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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十大亮点.ppt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10090165 上传时间:2019-10-08 格式:PPT 页数:14 大小:39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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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十大亮点,苏州木渎人民医院,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再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亮点一,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依照这个规定,医疗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具备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2、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在以往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判决结果也只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疗病历不再具有证据价值。 侵权责任法关于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风险说明、替代方案说明义务的规定,把证明这些义务的书面证据,作为了证明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前款义务”的必要证据,故不再需要通过鉴定来认定。,亮点二: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同意书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面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告知义务、说明义务

3、,以及取得了患者或患方的同意,而患者又收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亮点三: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就是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的医疗水平”并不仅仅指某个医生个人的医疗水平或本院的医疗水平。如果某个医生不能决断就应及时请求会诊;如果本院不能解决就应当对患者负责的前提下,积极的联系其他力量或转院治疗。,亮点四: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

4、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完全不需要任何鉴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亮点五: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一些种类的客观病历资料有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的义务;医疗机构有根据患者要求提供查阅、复制的义务。 这些病历资料, 首先,医疗机构必须要有,不能隐匿; 医疗机构必须要按照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 在患者提出要求的时候,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查阅、复制。这些客观病历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

5、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亮点六:拒绝提供或隐匿伪造篡改销魂病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观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患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人民法院就可以此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 过错,并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扩大了患者追偿的责任对象。,亮点七:医

6、用产品质量损害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不久前,北京一家医院曾发生因患者家属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导致孕妇死亡的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在患者生命垂危的紧急情况下,是否必须经过其亲属的签字同意,医院才能实施抢救?,亮点八: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侵权责任法五十六条对此做出了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条规定赋予了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特殊行医权,排除了医疗机构拒绝抢救的接口。同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也成了医疗机构不可推辞的法定义务

7、。,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以往,一些医疗机构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对就诊病人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小病大治,开具大处方,形成天价医疗费用,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损害和损失。 侵权责任法的这项规定,扩大了对就诊患者的保护力度和范围,加强了对医疗结构的规范和约束,对于控制和降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亮点九:医疗机构负有不得实施过度检查的义务,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疾病属于个人隐私。患者的病情及健康资料,属于个人隐私。患者到医院看病,往往还可能要将除疾病以外的其他隐私暴露给医生。对于这一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都对患者负有保密义务。,亮点十: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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