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办税流程:一、开具外管证1, 在合同期内办理,携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超过合同期,需由付款方出具推迟办理外管证的证明 ,并加盖付款方公章。 )2, 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携带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说明 ,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税号,外出管理活动内容(外出经营地,金额,经营时间)4, 携带企业公章5, 企业外出经营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承诺书 (窗口领取)当场签字及盖章。6, 窗口出具三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主管税务局加章公章,税务局留存一份,公司取走两份。二、到外出活动地开具发票(以河北省怀来为例)1、开票金额超过 10000 元,需要开具购货方书面确认证
2、明 (窗口取) ,并加章付款方公章。2、携带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窗口取)3、携带购货方书面确认证明 4、携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携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携带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说明 2 份7、携带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这次未用发票章)8、携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次未用到法人身份证原件,只用复印件)9、携带银行卡一张(缴款时用)10、可携带授权委托书 (窗口可取)这次未用到11、可携带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次未用到)12、由税务人员审核资料,出具缴款书经办人签字,增值税缴款,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缴款,开具发票。由税务人员在外管证上签字盖章,出具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2 份,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税务局签字盖章。税务局留存 1 份,公司取回 1 份。 (注:不确定发票是否合格,可暂不注销 外管证 ,注销后外管证不能继续开票,需重新办理)三、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外管证1、经对方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的外管证2、代开发票复印件3、缴款书复印件4、企业公章5、 外管证到期日后 10 天内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