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劳动法,第一节劳动法概述,第二节劳动合同,第三节劳动用工,第四节劳动保护,第五节劳动监督管理,第六节劳动争议及其法律责任,第一节劳动法概述,三、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的定义,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广义上的劳动法指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狭义上的劳动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8年1月1日 新“劳动法”,注意:劳动法学上所称的劳动法是一般是指广义的劳动法。,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 劳动关系 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用人单位)社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特征 1)一方是劳动者,
2、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例: 个体劳动者个体劳动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参加劳动,2)劳动关系是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关系,例1: 某人将自己的著作劳动成果交由出版社出版.例2: 农民在市场上销售自己劳动产品所发生的买卖关系.,3)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且二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就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平等关系劳动关系 隶属关系,(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1、劳动行政关系2、劳动服务关系3、劳动团体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
3、,(一)含义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主 体,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大学生三方协议的签订是否就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工作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实习期的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4、,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是学生,不是劳动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然保护不了他们。,第二节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种类,1. 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 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学徒工劳动合同。3. 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用合同。4. 按照就业方式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5. 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劳
5、动合同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3 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
6、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劳动者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中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例外。,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大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无民事 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一切民事活动均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某职校生王某16岁,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买了一款价值1000元
7、的MP4。父母不同意,要求退货。你如何看待?,你来判断,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018),1、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18周岁),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018),1、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案例1: 2008年4月2号
8、,青岛市四方区某职校生刘某在学校单杠上玩耍时,同学李某(16岁)与他开玩笑,从后面推了一下,结果刘某失去平衡,从单杠上摔了下来,造成头部受伤,缝合5针,共花去医药费1000余元。 请问医药费应由谁负担?,实战练习,由李某的监护人承担,由甲和男孩的监护人共同负责,案例对比,案例2: 甲某的妻子患精神病,一日趁甲不注意,其妻偷偷将自行车骑出家门,将一独自在马路上玩耍的6岁男孩轧伤。 请问谁应为男孩的受伤负责?,案例3: 这是发生在青岛的一个真实的案例。2006年的一天,青岛某高校20岁的大二学生张华杰打篮球时与同学邵某发生争执,邵某随口说:“怎麽了,想打架?”张一时冲动,从包中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
9、,朝邵某胸部猛扎一刀,随后逃逸。邵某受重伤。张华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民事赔偿受害人30万元。,冲动的代价,没有经济收入的被执行人,可以由抚养人自愿垫付,但垫付人保留追偿权。,民法通则,想一想:张华杰现在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我用一辈子还债,此案判决后,受害人的赔偿款一直未拿到手。当执行法官来到张华杰远在莱西农村的家中,打算让其父母垫付一部分时,法官惊呆了。他的家已经不像一个家了:家里原本经济拮据,自从儿子出事后,母亲一直精神恍惚;父亲在接连的打击下早已萎靡不振。 当执行法官把录有其父母情况的录像给张华杰看时,他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对天长叹:命运能否让他再来一次,他要用一辈子还债!,三、劳
10、动合同的形式,违法成本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违法成本2: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起算时间: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违法成本3:劳动合同法第14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
11、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支付双倍工资、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内容,(一)法定条款(第17条第1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法定条款(第17条第1款)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劳动报酬;8、社会保险;9、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约定条款(第17条第2款) 试用期服务期保密事项条款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竞业限制条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本
12、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服务期,含义,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约定服务期培训的条件,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服务期的年限,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服务期,违反服务期规定的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服务期,保密条款,范围,1、商业秘密
13、2、竞业限制,保密条款,2008年11月6日,腾迅把一批技术人员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这些员工当初与腾讯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竞业禁止约定,规定离职员工在2年内不得加盟其他与腾讯相关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但此后,这些跳槽员工带走大量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到新公司后从事与其在腾讯完全类似的工作,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保密条款,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条款,2、竞业限制,指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
14、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 劳动者不得从事对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以保护用人单位的秘密。,保密条款,2、竞业限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支付损害赔偿金,保密条款,2、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人员适用范围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保密条款,2、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案例王某是否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王某与某公司签订3年合同,电子公司任命王某担任财务部经理一职,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规定, 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王某离开公司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
15、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将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2006年底合同到期,此后的3个月里因有竞业限制的约束,王某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迫于生计,王某顺利地找到与原单位相同的工作。原公司得知这一情况,随即要求王某继续履行约定。,五、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动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需求,向社会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招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派遣机构(公司),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支付派遣费用等,工资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指挥命令
16、关系,上岗合同,一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职业介绍与劳务派遣 :,求职者,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关系,申请找工作,介绍工作,介绍工作,申请招工,第三节劳动用工,三、工资,一、促进劳动就业,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节劳动用工,三、工资,一、促进劳动就业,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节劳动用工,三、工资,一、促进劳动就业,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就业的内涵 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自愿从事某种 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关于就业的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9次会议通过 自200
17、8年1月1日起施行,维护公平就业,(一)就业歧视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对未来潜在的就业人员 自行做出各种限制性条款, 从而排除了 本该符合相关职位人员的 平等就业权的一种现象。,维护公平就业,(二)就业歧视的种类,维护公平就业,(二)就业歧视的种类,维护公平就业,(二)就业歧视的种类,维护公平就业,(三)消除就业歧视的规定,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农村劳动者,维护公平就业,(四)就业歧视的救济,第62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法定节假日,二、休息休假,2、带薪年休假制度,三、工资概述(一)工资的概念 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
18、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构成(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最低工资概述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 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特征,最低工资保障的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最低工资时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起限,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四节劳动保护,一、女职工和未成
19、年人特殊保护,二、五险一金,一、女职工保护的含义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干着最苦的活,(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的背景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施行20多年来,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2012年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对女职工的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变化作相应调整等。,(二)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出的调整1
20、、新规定与1988年的规定相比,作了哪些完善?一是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规范了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三是调整了监督管理体制。,2、规定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哪些调整?一是为突出孕期和哺乳期的保护,扩大了孕期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是考虑到劳动法仅规定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删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三是为平衡 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妇女就业的关系,缩小了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3、规定对产假假期作了哪些规范?,1,2,将生育产假假期延长至14周,即98天,明确了流产产假,产前假15天。 晚育产假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非正常流产+人工流产)
21、42天。,4.规定对产假待遇作了哪些规范?,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女职工,可按事假核算考勤。怀孕女职工可凭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和医嘱,可享受医疗期待遇。,(二)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1、经期保护 2、孕期保护 3、产期保护 4、哺乳期保护,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为其调整工作后能否降低其工资?,双方协商一
22、致,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处理,调整工作降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 延长劳动时间和 安排夜班劳动的情形,对怀孕7个 月以上的 女职工,哺乳未满 1周岁婴 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婴儿不满1周岁的哺乳期女职工安排推迟1小时上班或提前1小时下班福利。,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什么责任?,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含义国家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在劳动方面对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给予的法律保护。,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
23、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三、五险一金,养老保险,累计交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啦!,失业保险领取:,1、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自动离职、辞职均不能享受失业保险);,3、解除劳动关系60天以内前往社保中心办理 ;,4、领取金额计算方式:1年:4个月 2年:6个月 3年:8个月,最多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1%,2%,医疗保险,2%,6%,+,每月只需要交XX元,却有XXX元划入卡内,真是太划算了!,96511,医疗保险,工伤:,工伤是职业伤害
24、的简称,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职业伤害是由生产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或危险因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缴纳1%,员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范围,发生工伤后,1、立刻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前往指定工伤治疗医院就诊;,2、在24小时内填写好工伤事故申报表,交人力资源部向医保中心备案;,3、提交工伤费用报销凭证: A 所有费用发票、门诊病历、3份身份证复印件; B 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医院公章); C “工伤过程说明”材料(附照片),由受工伤者本人书写并签字,附请2位同事的签名证明。 D 半个月内将上述所有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工伤保险,生育保
25、险,生育保险由公司每月按参保基数缴纳1%的费用;员工个人不需缴费。,生育保险待遇:,1、条件:连续缴纳300天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2、在职女职工可享受: 产检费用 600元; 分娩及产后必要的住院费用; 生育津贴(即在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 ),3、在职男职工可享受: 配偶无固定收入、未参保的,可报销分娩费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 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对象:职工、用人单位缴存比例:8%- 12%用途:用于住房贷款,其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1、申请公积金
26、房贷款;,2、农村自建房屋或房屋大修;,3、非本地户口人员离职;,4、本地户口人员离职两年后未再就业;,5、退休、出国定居,一份“投入”,两份回报!,相比商业贷款而言,用公积金贷款要划算多了!,住房公积金,第六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 所发生的争执。,概 念,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4、劳动行政主管部门,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第10条)(1)设立用人单位内部设立调解委员会。,(2)组成,劳动争议调解的模式,(主持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事人(用人单位),当事人(劳动者),(主持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事人(用人单位),当事人(劳动者),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设立(17条)市、县、区、县直辖市、设区的市,(2)组成(19条),(3)法律性质,“半官半民”、准司法机构,劳动争议仲裁的模式,(主持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用人单位),当事人(劳动者),3、人民法院,(1)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条件 (50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