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 职责3.1 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3.2 江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江山生产部福利的申请及执行。3.2 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4、具体内容及要求4.1 福利范围4.1.1 社会保险4.1.1.1 社会保险的组成: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4.1.1.2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4.1.1.3 为维护公司与员工共同利益,增添员工
2、稳定因素,社会保险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如员工在离职当月上班不足半个月的,由员工自行全额承担,如离职当月上班半个月以上的,则无须承担任何费用。4.1.1.4 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或自动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行政部备案,公司不予以任何费用的补偿。4.1.2 住房公积金: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4.1.3 工龄补贴在岗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壹年(12 个月) 后,即享有工龄补贴,工龄补贴按 20元/月核算 ,每服务满一年(12 个月)增加 20 元,封顶 100 元/月,员工离职当月未满勤则取消工龄奖。4.1.4 生日福利公司于每月初为当月生日员工
3、集体举办庆生宴,并发放生日礼品,礼品标准为50 元/人。4.1.5 员工婚丧、住院福利类别:4.1.5.1 本人结婚、直系血亲(质子女)结婚的庆贺;4.1.5.2 丧奠:员工本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的奠仪;4.1.5.3 因伤、病住院慰问:员工本人。4.1.5.4 员工婚丧福利分配标准:A 本人结婚福利标准:部门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1000 元/人部门主管人员:500 元/ 人普通职员:300 元/ 人B 丧奠:员工本人抚恤金: 500 元/ 人,直系亲属丧奠标准: 300 元/次;C 因伤病住院慰问金标准:部门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500 元/人部门主管人员:300 元/ 人普通职员:200 元/ 人4.1.5.5 公司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贺奠,由人力行政部申请,并由公司指派高管于喜庆或丧事前一天将礼金送交本人或其直系亲属。4.1.5.6 公司副经理以下人员的贺奠,由人力行政部 /江山生产部办公室申请,并由人力行政部/江山生产部办公室于喜庆或丧事前一天将礼金送交本人或其直系亲属。4.2 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 附则5.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行政部。5.2 本制度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6 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6.1薪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