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杨永福个人出资修复石关峡长城,的名义修复这段石关峡长城。因为是一个农民自个掏钱修长城,杨永福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以及美国地理杂志、日本朝日新闻、法通社等众多国内和国外媒体报道,被誉为“中国农民修长城第一人”,一时名声大噪。(引自2008年4月20日 CCTV 今日说法百万负翁),2000年,在当地政府的号召下,嘉峪关市峪泉镇黄草营村农民杨永福和当地政府签订了修复经营长城的协议书,并拿出了多年的积蓄开始以个人,第六章 行政合同,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一、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
2、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2行政合同是传统合同制度在行政领域中的运用,但它又不同于民事合同。,3行政合同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需要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二、行政合同的特征,(五)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一)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定是行政主体。,(二)行政合同签定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三)行政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四)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三、行政合同的作用,(一)从
3、行政机关方面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顺利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相互扯皮、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二)从相对人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争议发生后控告有门,解决有据。,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种类,一、行政合同的分类方法,(一)根据合同所基于的行政关系的范围,行政合同分为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二)根据合同的内容,行政合同分为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和委托合同等;,(三)根据合同是否涉及金钱给付,行政合同可以分为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合同与无金钱给付内容的合同;,二、最常见的行政合同,(四)根据合
4、同事项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合同分为工业、交通、农业、科技、教育等不同领域的专业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二)科研合同,(三)国家订购合同,(四)公用征收合同,二、最常见的行政合同,(六)土地等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五)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七)企业承包管理合同,此外,行政合同还有行政委托合同、计划生育合同、交通安全保障合同、资源环境保障合同、人事聘用合同等。,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 变更和解除,一、行政合同的缔结,(一)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1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2不超越行政权限;,1招标;,2拍卖;,3邀请发价;,(二)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4直接磋
5、商。,二、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选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2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行政机关的权利,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人的制裁权。,1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2保证兑现其应给予合同相对人的优惠或照顾的义务;,3给予相对人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的义务;,(二)行政机关的义务,4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价金的义务。,1 取得报酬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3损失补偿请求权;,(三)相对人的权利,4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的补偿权。,(一)实际履行原则;,(四)相对人的义务,(二)自己履行原则;,三、行政合同的履行,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的
6、义务;,(三)全面适当履行原则。,2接受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和指挥的义务。,两种理由:,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行政合同基于行政机关的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内容的条款做相应的修改、补充和限制。,四、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是行政机关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使裁量权,单方面变更合同;,二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行政合同的变更。,(一)行政合同的变更,有两种方式:,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行政合同当事人一方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双方当事人提前结束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种是单方面解除,即行政机关基于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解除效力的解除方式;,另一
7、种是协议解除,即相对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征得行政机关同意后提前终止行政合同的效力。,(二)行政合同的解除,五、行政合同的终止,1行政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因行政机关单方面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行政机关应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一)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合同期限届满;,(二)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三)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五、行政合同的终止,(三)行政机关依法律或政策规定以及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已不可能;,(五)行政机关因相对人的过错而宣布解除合同;,(六)因行政机关有严重过错,法院可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判决解除合同。,根据我国目前解决行政争议的体制,行政合同纠纷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二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六、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1行政合同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2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适用调解;,3行政合同纠纷承担的责任形式主要是行政赔偿责任。,THE END,本章内容到此结束,请同学们课后认真复习,下次课再见!,公共管理学院 胡进军,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