓦斯工区所需风量,满足爆破排烟、同 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作业机械及瓦斯绝对涌出量稀释需要。将洞内各 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 0.5% 以下。 2.3瓦斯工区必须测风速。对瓦斯易于积聚处, 实施局部通风, 风速不宜小于 1m/s。全隧道最低风速不小于0.5m/s。 2.4对瓦斯易积聚的空间和
5、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局部通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方法,消除瓦斯 积 聚。2.5瓦斯工区通风管吊挂必须做到平、直、紧、稳,无破口,防止弯折变形,所有进洞作业人员必须加强风管防护意识,避免机械、材料和 衬砌台车等搬移过程中对风管的人为损坏。 2.6放炮后至少通风 15min,再由瓦检员、放炮员、安全员进洞巡视检测 。当按规定时间不能将瓦斯浓度稀释到 0.5%以下时,要提高风速、增大风量、延长通风时间 或采取钻孔排放等措施,经检测有效后,方可恢复施工。 2.7瓦斯工区施工期间,因检修、停 电等原因停风时,必 须撤出人员,切断工区电源,并制定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
6、全措施。恢复供电和恢复洞内通风机通风前,要检测瓦斯浓度,并按下列程序执行: 启动主风机通风 15-30min 后,由瓦检员、通风管理员、安全员进洞检测瓦斯浓 度,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 1%时,继续加强通风,稀释瓦斯。 经检测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 1%时,通知专职电工恢复停风区电气设备供电。 3、通风设备 3.1压入式通风机要装设在距洞口 20m 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33.2瓦斯工区要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备用通风机应能在 10min 内启动。 二、瓦斯 检测1、一般规定 1.1瓦斯工区采用瓦斯浓度、风速/风量双指标进行安全施工组织管理。 1.2
7、微瓦斯、低瓦斯工区采用人工检测的方式。1.3建立瓦斯检测制度和专门机构,配置专职瓦检员,编制瓦斯巡回检测图表,开展瓦斯巡检或根据需要随时测定瓦斯浓度,并悬挂记录牌。 1.4瓦检员要严格遵守瓦斯检测仪器仪表操作规程,熟悉仪器仪表,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按 规定校正。按检定计划定期检验,做好送 检记录 。 1.5瓦检员发现事故隐患,有权指挥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瓦斯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1.6对瓦斯检测工作自查,每班自查内容应包括:瓦检员到岗及交接班情况。瓦斯检测记录牌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人工或自动监控瓦斯日报表和瓦斯台账是否准确、完整、连续。2、瓦斯人
8、工检测 2.1专职瓦检员和其它作业人员进入瓦斯工区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器:瓦检员配备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洞内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 组长等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2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巡检制度,按时到岗,跟班作业,不得擅自离 岗空班、漏检和假检,根据瓦斯巡检图规定路线和频率进行瓦斯巡检工作。每次检查结果记入瓦斯检测日报表和瓦斯记录牌。 测定甲烷浓度重点在隧道风流的上部,测定二氧化碳浓度重点在风流下部。巡检地点包括: 隧道内各工作面(掌子面超前钻孔、掌子面开挖、掌子面初期支护、仰拱开挖、仰拱混凝土施工、防水板挂设、二次衬砌立模、二次衬砌混凝土灌注、隧道防水治理等)。每个断面采用四点法
9、或六点法检测瓦斯,取最大值作为该断面瓦斯浓度。检测点距离周边轮廓 20cm。 瓦斯可能产生积聚的地点(二衬台车部位、加宽带、加宽带、 联络通道及预留洞室上部、塌腔内、局部超挖具有明显凹陷的地点等)。 隧道内可能产生火源的地点(电机附近、电气开关附近、电缆接头的地点)。 瓦斯可能渗出或异常涌出的地点(地质破碎地带、地质变化地带、煤线地带、裂隙 发育的砂岩、泥岩及页岩地带 及其它瓦斯异常涌出点)。 在隧道进行水平钻孔时,水平钻孔附近。 爆破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风流中。 其它通风死角处。 42.3人工巡检频率符合下列规定: 正常情况下日常巡检频率每班不少于 2 次。测定完毕,及时填报瓦斯巡检表。
10、 以下作业环节,瓦检员要跟班作业,随 时检测瓦斯: 瓦斯工区钻爆作业(钻眼、装药、放炮前、放炮后)时 。 瓦斯工区经审批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随时检测动火点前后 20m 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保动火作业区域瓦斯浓度小于 0.5%。瓦斯浓度大于 0.5%时, 严禁隧道内一切动 火作业。 对于瓦斯突出工区,在未消除瓦斯突出危 险期内,严禁隧道内一切动火作业。动 火点附近还要采取消防措施。 瓦斯工区停风或停电,恢复送电和启动洞内风机前,加强瓦斯检测工作。 开挖工作面拱顶部位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瓦斯浓度。 瓦斯工区瓦检员严格洞内交接班制度,并在岗位上进行现场交接班,交清
11、工区内瓦斯异常涌出变化、是否存在瓦斯突出预兆现象、各种电气设备、局部通 风机和作业机械等状态;瓦检员交接班时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三、开挖作 业1、瓦斯工区严格控制防水板铺设长度,并及 时施作二次衬砌,二次 衬砌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监控量测反馈信息确定,但不超过 70m。 2、开挖工作面钻孔作业时,距拱 顶 20cm 内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或自动监测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停止钻孔作业,并采取稀释瓦斯措施,只有瓦斯浓度降到 0.5%以下时方可恢复打钻工作。 3、钻爆作业 3.1 瓦斯工区钻孔采用湿式钻孔,做到先开水、后开风、再送电,打眼结束,先关风、后关水、再
12、断电,降低粉尘。当作业工区内粉尘浓度超标时,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3.2穿越瓦斯地层地段超前地质探测钻孔进行单一工序作业。钻孔过程中,有 1 名专职瓦检员全过程跟班作业,对钻孔内及开挖工作面附近的瓦斯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瓦斯检测记录。钻孔过程中加强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检测,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 1.0%时,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加强通风。 3.3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在装 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放炮员、 专职瓦检员、安全 员同时检查开挖工作面附近 20m 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填写一炮三检记录表。 3.3瓦斯工区装药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不
13、符合标准的爆破器材。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分开运输, 严禁炸药和电雷管存放一起。 装卸与搬运炸药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甩、碰撞和脚踏,严防冲击和剧烈震动。 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由专职爆破员负责运输。运输和使用中,防止 电雷管受到5冲击、碰撞或接触漏电和杂散电流。 炸药、雷管随用随领,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及 时退回炸 药库房,并做好记录。严禁在作业面存放炸药、雷管。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爆破地点 20m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 0.5%。 开挖工作面风量足、风向稳定,局部通 风机无循环风。 装药前,应首先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 质或竹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
14、应彼此密接。 装药后,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接触。 装配起爆药卷,电雷管由药卷顶部装入, 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3.4微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每次爆破至少通风 15min,由瓦检员、放炮员、安全员一同进入工作面 进行验炮工作,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3.5瓦斯工区钻爆作业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严格控制超欠挖。四、施工安全管理与事故 处理1、一般要求1、1、瓦斯工区内严格执行瓦斯浓度分
15、级管理制度。瓦斯工区内瓦斯 浓度日常管理限值及处理措施符合下表规定。 瓦斯工区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处理措施 序号 瓦斯工区 地点 限值 处理措施 1 微瓦斯 任意处 0.25% 加强通风与瓦斯检测,查明原因 2 低瓦斯 任意处 0.5% 超限 20 m 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和瓦斯检测 1、2、严格按下表规定的瓦斯浓度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超限时采取相应的瓦斯防治措施。 全施工管理等级安全管理等级 开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 管理状态 安防措施与作业规定 一 0.5% 正常 (1) 正常施工作业; (2) 按程序要求审批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瓦检员跟班随时检测动火点附近瓦斯浓度; (3
16、) 连续通风。 二 0.5%1.0% 警戒 (1) 禁止焊接等明火作业; (2) 加强通风或优化通风系统; 6(3) 加强瓦斯检测,调查瓦斯 发生源; (4) 按程序及时上报,其它工序正常作 业。 (5) 禁止装药、爆破作业; (6) 禁止行走式作业机械作业。 三 1.0% 应急 (1) 停工、撤人; (2) 断电,切断洞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源; (3) 加强通风或优化通风系统; (4) 加强瓦斯监测,调查 瓦斯发生源; (5) 瓦斯浓度进一步升高超过 1.5%时,禁止任何非瓦斯专业人员进洞,采取专项安全措施。 1.3、洞内除施工需要外,严禁长期堆放材料、停放大型机具 设备等。瓦斯工区内易于
17、瓦斯积聚的地点,装设防爆型局部通风机,提高 风速,防治瓦斯积聚。 2、瓦斯工区建立并严格执行停、送 电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断电、送电操作。因停电、停风 、瓦斯超限或远距离放炮等原因而切断电源的洞内电气设备,恢复供 电前,必须检测断电或停风区内瓦斯浓度。 3、安全防护管理 3.1、瓦斯工区内开挖工作面等各作业点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2、瓦斯工区施工火源管理遵守下列规定: 严控火源进入瓦斯工区。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 ”的安全规定,施工作业人员和其它人员进洞前,经洞口值 班人员检查, 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表、火机、火柴、烟草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发现带进隧道,一
18、次处罚2000元罚款。 洞口、洞口监控室、洞口主风机附近 20m 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严格执行洞内电焊、气焊、喷灯焊、切割等作 业动火管理,遵守以下规定: 指定专职安全员、瓦检员现场跟班检查和监督。 动火点附近 20m 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动火地点前后两端各 10m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并至少配置 2 个灭火器。 动火作业完成后由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4、施工人员管理 进洞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进、出瓦斯工区的所有人员在洞口进行登记。 瓦斯工区瓦斯超限、停电、停风时,受影响施工区域必须撤出全部作业人员,出洞后由负责人清点人数。 5、事故预防及救护处理 5.1瓦斯工区施工加强瓦斯灾害防治与施工安全管理,将连续通风和瓦斯检测作为瓦斯隧道施工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75.2制定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预案,按计划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及消防设施等。 5.3瓦斯工区开挖工作面与二次衬砌之间地段应设置逃生通道。5.4火灾处理遵守下列规定: 瓦斯工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启 动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接底人签名: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8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9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10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