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全环保处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奖罚体系,充分调动项经部(联络部)(以下简称项经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结 合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个体担当和团队担当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处罚管理。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环保管理范围包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内业台帐、项目施工现场、驻地建设、民工宿舍、环境保护等。第四条 项目安全环保处罚程序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
2、项目违规违约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本办法开具一式三联处罚通知单,项经部、公司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各执一联。2.单次处罚不超过 10000 元的,可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签发;单次处罚金额不超过 50000 的,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发;单次处罚 50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发。 3.被处罚项经部在收到处罚通知单(附件 1),确认并签字无- 2 -误后,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在下一期工程计量拨付款中扣除。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处罚单,存在无故拒签现象或未在规定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的,公司直接从下一期工程计量款拨付单中执行双倍金额处罚。第二章处罚细则第六条 安全管理体系或程序管理不
3、规范按下列标准处罚: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 1000 元/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罚款 2000 元/人。2.项经部未落实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罚款 3000元/单位(包括劳务、供 应商、机械设备租赁等)。3.项目经理未与相关人员逐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罚款 200 元/人;岗位责 任不明确或者混乱,罚款 150 元/人。4.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罚款 3000 元/项;未制定安全专项方案,罚款 2000 元/项;超过一定规模的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罚款 2000 元/ 项。5.未建立或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罚款 2000
4、 元/次;对职工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转岗教育和再教育、教育记录,罚款500 元/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罚款 500 元/人;未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并签字,罚款 500 元/人。6.每周未开展安全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罚款 1000/次;- 3 -未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形成有效记录,罚款 1000 元/次。7.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罚款 3000 元/ 项。8.安全组织框图、体系图、一岗双责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未上墙或公示,罚款 200 元/项。9.未执行驻地建设和验收程序,罚款 3000 元/次;项经部驻地建设未按照公司驻地建设指导
5、手册和 VIS 识别系统要求,罚款 200 元/处。10.食堂炊事员未取得健康证,罚款 500 元/人;食堂未设置消毒柜、消防设施,罚款 500 元/处。第七条施工现场通用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反光背心等,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易滑鞋,罚款 300 元/人。2.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泥浆池或坑、洞、孔口未有效防护,罚款 500 元/项。3.现场重点部位或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和标语,罚款 300 元/处。4.施工机具、机械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材料未分类堆放、场地凌乱、积水严重区域,罚款 500 元/处。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
6、电焊工、机械操作手、爆破员等)未持证上岗,罚款 1200 元/人。- 4 -6.乙炔、氧气、液化气等危险品使用不符合规定,存放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牌和标语,罚款 500 元/处。7.施工现场临时便道、便桥未进行有效维护,坑槽、积水已形成安全隐患,罚款 300 元/处。第八条临时用电违约按下列标准处罚1.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和三相五 线的 规定要求,相线颜 色未区分和正确使用的,罚款 500 元/处。2.配电箱未及时做检查及检查记录的罚款 200 元/处,箱门未做重复接地,罚款 300 元/处。3.用其他金属丝代替闸刀保险丝、用电线
7、插入插口,罚款1000 元/处;在开关箱中改造加入其他排插或者在控制多台设备,罚款 1000 元/处。4.移动式灯架用金属杆制作且无接地防护装置,夜间施工照明未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罚款 500 元/处;电线老化、破损未包扎或会产生明显漏电,过道电缆无防护措施,罚款 500 元/处。5.变压器、配电箱周围无明显的标志标牌和警示标语,配电箱缺少门锁,随意倒地,罚款 500 元/处。6.电线拖地、过水,且存在接头包扎,有大型设备或车辆通过地段埋地时未采取电缆保护措施,罚款 500 元/处。7.箱体内存放杂物,箱体附近不能满足两人同时操作的作业空间,罚款 300 元/处 。- 5 -8.民工宿舍违规使用
8、高功率用电设备,罚款 500 元/处。第九条 路基施工违约按下列标准处罚1.土石方堆放距离坑、槽 1.0 米以内,高度超过 1.5 米,罚款300 元/处。2.深挖路堑、高填路堤未及时做好临时排水设施或排水设施未能满足要求,罚款 500 元/处。3.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施工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罚款 2000 元/项。4.出渣运输车辆堆土超过,沿线有渣料掉落,罚款 150 元/处。5.机具、机料等物体堆放在基坑边坡 2 米内且构成安全隐患,罚款 300 元/处。第十条 路面施工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1.边通车边施工未按照专项方案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标语、爆闪灯和限速标牌,罚款 500 元/处。
9、2.沥青摊铺夜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穿反光服装,路口、危险路段和桥头引道未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罚款 500 元/处。3.多台设备摊铺、碾压时,机械设备未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罚款 500 元/次。4.碾压、摊铺设备未做好保养,处于带病作业状态,罚款 500元/台。第十一条桥梁施工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6 -1.起重作业下,在起重臂工作范围区域下有无关人员或者交叉作业人员,罚款 500 元/人。2.上下交叉作业未设置有效安全防护,罚款 1000 元/处。3.高空操作平台物料堆放不当或随意抛掷,罚款 300 元/处。4.支架搭设不规范,使用劣质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罚款 1000元/次。5.梁板吊装
10、就位后未及时进行稳固,架桥机平衡配重或限位及支垫未稳固,罚款 1000 元/处。第十二条隧道施工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1.隧道洞口未建立值班登记制度或未执行,罚款 500 元/次;未安装门禁系统,罚款 2000 元/洞口;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罚款 2000 元/处。2.洞口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及防控措施公示牌,罚款 500 元/项。3.未按照隧道九条规定设置逃生通道,罚款 1000 元/处;按照规定未设置通风设施,罚款 1000 元/处。4.洞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罚款 3000 元/处。5.洞口开挖前未施工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罚款 500元/处。6.长度小于 300 米隧道,起爆站设在洞口
11、侧 50 米以内,其余隧道起爆站设置在距离爆破位置小于 300 米时候,罚款 3000 元/处。- 7 -7.仰拱开挖长度及仰拱与掌子面距离超过规范要求,罚款2000 元/处;根据围 岩情况,衬砌未及时跟进,罚款 3000 元/处。8.未进行开展地质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罚款 2000 元/次。9.初期支护、二村台车未设置有效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罚款 500 元/处。10.相邻钢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钢筋或者锁脚锚杆,罚款1000 元/处。第十三条机械设备作业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1.起重机械超负荷起重物体,罚款 3000 元/次,汽车起重支腿未平衡,存在倾覆的安全隐患,罚款 2000 元/次。2
12、.施工现场使用国家规定已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或者装置(如倒顺开关),罚款 1000 元/处。3.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时候无人指挥,罚款 1000 元/次。4.特种设备(龙门吊、架桥机、吊车、塔吊、人货电梯、空压机等)未取得检验合格证书便进场作业的设备,罚款 3000 元/台;特种设备未制定保养维修计划并实施,罚款 500 元/台。5.大型机械设备、拌和机及罐体等未设缆风绳,罚款 500 元/处;高度超过规定的设备设施未设置避雷措施,罚款 500 元/处。第十四条环保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1.未建立环保体系,未明确环保负责人,未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罚款 2000 元/次;未制定相应的环
13、保总体方案,罚款 1500 元/项。- 8 -2.施工现场扬尘、噪音超过主管部门的标准,罚款 500 元/次。3.破坏或污染沿线湿地、农田、河流、森林等,罚款 500 元/处。4.每月未开展环保检查活动,罚款 500 元/次。第十五条项经部若受到业主、行业管理部门、其他行政管理单位的有关安全、环保处罚或者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不少于 5000 元/次。第十六条其他存在的违规违约情况,视隐患严重情况,罚款200 元到 5000 元不等。第三章附则第十七条 罚款金额可用于公司安全方面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奖励支出。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1安全环保处罚通知单项目名称: 经查,你项目存在如下隐患:处罚金额小写大写检查人 被检查单位签发人签发日期年 月 日注:本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环保部、财务管理部、被处罚的项经部各执一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