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湖县第四小学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全校师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453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新教思政函201643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二、参加对象:1-6 年级全体同学。三、比赛要求:1、演讲过程要求脱稿,每位选手的演讲限时,不超过 5 分钟(超时或时间太短酌情扣分) 。2、演讲内容要求围
2、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的主题展开。3、参赛同学可在演讲的形式上有所创新,可播放背景音乐,以创造良好的欣赏情境,获取良好的艺术效果。4、演讲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动作自然、仪表得体大方具有感染力。 四、比赛顺序:比赛顺序以抽签为序。地点:音乐舞蹈室五、奖项设置:设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2 名(分高低段) 。获奖选手由学校现场颁发荣誉证奖品。六、评选方法:评委由德育室组织,现场打分,去了最低分和最高分。七、评委:王福强 衣善波 杨军 刘兴宁 刘爽 刘毅学 刘晓淑 八、评分标准(100 分制):(一) 、主题(30 分)1、主题鲜明,思想性强(15 分) 2、联系实际,贴近生活(9 分) 3、思维敏捷,逻辑性强(6 分) (二) 、语言表达 (30 分)1、语言优美,准确简明(10 分) 2、抑扬顿挫,铿锵有力(8 分) 3、表达流畅,口齿清晰(7 分) 4、普通话标准(5 分) (三) 、艺术表现 (25 分)1、富有激情,感染力强(10 分) 2、精神饱满,表情自然(9 分) 3、肢体语言使用恰当(6 分) (四) 、演讲效果(15 分)1、观众反应好(6 分) 2、气质、形象、着装(6 分) 3、时间掌握好(3 分)博湖县第四小学201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