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 9 月 30 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同)的信息披露,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Tag内容描述:
1、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 9 月 30 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同)的信息披露,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
2、关于 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等规则的修订说明为规范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相关事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部于近期修订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以下简称1 号备忘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以下简称13 号备忘录)。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背景中小板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对上市公司及时向市场公开经营业绩、提高透。
3、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6年 2月 19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本备忘录所附的公告格式对应股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中所称的“格式指引”或“公告格式指引”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号-第43号第 1号 上市公。
4、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12014年 1月 15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为了方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做好定期报告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定期报告编报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社会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公司遵照执行。一、定期报告披露的一般要求(一)基本要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5、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2007 年 7 月 6 日 (2010 年 5 月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一、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上市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前应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二)股权激励计。
6、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2 年 2 月 8 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了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年报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年报编报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社会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
7、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财务报告披露注意事项2011 年 2 月 21 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根据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 XBRL 系统填报所反映的问题,特制定本备忘录,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 年修订) (以下简称“15号编报规则” ) 执行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规范,请遵照执行。一、15 号编报规则附件“(一) 审计报告”的披露调整公司在按照 15 号编报规则的附件(一)披露“ 审计报告”时,应当在表格之前。
8、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0年 9月 1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三方监管制度。在募集资金到帐后 1个月以内,上市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为此,我部制定了募集资。
9、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2016 年 5月 27 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业务,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应当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
10、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 财务报告披露注意事项 2010年12月27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根据以前年 度财务报告披露和 XBRL 系统填报所反映的问题,特制定本备忘录,对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 年修 订) (以下简称“15号编报规则” ) 执行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15 号编报规则附件“ (一) 审计报告”的披露调整 公司在按照15号编报规则的附件(一)披露“ 审计报告”时,应当在表格 之前披。
11、 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2 年 2 月 8 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了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年报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年报编报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社会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
1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12年 8月 15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券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本备忘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1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2年 8月 8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1、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2、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在年度报告摘要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负值。
14、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证券投资2007 年 11 月 7 日发布,2009 年 3 月修订 深交所发审监管部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券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本备忘录所称证券投资,是指上市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备忘录,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适用本备忘录。上市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
15、1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号 : 股权激励 2016 8 13 2014一、 审议程序及首次信息披露要求 112 2 3 451%12 673 89 101112 1314 15 606016174 1819 103 55 2/35%32 二、限制性股票 、 股票期权 的授予和登记 16 6060 2 12 34 1 2347 5676891011 12 ( 2)8 ( 3) 2 373JLC JL C1037501 0379991239 645 三 、 股票 期权行权 121 2310 45 6 7 8 9 610 11 121314 111 2 34 124 431212 34 56 67 1123 2123 13 456 5734 15514 23DCOM4 T T+1556四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215 1 2345 6 7 6 116 234 五 、股权激励方案的调整 1 2 17 六 、。
1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0 年 9 月 1 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三方监管制度。在募集资金到帐后 1 个月以内,上市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为此,我部制定了募。
17、1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编号:【2018-02】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新闻发布会 业绩说明会媒体采访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说明活动内容)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国盛化工罗雅婷、天风证券张健、摩根华鑫证券宋雅慧、财通证券虞小波、海通资管罗擎、中金公司贾雄伟、兴业全球朱璘、长城财富资管李昀、国泰基金蒋志伟、国君资管黄恂怡/马俊、中信证券陈渤阳、新时代证券程磊、浙商证券黄奕、国泰君安任宇超、海通证券刘海荣、华创证券冯自力、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