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时成绩量化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平时成绩的考核,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消除评分争议,也使得学生能够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一、总述平时成绩总分按 100 分计算,以 30%的比例计入综合总评分。平时成绩采用以下计算公式:平时成绩 = 基本分 + 加分项 减分项(按公式计算得到的平时成绩超过 100 分的按 100 分计,低于60 分的按实际计算) 。公式中各部分的计算办法如下。二、基本分计算办法基准分的计算由三部分组成,即课堂笔记占基准分的 30%,平时作业占基准分的 40%,综合实验占基准分的 30%,各部分均按100 分及,最后按上述比例计算基准分,算入最后平时成绩。基准分评分具体规定如
2、下:(1)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记录课堂笔记,可以记录在教材上,也可以另外用笔记本记录,学期结束时上交任课老师处检查打分;(2)课外作业按百分制计分,课程结束后,计算作业的平均分,作为平时作业分,并规定总的作业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 15%,凡作业缺交次数达到 3 次以上者,课外作业成绩不超过 80 分,且对缺交次数按照“减分项计算办法”进行减分处理。(3)任课教师将根据课程实验的要求,要求学生在一定实验课程的课堂中,完成 1 到 2 项综合实验,并现场进行评分,作为综合实验分,用于基准分计算。三、加分项计算办法符合以下要求的,平时成绩给与相应的加分:1、根据课堂提问及课堂作业的成绩,按以下办法加分:
3、“中”加 1 分/次;“良”加 2 分/ 次;“优”加 3 分/次。凡主动回答课堂提问者,从优给分。2、凡能够提出新颖独到的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价值的与本课程有关的学术观点者,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加分 515 分/次。3、凡能够提出有利于改进本课程教学效果,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者,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加分 510 分/次。4、凡能够额外提交与本课程相关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综合性实践作品,并通过了相应的技术答辩者,根据作品的技术含量,可给予加分 520 分/次。5、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对其中表现较好的学生适当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四、减分项计算办法符合以下要求的,平时成绩给与相应的减分
4、:1、按如下办法对缺勤者进行减分处理:旷课:5 分/次;早退 :5 分/ 次;迟到:2 分/次;请假:1 分/次2、缺交作业及实验报告者,按如下办法进行减分处理:缺交作业:3 分/次; 缺交实验报告:2 分/ 次3、违反课堂纪律,根据下面的规定给予减分处理:(1)上理论课及实验课时,不专心学习,玩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者,每次减分 5 分/ 次;(2)上理论课及实验课时,吃东西者,每次减分 5 分/次;(3)不专心上课,扰乱课程纪律,经警告不听者,根据情节轻重,根据下面的规定给予减分 520 分/次:4、实验课不按要求完成实验任务,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者,无故损坏实验设备者,根据情节轻重,均给予减分 520 分/次。因任何原因损坏实验设备者,均照价赔偿。五、其他达到学生手册所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的要求者,依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