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务监审部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和经营监管工作,监督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管理体系。2、负责对公司投融资项目、采购及其它重大经营行为等方面提供法律事务的支持。 3、负责参与监督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签订或会签工作,同时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以及执行过程进行监督。4、参与公司劳务、合同方面的纠纷调处,协助法律顾问处理涉及公司的仲裁和诉讼案件。5、负责公司的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6、负责年度项目用地征收拆迁计划及其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协助做好征地拆迁方案制定、前期调查摸底和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负责工业园区内货币安置对象的审核、确认和办理工作;收集整理
2、、汇总统计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资料和数据。7、负责对公司项目的进度款、项目结算等资料的初审工作;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标底审核,以及项目的变更、签认、验收和移交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2法务监审部具体职责与工作流程一、 合规管理(一) 参与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1、熟悉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发现和寻找其中的弊端,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充分调动公司的活力。2、跟踪研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参与审核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完善。3、协助修订各部室、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4、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参与合同制订管理和审核1、参与
3、制订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理顺合同的签订流程。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订和合同的履行与监控、归档。2、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各类合同文本的要件,协助相关部室制订标准的合同文本。3、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合同问题,并提出法律方面意见。内部审核完成后出具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依据、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审核的不符合项情况和审核的总体评价。34、法律文件审核,如工商资料、催告函、承诺函、公告、政府处罚文书等方面。二、风险控制(一)法律纠纷的调处1、各部门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主动起诉)需要经相应工作流程审批。2、积极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对于纠纷
4、的处理,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分析案情,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权衡利弊得失,尽量采取协商处理方式,以降低纠纷处理的成本,并在这些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 ) 法律风险的排查1、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如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廉政建设等。2、参与、监督、协调公司项目合同签订工作。A.合同签订基本流程:经办部门做好相关前期工作(需到招标局备案或财政局审批的由经办部门负责办理)并负责起草合同法务监审部(填写审批表)及分管副职对合同内容及手续进行审批交经办部门办理公司合同审批表由经办部门交相关合同方(如乙方)和公司领导签订合同交法务监审部对合同存档管理。B.
5、施工合同监签:所有政府性工程的施工合同全部采4用全县统一格式合同。30 万元以内的项目由县财政局提供合同范本,业主与施工单位按要求自行签订合同,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及时报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备案。30-200 万元之间的项目由县财政局进行监签,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及时报县住建局备案。委托代建项目和政府投资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邀请县法制办、发改局、住建局、审计局、招投标局等联合监签。 (三)法律知识的培训。包括各业务部门的各种类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项目监管(一)参与项目用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年度项目用地征收拆迁计划及其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协助参与征收拆迁方案制定、前期调查摸底和征地
6、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负责工业园区内货币安置对象的审核、确认和办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实行征地拆迁概算控制,法务监审部协同街道办事处对征地拆迁资金需求的概算进行审核,呈分管领导、监事会主席、总经理、董事长审定后送交财务金融部。特殊情况造成工作量与概算出入较大需按实结算时,由法务监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批准。(二)负责项目进度款和结算资料的初审工作5工程结算初审由法务监审部负责,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由开发建设部将收集的资料交法务监审部结算初审,法务监审部在规定工作日完成初步结果及时移交开发建设部送财政评审。如工程较为复杂
7、、资料收集不完善等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延期 15 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项目结算初审送审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二审审定价的 20%,开发建设部负责配合法务监审部搞好结算工作。(三) 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预算财政评审程序工程实施前由开发建设部收集资料,做好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及时移交法务监审部进行预算评审,法务监审部在规定工作日完成初步结果及时移交开发建设部送财政局评审。(四) 负责招标工程的标底审核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测量机构、可研报告编制机构、环境评估编制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等其他工程类的有偿中介机构的自主选择或招标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8、招标投标办法)及国家、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公司法务监审部全过程进行监督。(五)参与项目的变更、签认、验收和移交工作1、开发建设部对计量计价报表的真实性负责,由开发建设部牵头法务监审部、财务金融部会同县重点办、县财6政局、县审计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在现场测定工程量后联合签证。2、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攸政办发201611 号文件、攸政函201639 号文件和攸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必须经公司内部分级会审,再由开发建设部组织工程资料报送职能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变更工程造价超出合
9、同价 10%以下金额(30 万100 万元之间)和超出合同价 10%以上(金额 100 万元以内)的项目报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和董事长同意,由开发建设部牵头组织法务监审部、财务金融部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重点办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测量等单位现场联合签证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工程总额超出合同价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审定,部门联合现场签证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工程资料未经部门联合和现场及时签证的不予认可。3、工程竣工验收由开发建设部负责牵头,法务监审部参与监审。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开发建设部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0、监理单位签认的竣工图由现场代表签字,开发建设部与法务监审部加盖公章后视为合格有效文件。7四决策支持为公司领导决策重大项目或事项,提供相应法律建议或支持。相关工作流程(一)合约性文件审核流程1、相关人员向法务监审部提供待审的合约性文件,并向分管领导汇报;2、法务监审部对相关文件的目的、履行情况、签署背景进行询问,并判断是否需要审核;3、确认需要审核的,由文件提供人员在法务审核登记本进行登记;4、法务监审部根据合约性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如果文件涉及内容或事项比较重大的,则向分管领导汇报,经批示后送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在得到回复风险确认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文件的提供人员;5、待初审结束后,
11、有法务审核部出具审核意见给相关人员;6、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改进后,再次提供给法务监审8部进行审核,即为复审;7、待法务监审部对复审文件审核完成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结果;8、待各级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对文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二)专项工作处理流程1、相关方申请需要法务监审部参与进行专项工作时,法务监审部对专项工作所需了解的事项进行询问时,相关方须予以明确回复;2、在明确专项工作后,法务监审部及时予以处理,有必要可以向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时向相关方指定的人员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记录;3、法务监审部将相关工作成果随时与相关指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4、相关方确认完成后形成文件。法务监审部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