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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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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篇 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一章 绪 论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正确认识警察的起源、发展阶段及其与国家的关系;掌握警察的概念、本质和职能,了解公安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党性原则及公安学基础理论的概念、研究对象。课程内容第一节 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两种对立的警察起源观:警察自然起源观;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二)警察的发展阶段警察的萌芽阶段(与国家的萌芽时期同步) 。古代警察阶段。近代警察阶段。(三)中国警察行政的建立中国的近代警察行政始于清朝末年。最早的中央警察机关是 1905 年在北京建立的巡警部。(四)社会主义的警察1、会主义国家建立警察机关的共同规律是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

2、以后,必须彻底砸碎旧的警察机器,以建立与资产阶级专政工具迥异的人民警察机关。2、1871 年,法国巴黎公社领导建立的治安委员会,是最早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警察机关。3、1917 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缔造第一个社会主义的人民警察机关。(五)警察的概念作为警察行为的警察概念,即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以强制性实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2第二节 我国的公安学(一)公安学公安学是我国公安工作规律和对策的知识体系,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公安学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二)公安学的研究对象公安学研究的是:我国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及

3、人民政府领导下,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规律、对策及其历史与现状。(三)公安学的性质公安学从总体上说,应属于社会科学。其中包含有属于自然科学的内容。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中国近代最早建立的警察机关。2、领会:科学的警察起源观。公安学概念。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我国公安机关的形成,明确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维护它的纯洁性;掌握我国公安机关的基础职能,明确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提高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自觉性和坚持性。课程内容第一节 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公安机关1927 年 12 月,在上海

4、建立党的第一保卫机关中央特科。1931 年 11 月,在中央苏区建立革命政权的第一个公安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代表人民的警察机关。1938 年 5 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 ,简称“边警” 。它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摧毁城市国民党警察机关,建立了人民公安机关,为全国建立3统一的中央公安机关作了准备。(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

5、关;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即:对敌人专政的职能和对人民民主的职能。(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指的是依法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实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政权。(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指的是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好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2

6、、领会: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公安机关的组织属性。第三章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与目标及公安工作4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明确公安工作基本任务的内容与公安工作的基本目标;掌握公安工作的含义、特点,树立热诚服务与献身精神,为富民强国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课程内容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和目标(一)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公安工作的基本目标1、依法维护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中心的政治关系不受侵犯。2、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和其他合法经济关系不受侵犯。3、依

7、法维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受侵犯。4、依法保护社会生产力和物质财富不受侵犯。5、依法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个人财产不受侵犯。6、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受侵犯。第二节 公安工作(一)公安工作的概念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二)公安工作系统公安工作是由多种分工、多个层次构成的工作系统。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公安领导工作;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专业工作;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公安后勤工作。公安专业工作主要有下列分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保卫、文化保卫、刑事侦

8、查、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消防、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预审与看守、警卫以及铁道、民航、交通、林业、海关缉私等部门的公安专业工5作。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1、识记: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工作的基本目标。2、领会:公安工作系统。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职责与权力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掌握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内容与意义;明确广义警察权与狭义警察权的联系与区别,掌握公安机关基本权利的内容与监督控制机构,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自觉性。课程内容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一)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公安机关职责是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即公安机关的职务责任。(二)公安

9、机关的职责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及其监督(一)警察权狭义的警察权:公安机关权力的同意语。广义的警察权: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警察权属于国家。我国警察权包括国家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决策权和行政权。警察权包含警察职权。 (如图)6明确这两种警察权的区别与联系,对公安学理论研究和公安立法有重要意义。(二)公安机关权力公安机关权力是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行为。公安机关的权力即公安机关的职务权力,简称公安职权。(三)公安机关基本权力的构成有四大类:1、 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2 、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3 、武装方面的权力。4 、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四)

10、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合法;准确;及时;适度。(五)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监督控制机制(1)舆论监督;(2)法纪监督;(3)组织监督;(4)群众监督。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公安机关的职责(1)识记: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与内容。广义的警察权力。公安机关权力系统。(2)领会:建立完善的公安权力的控制监督系统。第五章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明确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树立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观念。坚持各级公安机关置于地警 察 权警察职权Police AuthorityPolicePower7方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正确处理多重领导关系,提高接受党对公安工

11、作领导的自觉性。课程内容第一节 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社会安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2、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党的领导才能够保证其正确运用。3、公安机关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只有严格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中,才能够加强其战斗力并保持其纯洁性。4、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只有党的领导才能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5、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第二节 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地方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同级地方党委实际领导之下,同时

12、接受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地方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基本内容: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4、决策领导。5、法制领导。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公安机关现行的领导体制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地方公安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部门。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2、领会:公安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8第六章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及基本方针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明确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掌握坚持群众路线和贯彻公安工作基本方针的途径,提高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课程内容第一节 公安工作群众

13、路线(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公安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三)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中心目标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中心目标就是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四)群众治安积极性的激励:1、需要激励。2、义愤激励。3、义务激励。4、功利激励。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一)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二)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

14、总的指导原则。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把公安群众工作置于战略地位上。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2、领会:公安工作为什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9第七章 公安政策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明确公安政策的概念,掌握公安工作的几项重要基本政策,树立正确的政策观点;明确公安策略的概念与原则,坚持我国公安政策和策略的进步性和科学性。课程内容(一)公安政策的概念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报告任务而制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二)公安政策的作用:1、指导作用。2、规范作用。3、调整作用。(三)公安基本政策的内容1.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

15、政策 2.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3.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4.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的政策。5.给出路的政策。6.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政策。7.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公安政策的概念。公安政策的作用。2、领会:公安政策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第八章 公安法制与公安法规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掌握公安法制的概念及意义;明确公安法规的含义与渊源,提高公安法律意识,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课程内容第一节 公安法制(一)公安法制的概念公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中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执法、守法以及监督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二)公安法制的地位和作用10公安法

16、制所调整的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社会关系。所以在社会主义法制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公安法制对其他部门法制具有后盾效应。对检察、审判、狱政等司法程序以及诸行政部门执法有实力保障作用。第二节 公安法规(一)公安法规的概念公安法规是公安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可以说,公安法规是包含公安法律规范的法律文件的总称。公安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的、以公安机关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有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二)公安法制的监督1、法律监督。2、工作监督。3、群众监督。4、公安机关自我检查监督。考核知识点及要求1、识记:公安法制、公安法规的概念。2、领会:全面的解

17、决好公安法制的齐备性、统一性和权威性。第九章 公安队伍建设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掌握人民警察的应当具备哪些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人民警察的队伍管理。教学内容第一节 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内容(一)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11(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1、把公安队伍

18、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2、坚持执法为民,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3、坚持科教强警,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4、向素质要警力,保持公安队伍的先进性。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6、坚决贯彻“五条禁令” ,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意识人民警察的素质含义,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方面条件的总和。人民警察素质的内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纪律和职业道德(一)人民警察的义务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

19、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人民警察主要有以下义务: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二)人民警察的纪律人民警察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的总称。人民警察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三)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12第四节 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一)人民警察的录用的条件根据人民警察法第 26 条的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担

20、任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 18 岁的公民。 (2)拥护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是适应人民警察繁重、艰苦的工作,掌握警务技能的基本条件。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国家公务员(含人民警察)文化程度要求则为大学专科以上。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1、。(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3.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1)公开原则。 (2)平等原则。 (3)竞争原则。 (4)择优原则。(二)人民警察的辞退(三)人民警察的奖惩制度1人民警察的奖励奖励的种类和等级。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是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2.人民警察的惩处惩处的种类: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警纪处分。刑事处罚。(四)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13衔等级的设置:警衔

22、设下列五等十三级:(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是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公安部”五条禁令”这“五条禁令”是:(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

23、以开除。(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考核知识要点和要求1.识记:人民警察的素质,录用原则2.领会: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第二篇 治安管理第一章 治安管理主客体研究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治安管理的主体、客体、对象、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明确治安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社会防范组织的任务;掌握治安管理对象的构成要素、治安管理的任务。第一节 治安管理的主体14治安管理的概念;治安管理主体的概念(治安管理主体,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治安管理活动的发

24、起者、承担者。它包括:治安管理机构、社会治安防范组织、治安管理警察) ,治安管理机构的概念,各级治安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社会防范组织及其任务(社会治安防范组织,也称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它是相对于国家公安机关而言,履行非政府职能、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各种组织) 。治安管理的任务。治安管理警察的分类,治安管理警察的素质。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客体治安管理客体的概念(治安管理客体是指被治安管理法规规范的、由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治安管理的社会关系。 ) ,治安管理对象的概念(治安管理对象,是指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由治安管理主体实施管理的体现治安管理客体的人及人所参与的具体事物

25、) 。治安管理对象的构成要素(人、物、地、事、时、空) 。社会治安问题的分类;社会治安问题形成的构成要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意识因素、人口因素、地理因素) 。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治安管理主体的概述1、识记:治安管理、治安管理主体、治安管理机构的概念;社会防范组织及其任务2、领会:治安管理的任务二、治安管理客体的概述1、识记:治安管理客体、治安管理对象的概念2、领会:治安管理对象的构成要素第二章 治安管理的权力和手段学习目的和要求:明确治安管理的各种权力手段。15第一节 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概述治安管理的权力的概念(治安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治安管理机关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具有的支配力量,是国家在

26、组织、管理社会治安中运用警察力量的意志的表现) 、治安管理手段的概念(治安管理手段,是治安管理机关和治安民警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采取的措施,是组织、指挥、监督社会组织和公民履行治安义务所运用的具体方法) ;实施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的要求(依法、适时、准确、适度、相关、监督) 。第二节 各种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治安管理行政权的概念及内容(治安管理机关和人员在组织管理社会治安秩序中,在职权(权限)范围内,依法发布行政命令、作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和实施行政监督(控制)的权力。包括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教育权、行政监督权) 。治安管理强制权的概念及内容(治安管理强制权是指治安管理机关和人员对

27、不履行治安管理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公民和法人,依法运用行政权力和警察力量迫使其履行,或者为了排除妨碍治安管理的障碍,以保证治安管理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包括人身强制权、财物强制权、证件强制权、经营权利强制权、强制执行权) 。治安管理处罚权的概念及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权是指治安管理机关和人员依据治安行政处罚法律的规定,对有治安违法行为的人剥夺其一定治安管理处罚权权益而采取的制裁手段。包括一般治安行政处罚、特殊治安行政处罚、执行罚) 。治安紧急处置权的概念及内容(治安紧急处置权是指治安管理机关和治安民警在完成特殊任务或遇有紧急状态时,为了排除治安障碍或者防范治安危害的发生和扩大,而采取的武装性强制

28、手段。包括紧急征调使用权、紧急排险权、紧急管制权) 。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的概述1、识记: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的概念2、领会:治安管理对象的构成要素16二、各种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1、领会:各种治安管理权力和手段第三章 森林资源及林区治安管理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森林资源及森林资源管理概念及内容,林区治安管理的概念;明确林区治安管理的内容;掌握森林资源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林区治安管理方法。第一节 森林资源治安管理森林资源的概念及特征(森林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森林内蕴涵的林木资源为核心的生态体系) 。森林资源管理的内容。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方法。第二节 林区治安管理林区治安管理的概念和

29、特征(林区治安管理是指森林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林区社会实施的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林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林区治安管理的内容(人口管理、森林资源执法管理、场所管理、财物管理) 。林区治安管理的方法。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森林资源治安管理1、识记:森林资源管理的内容2、领会:森林资源安全管理的方法二、林区治安管理1、识记:林区治安管理的概念、内容2、领会:林区治安管理的方法第四章 治安秩序管理17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及管理范围、各类场所和行业的管理制度及任务;明确治安秩序管理的措施、社会丑恶现象的概念及危害;掌握各类场所治安秩序管理的方法或查处措

30、施。第一节 治安秩序管理的概述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范围。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措施(防范教育、社会治安调查、治理整顿、安全检查、堵截、盘查等) 。第二节 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公共复杂场所的概述(概念、分类、特点、发展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各类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公共交通场所的管理、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森林公园、风景游览区等的管理) 。第三节 大型群体活动的治安管理大型群体活动的概念和特征。大型群体活动的治安管理(管理范围、审批程序、管理方法) 。第四节 集会、游行、示威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概述(概念、构成要素) 。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管理(审批程序、管理方法) 。非法的集

31、会、游行、示威的制止。第五节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概述(概念、管理范围、特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各类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信托寄卖业、典当业、拍卖业、地方性特种行业、木材加工业等治安管理) 。18第六节 查禁社会丑恶现象社会丑恶现象概述(概念、范围、特征) 。查禁卖淫、嫖娼;查禁淫秽物品;查禁赌博、查禁迷信活动。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治安秩序管理的概述1、识记: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及范围2、领会: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措施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1、识记:各类公共复杂场所的概念2、领会:森林公园、风景游览区等治安管理的方法三、大型群体活动的治

32、安管理1、识记:大型群体活动治安管理的范围2、领会:大型群体活动治安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方法四、集会、游行、示威管理1、识记:集会、游行、示威的概念2、领会:合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程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制止。五、特种行业治安管理1、识记:特种行业的概念及管理范围2、领会:特种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方法,对木材加工业的治安管理六、查禁社会丑恶现象1、识记:卖淫、嫖娼,淫秽物品,赌博,迷信活动的概念2、领会:查禁措施第五章 治安案件与林政案件的查处19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调查的基本方法、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救济;明确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林政案

33、件查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及相关法律措施;掌握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森林法第39、43、44 条规定等行为的处理。第一节 治安案件查处的概述治安案件的概念、成立的条件,治安案件查处的任务及意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第二节 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治安案件的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 、收集、审查和运用;治安案件调查的终结和处理;治安案件决定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林政案件的查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处罚的适用;治安案件决定的执行;治安案件

34、查处的法律救济(治安行政复议、治安行政诉讼、治安行政赔偿) 。第三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林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的查处;妨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查处;侵犯人身权利案件的查处;侵犯公私财产案件的查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的查处;违反消防管理案件的查处;违反交通管理案件的查处;违反户口管理案件的查处等;林政案件的查处。考核知识点及要求一、治安案件查处的概述1、识记:治安案件的概念及构成条件;治安案件查处的任务2、领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20二、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1、识记:治安案件的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处罚的适用、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救济的种类及

35、程序2、领会:治安案件调查的终结和处理、治安案件裁决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林政案件的查处程序、治安案件裁决的执行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林政违法行为的处理1、识记: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处罚的方式2、领会: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第五编 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第一章 绪 论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事侦查、刑事侦查学和刑事案件的概念;明确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基本特点及其发案规律,刑事侦查的任务、方针和原则。第一节 刑事侦查学概述刑事侦查是侦查机关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专门性的诉讼活动。具体地说,刑事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

36、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刑事侦查学是研究刑事案件规律特点及其侦查对策的一门社会应用科学。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刑事案件的规律特点和刑事侦查对策。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是社会调查法,经验总结法,案例分析法,科学实验法,比较研究法,移植借鉴法。第二节 刑事案件21刑事案件的概念。刑事案件由时、空、人、行为、物等要素构成。其中案件相关人要素是刑事案件的核心要素。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是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多数案件有明显的犯罪现场,案件因果关系复杂多样,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刑事案件呈现出起伏变化,季节相关,区域分布和辐射蔓延等规律。第三节 刑事侦查的任务、方针

37、和原则刑事侦查具有侦查破案和侦查防范两方面任务。我国刑事侦查十六字方针是“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刑事侦查工作须遵循实事求是,专群结合,遵守法制,快速反应,侦查协作等原则。考核知识点(一)刑事侦查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二)刑事案件(三)刑事侦查的任务、方针和原则考核要求(一)刑事侦查学概述1、识记:(1)刑事侦查;(2)刑事侦查学的概念。2、领会:(1)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2)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二)刑事案件1、识记:刑事案件的概念。2、领会:(1)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2)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3)刑事案件的发案规律。第二章 刑事案件侦查的基本步骤学习的目

38、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事诉讼中立案、破案及侦查终22结的概念;明确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和程序,常用的侦查途径,可以确定为重点犯罪嫌疑人的情形,破案的基本条件,侦查终结的条件。第一节 立案刑事侦查工作中的立案的概念。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事实和法律两个条件。立案的程序包括接受报案、审查材料和报请审批三个环节。一般刑事案件、重大案件由发案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刑侦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林区十九类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第二节 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发现犯罪嫌疑人常用的侦查途径主要有由事到人,由人到事,由物到人,由人到人。可以确定为重点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包括:具有作案

39、时间和因素条件,暂没有取得证据的人;具有作案因素和部分间接证据,而作案时间暂未查清的人;具有犯罪的某些间接证据,而作案时间和因素条件暂未查清的人;具有重大预谋犯罪活动迹象或掩盖罪行迹象的人。第三节 破 案破案的概念。破案的基本条件是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166 条)第四节 侦查终结23侦查终结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条件可概括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考核知识点(一)立案(二)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三)破案(四)侦查终结考核要求(一)立案1、识记:立案的

40、概念。2、领会:(1)立案的条件;(2)立案的程序。(二)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领会:(1)常用的侦查途径;(2)可以确定为重点犯罪嫌疑人的情形。(三)破案1、识记:立案的概念。2、领会:破案的基本条件。(四)侦查终结1、识记:侦查终结的概念。2、领会:侦查终结的条件。第三章 刑事侦查基础业务工作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犯罪情报资料、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的概念;明确建立犯罪情报资料的范围、步骤,阵地控制的范围,刑嫌调控的对象。第一节 犯罪情报资料24情报,是信息。犯罪情报,是犯罪信息。犯罪情报资料是指记录有犯罪情报内容的文字、表卡、照片、录音、录像和磁盘等记录材料。犯罪情报资料主要有人

41、员情报资料,案件情报资料,犯罪线索情报资料,样品情报资料,犯罪组织情报资料等。犯罪情报资料的建立主要有犯罪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存贮、检索利用等四个步骤。第二节 阵地控制侦查工作中的阵地,是指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经常进行斗争的地点、行业、场所。阵地控制是指侦查机关通过公开与秘密力量对犯罪嫌疑人吃、住、行、销、玩的地点、行业、场所,进行控制的一项侦查基础业务工作。阵地控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第三节 刑嫌调控刑嫌,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的简称。是指有犯罪迹象或犯罪可能,尚未取得确实证据的人。刑嫌调控是指侦查机关为了及时搜集犯罪线索,发现、控制和制止现行犯罪活动,采用秘密方式对刑事犯罪嫌

42、疑人员开展调查和控制工作的一项侦查基础业务工作。刑嫌调控的对象包括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治安处罚及受过其他打击处理的人员中有犯罪迹象的人,经济暴富、财产来源不清、收支明显不符有盗窃、抢劫、诈骗、销赃、窝赃等嫌疑的人,与犯罪嫌疑人交往密切、形迹可疑的人,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未被打击处理但犯罪嫌疑尚未排除的人,有预谋犯罪迹象的人。考核知识点(一)犯罪情报资料(二)阵地控制25(三)刑嫌调控考核要求(一)犯罪情报资料1、识记:犯罪情报资料。2、领会:(1)建立犯罪情报资料的范围;(2)建立犯罪情报资料的步骤。(二)阵地控制1、识记:侦查工作中的阵地、阵地控制的概念。2、领会:阵地控制的范围。(三)刑

43、嫌调控1、识记:刑嫌、刑嫌调控的概念。2、领会:刑嫌调控的对象。第四章 常用侦查措施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犯罪现场、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讯问犯罪嫌疑人、公开搜查、刑事辨认、通缉通报、查询冻结的概念;明确犯罪现场的特点,保护现场的任务,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与扣押、刑事辨认、通缉通报、侦查实验、查询冻结的法律要求。第一节 现场勘查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变化了有关客观环境的总称,包括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其他遗留犯罪信息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具有客观性、可知性、易变性等特点。现场保护的任务是及时进行初访,根据情况排除险情,划定保护范围,如实报告保护现场情况。现场

44、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运用刑事调查和刑事科学技术的手段,对犯罪现场所进行的调查、勘验检查和记录、分析等一项侦查活动。现场勘查的法律要求:刑诉法第 101 条-108 条的规定;公安机26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第 193 条-204 条的规定。第二节 调查询问调查询问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查缉犯罪嫌疑和罪证,查证、咨询与案件有关情况的一项侦查活动。调查询问的法律要求:刑诉法第 97 条-100 条的规定;程序第188 条-192 条的规定。第三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犯罪的供述和辩解,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提问、

45、追讯的一种侦查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要求:刑诉法第 91 条-96 条的规定;程序第 173 条-187 条的规定。第四节 搜查与扣押公开搜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对可能隐藏犯罪嫌疑人或罪证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而依法进行搜寻检查的一项侦查措施。搜查与扣押的法律要求:刑诉法第 111 条-118 条的规定;程序第 205 条-223 条的规定。 第五节 刑事辨认刑事辨认是侦查机关根据案件侦查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无名尸体、犯罪嫌疑人和场所等进行辨别与认定的一项侦查措施。刑事辨认的法律要求:规定第 246 条-251 条的规定。27第六节 通

46、缉通报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在逃的罪犯,依法向有关地区的机关和公民发布通缉令进行缉捕的一项侦查措施。通报是侦查机关将发生案件和侦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通告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以便引起注意或协助侦查的一项侦查措施。通缉通报的法律要求:刑诉法第 123 条的规定;规定第 252 条-260 条的规定。第七节 查询冻结查询是指了解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具体情况。冻结是指通知有关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邮局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暂时不准提取。查询冻结的法律要求:规定第 224 条-232 条的规定。考核知识点(一)现场勘查(二)调查询问(三)讯问犯罪嫌疑人(四)搜查与扣押(五)

47、刑事辨认(六)通缉通报(七)查询冻结考核要求(一)现场勘查1、识记:犯罪现场、现场勘查的概念;刑诉法第101、102、103、106、108 条的规定;规定第 194、196 条的规定。2、领会:犯罪现场的概念;现场保护的任务。(二)调查询问28识记:调查询问的概念;刑诉法第 97 条第 2 款;程序第 189 条。(三)讯问犯罪嫌疑人识记: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刑诉法第 91 条、92 条、95 条。(四)搜查与扣押识记:公开搜查的概念;刑诉法第 111 条、112 条、114 条。(五)刑事辨认识记:刑事辨认的概念;规定第 246 条、249 条。(六)通缉通报识记:通缉、通报的概念;规定

48、第 257 条。(七)查询冻结识记:查询、冻结的概念;规定第 226 条、228 条、29 条。第五章 刑事科学技术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事技术及其相关内容的概念、研究的问题以及在公安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明确刑事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照相学的基础知识、痕迹的形成和分类、文件样本的收集方法、原则和要求;掌握现场照相、辨认照相的内容和基本方法,手纹的特征、形态结构与类型、足迹、工具痕迹的形成、分类。第一节 刑事技术总论刑事技术的概念。刑事技术研究的对象。刑事技术的任务和作用。刑事技术的原理: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同一认定和种类鉴别原理。刑事技术的方法:观察分析法;图像比对法;理化检验法

49、;数理统计法。刑事技术鉴定的种类。第二节 刑事照相照相机的结构与性能:镜头;光圈;快门;取景器;调焦装置;景深表;29机身。照相机的种类、操作与维护保养。拍照的基本过程:拍照前的准备、取景构图、配光、调焦和曝光。刑事照相、现场照相的概念;现场照相的内容:方位照相;概貌照相;重点部位照相;细目照相。现场照相的步骤;现场照相的方法: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回转连续拍照法;直线连续拍照法;比例照相。现场照相卷宗的制作方法。辨认照相的概念;辨认照相的内容:人犯面貌辨认照相;尸体面貌辨认照相;物件、痕迹辨认照相。第三节 痕迹检验痕迹及痕迹检验的相关概念。痕迹检验的对象和任务。痕迹的形成: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痕迹的分类:立体痕迹、平面痕迹(平面加层痕迹、平面减层痕迹);形象痕迹、动力形态痕迹、整体分离痕迹;正常痕迹、变形痕迹;静态痕迹、动态痕迹。手印检验的特征:人各指各不同;终身基本不变;触物留痕;认定人身;纹理规律。手的外形结构;乳突纹线的单一形态及组合形态;指头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杂型纹。足迹的概念、形成和分类。工具痕迹的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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