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9.140.40K 73备案号: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DB44/T XXX2009LED 路灯2009-XX-XX 发布 2009-XX-XX 实施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4/T XXX20091前 言本标准由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旭亮、罗毅、钱可元、祝炳忠、陈大庆、胡振刚、梁鸣娟、廖怀飞、姚志慧、张志海、邓国强、戴良辉、雷宗平、张利强、黄道康、付宝成、欧文、陈海涵、杨长江、黄格雅、翁伟东、郭建坤、劳应海。DB4
2、4/T XXX20092LED 路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LED(发光二极管)路灯的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 250 V 以下直流电源或 1 000 V 以下交流供电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 LED(发光二极管)路灯。本标准与 GB 7000.1 等相关标准的有关章节一起阅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
3、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GB/T 2900.652004,IEC 60050-845:1987,MOD)GB 7000.12007 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52005,IEC 60598-13:2002,IDT)GB/T 946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 176
4、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 17626.52008,IEC 61000-4-5:2005,IDT)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7432007,CISPR 15:2005,IDT)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12004,IEC 61347-1:2003,IDT)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SJ/T 113
5、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IEC 60838-2-2 杂类灯座 第 2-2 部分 LED 模块用连接器的特殊要求IEC 61347-2-13 灯的控制装置 第 2-13 部分 LED 模块控制装置 安全要求IEC 62031 普通照明用 LED 模块 安全要求IEC 62471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65、GB 7000.1、GB 7000.5 和 CJJ 45 确立的及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DB44/T XXX2009331 LED 模块 (LED module)一种组合式照明光源装置。除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s)外,还可进一步包括其他元
6、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元件,但不包括控制装置。3.2 LED热沉 (LED heat-sink)发光二极管(LEDs)产品最靠近芯片的散热部件。3.3 LED 路灯 (LED street lamp)一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组合式照明灯具,它由灯具外壳、LED 模块、LED 模块控制装置、光学部件、机械部件等构成。3.4初始值 (initial values)LED 路灯在不经过老化并在额定条件下燃点 2 h 时所测得的光电参数值。3.5平均相关色温 (average CCT)LED 路灯向各方向发射的全部的光经混光后所测得的相关色温。3.6平均显色指数 (average color re
7、ndering index)LED 路灯向各方向发射的全部的光经混光后所测得的显色指数。3.7 LED 路灯额定最大温度 tc (rated maxium temperature of LED street lamp)在正常工作状态和处于额定电源电压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时,在 LED 路灯的散热器外表面上(如有标志,在标志所指部位)可能产生的最大允许温度。4 产品分类按 GB 7000.52005 中第 4 章的规定进行分类。5 型号和命名5.1 产品型号LED 路灯标志的型号应符合 5.2 的要求。DB44/T XXX200945.2 命名方法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表
8、示产品类别和主要特征,具体见如下: -/-防护等级(AIP67,BIP66,CIP65)灯具光效等级,由高到低用、表示光斑形状(J矩形,Y圆形,T椭圆形) 平均相关色温(G4000 K6500 K,D2700 K4000 K) 电源电压,用数字表示,单位为 V 电源种类,交流用 AC 表示,直流用 DC 表示 LED 路灯额定功率,用数字表示,单位为 W LED 路灯,用 LLD 表示6一般要求6.1 使用环境要求LED 路灯在下列自然条件下应能长期、连续、可靠地工作:a) 室外温度:-25+50;b) 月平均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0%(255) ;在超出上述环境范围运行时,应由生产厂家和用
9、户共同商定技术要求。6.2 设计和制作LED 路灯设计和制作应符合 CJJ 45 中对产品的相关要求。7.一般技术要求7.1 外观7.1.1 LED 路灯表面应无划伤、灯体内外应无危及生产、运输、安装及使用人员的尖角和毛刺。7.1.2 喷涂件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涂膜光滑、厚度均匀,无流挂、堆积、露底、皱纹等影响外观的缺陷。7.1.3 焊接部位应平整、牢固,无焊穿、虚焊、飞溅等现象。7.2 安全7.2.1 LED 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应能长期、可靠、正常地工作,并对使用者和环境不产生危害。7.2.2 LED 路灯应符合 GB 7000.1 和 GB 7000.5 的规定。7.2.
10、3 LED 路灯的控制装置应符合 GB19510.1 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 IEC 61347-2-13 的规定。7.2.4 LED 路灯的 LED 模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 IEC 62031 的规定。7.2.5 LED 路灯的 LED 模块用连接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 IEC 60838-2-2 的规定。7.2.6 LED 路灯的光生物安全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 IEC 62471 的规定。DB44/T XXX200957.3 电磁兼容性LED 路灯的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 GB 17743 和 GB 17625.1 的规定。8 特殊技术要求8.1 灯具电性能LED 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
11、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 10%,功率因素不应小于 0.92。8.2 防护等级LED 路灯防护等级 A 级品不应低于 IP67;B 级品不应低于 IP66;C 级品不应 IP65。8.3 平均寿命LED 路灯的额定平均寿命不应低于 30 000 h。8.4 最大温度 LED 路灯额定最大温度 tc值不应大于 58。8.5 最大热沉温度灯具内各个 LED 管的最大热沉温度不应大于 65。8.6 主要光参数表 1 LED 路灯主要参数序号 项目 参数等级平均相关色温4000K6500K适用范围平均相关色温2700K4000K适用范围 78适用于主干道、快速路
12、65适用于主干道、快速路 68适用于主干道、快速路 55适用于次干道 58适用于主干道、快速路 47适用于次干道1 LED 路灯初始光效lm/W 50适用于次干道 40适用于次干道2 平均显色指数 Ra653 2 000 h 光通量维持率 98%4 5 000 h 光通量维持率 97%5 光斑形状 矩形/圆形/椭圆形光斑6 配光曲线按 CJJ 452006 中 4.2 规定的使用场合,选择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或泛光型8.7 抗扰度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不低于 2 kV(线-线)和 4 kV(线-地)。8.8 配光特性DB44/T XXX20096灯具中部分 LED 灯泡熄
13、灭或整灯调光时,其光斑形状和路面照度均匀性不应发生明显变化。9 试验方法9.1 外观要求 目测检查9.2 安全按 GB 7000.1、GB 7000.5、GB19510.1 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外标准进行检验。9.3 电磁兼容性按 GB 17743 和 GB 17625.1 的相关规定进行。9.4 灯具电性能在 252的环境温度下,在稳压电源(与灯具标称频率相同)及 LED 路灯之间接入精度不小于 0.5 级的交直流电参数测试仪,使 LED 路灯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接通并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值(如灯具标称电源电压范围,则分别调节至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 LED 灯具工作 2 h,记录功率
14、和功率因素值。 9.5 防护等级按 GB7000.1 的规定进行。9.6 光衰和寿命试验9.6.1 灯具老化方法灯具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 20-30的环境中进行,灯具按正常安装姿态架设,按灯具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灯具以满功率工作。灯具在老化过程中,每 24 H 中关闭不少于 2 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 25 min35 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 30 min。样品数量不少于 3 台。试验中,灯具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9.6.2 光衰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离灯具高度 2 米处下方测量中心点和沿道路方向的轴线上每距 1 米
15、一个点的水平照度值,共测 5 个点,与各点初始值对比并得出 5 个点的平均维持率值。在 2 000 H 至5 000 H 之间,每 336 H 间隔测一次平均维持率值;如 5 000 H 时灯具仍然符合要求,则以 2 000 H时的各点照度值为初始照度值,已测得的每 336H 间隔的照度值与 2000 H 时对应的初始照度值比较并得出平均维持率,由上述 10 个点的平均维持率拟合曲线推算出平均维持率为 75%时的寿命时间加上5000H 即为该灯具的寿命。选取其中 1 只路灯,同时用光度分布测试法测 0H 和 2 000 H 时的光通量,计算出 2 000H 光通维持率作为校准值。测量照度时,环
16、境温度应控制在 251稳定 3H 以上的情况下进行。9.7 最大温度按 GB7000.12007 中第 12 章的规定进行。9.8 最大热沉温度选取 LED 中的热沉温度最高者,在该 LED 最靠近底部的散热器放置热电偶。9.9 灯具的主要光参数9.9.1 平均色温和平均显色指数DB44/T XXX20097在 251的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用积分光谱测试系统测量,灯具样品放入积分球内,避免直射光射入测试探头,灯具外表面应粘贴不明显影响色温测试的白色覆盖膜。燃点 1 h后测试。9.9.2 灯具光效和灯具配光曲线在 251的环境温度下,用光度分布测试系统测量。首先测试灯具的光通量及光强
17、分布、配光曲线等,灯具光效为 LED 路灯的光通量与灯具的实际消耗功率的比值。9.10 抗扰度按 GB 17626.5 规定的方法进行。10检验规则10.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10.2 出厂检验10.2.1 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10.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10.3 型式检验10.3.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
18、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10.3.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种抽取,每次抽取 4 件,若灯具光电性能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表 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外观 7.1 9.1 安全 a 7.2 9.2 电磁兼容性 7.3 9.3 - 灯具电性能 8.1 9.4 防护等级 8.2 9.5 -
19、平均寿命 8.3 9.6 - 最大温度 b 8.4 9.7 最大热沉温度 8.5 9.8DB44/T XXX20098主要光参数 8.6 9.9 - 表 2 (续)抗扰度 8.7 9.10 - 配光特性 8.8 - - 注:表中“”为需检验项目, “-”为无需检验项目。a出厂检验中安全性能只检验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b出厂检验中同批次随机抽取 1 只检验。11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11.1 标志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 SJ/T 11364 的规定。每件灯具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产品上还应标注以下内容:a) 制造厂厂名、厂址;b
20、) 产品名称及型号;c) 产品编号及生产日期;d) 主要技术参数;e) 产品标准号、相关认证标志。11.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 9969.1 的规定。12 包装、运输、贮存12.1 包装12.1.1 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的袋内):a) 装箱单;b) 产品合格证;c) 产品使用说明书;d) 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12.1.2 产品包装若被拆开并仍需贮存时,应重新包装。12.2 运输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12.3 贮存灯具包装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
21、介质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灯具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磁场作用。DB44/T XXX20099LED 路灯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粤质监标准函【2008】25 号文件立项。本标准由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深圳市阳光富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宇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天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旭阳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派拉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广宏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品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乐
22、域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科磊得数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由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编制的目的和原则LED(发光二极管)是照明领域中最具发展前景的照明产品之一。LED 为固态冷光源,具有高效、节能、环保、寿命长、体积小、响应快、耐震动、易维护等优点。LED 照明最初用于显示照明,随着技术和性能上的突破,现已广泛应用于室内外普通照明、装饰照明、城市景观照明、汽车灯、信号灯、背光源等多种照明领域。本标准规定了 LED(发光二极管)路灯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 250 V 以下直流电源或 1000
23、V 以下交流市电供电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 LED(发光二极管)路灯。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十分必要。3、编制说明本标准的编写符合 GB/T1.12000标准化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2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二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的规定。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了该标准的起草小组会议。会议对LED 路灯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和重要性能、检测指标进行讨论和协调,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标准的意见。会上与会代表队本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对标准的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起草单位对代表的意见进行了研
24、究分析,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标准中数据来源:本标准中有关光效、光衰、寿命、温度等数据指标要求,主要是依据参照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 年的试验和实际测量结果,再综合同行其他工厂的意见,再考虑到目前 LED 发展的客观状况来制定的。DB44/T XXX200910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地方标准LED 路灯研讨会。会议就LED 路灯征求意见稿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本标准进行讨论,对标准的主要内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对部分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起草单位对代表的意见进行了归纳和分析。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5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了关于LED 路灯的协调会,会上有关专家又一次对LED 路灯进行了讨论,对上次研讨会代表的意见进行了研究分析,会后起草单位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4、标准属性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