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1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Tag内容描述:

1、1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

2、中新网 5 月 8 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并明确列出了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全文如下: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另行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国有企业法定代。

3、 1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省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有关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按照漳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4、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22 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84 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布,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2003 年 10 月 2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8 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06 年 12月 30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46 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 200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6、集团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集团公司子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规定和 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所管理的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子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办法由企业制定并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 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风险。

7、陕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省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省属企业发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进行薪酬管理的省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 资委)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办法由企业的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企业)参照本办。

8、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09-09-16 22:43:56 来源: 网易财经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2004 年文件重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27 号各中央企业:建立有效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出资。

标签 >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编号:306935]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