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PDM 混炼胶生产工艺流程图快速试验配合剂塑 炼称 料配 合混 炼快 速 试 验停 放EPDM 生胶配 料、 使用设备:1.1 5Kg、20KG、50Kg 台称或自动称。、工艺条件:2.1 促进剂、 硫化剂等单量小料使用 5Kg台称称量。2.2 生胶、增塑剂等使用 50Kg台称称量。2.3 填充剂使用 20Kg台称称量。3、 操作要点:3.1 操作前要查看称量器具是否灵敏、准确。称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校验单位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2 原材料定置存放,配料前查看原材料的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标识是否齐全及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含让步接收),包装标识、外观质量不合格或和超期的原材料没有技术通知不得使用。
2、3.3 配合前原材料抽查过秤,整袋、整桶的过秤后减皮重量,发现问题,进行记录。3.4 每更换一种原材料或一个配方时,校对一次台称,保证准确。 3.5 配合完的小料每个配方抽查 1-2个料, 总重量不符合工艺要求的要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不能随意用某一种原材料进行平称。3.6 配合完的料按规定放在固定地点,挂上配方名称牌,写清配方名称,填写记录,记录配料日期、班次、配料人。3.7 配合剩下的原材料要检斤并挂好标识, 返回原处。3.8 配料完毕, 清理现场卫生。、质量标准:4.1 配料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特殊情况按技术通知执行。4.2 原材料品种和重量符合配方及公差要求。塑 炼、使用设
3、备:XKY-550(22 寸)开炼机特征:辊筒直径 550mm辊筒长 2130mm辊筒速度比 11.13前辊线速度 30 米/分电动机功率 220 千瓦、工艺条件:2.1 容量: 每车料不大于 30Kg2.1 排胶温度:塑炼排胶温度不高于 90。说明:根据生胶的质量、品种、等级及可塑度获得难易的程度等情况,在不超过塑炼温度的前提下, 塑炼实压时间允许延长或缩短 1分钟。、操作要点:3.1生胶塑炼容量不大于 30Kg,重量公差0.5Kg。3.2 使用水压0.3MPa。、质量标准:4.1 塑炼胶停放时间不少于 4小时。4.2 塑炼胶冷却停放温度不超过 40。4.3 各种塑炼胶要符合可塑度标准:见混
4、炼胶快检标准。混 炼 关键工序1、使用设备: 与塑炼设备相同2、工艺条件:2.1 混 XKY-550(22 寸)开炼机特征 20-50Kg.2.2 排胶温度:分段混炼:一段混炼排胶温度不高于 120;二段排胶温度不高于 1302.3 加硫化剂温度:普通硫化剂胶温低于 85;过氧化物硫化剂胶温低于 100。2.4 开炼机冷却: 水压 0.3MPa2.5胶料下片冷却后表面温度:40、操作要点:3.1 按派工顺序进行备料, (混炼如改变派工顺序进行混炼时,各工序要预先联系好) 。3.2 混炼前对生胶、小料、炭黑进行抽查,每个配方至少抽查一个料。3.3 混炼时必须按工艺要求(见混炼工艺)规定的时间、加
5、药顺序进行操作,药袋要倒净,每个料中油料必须逐一过秤。3.4 操作过程中要采用轻倒料、快加油的操作方法。3.5 备料时,将各料摆放整齐,不同配方的胶料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混乱。3.6 下片 1/2时,从辊筒中部取试片,试片停放时间 216 小时,试片厚度为 6-8mm。3.7 每个混炼胶应挂生产卡片,注明日期、班别、胶种、混炼胶序号。、质量标准:4.1 混炼胶应均匀,断面细致、光滑,无熟胶疙瘩、颗粒、汽泡、水份、杂质。4.2 快检结果符合混炼胶快检标准。见混炼胶快检标准4.3 抽查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应符合规定标准。见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标准.4.4 混炼胶每个料重量公差为配方总重的1.0。4.5 胶料要码放整齐,不得有粘连现象。4.6 一般混炼胶停放时间不少于 4小时(自冷却后胶片温度降到40时算起),最长存放时间 20天。4.7 胶料不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