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科技类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 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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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科技类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
2、- 1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说 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 号)、 广东省民政 厅关于社会组织 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5 70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类社会团体除外)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三、 “ ”内文字为填写说明, “( )”内文字为可选项。四、示范文本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第 1 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
3、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二、 内容为可选。 三、( )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由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翻译证明材料)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是否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
4、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目录 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八章 附则 说 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
5、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 (包括英文译名、 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 全国“、“中华“ 等字样的,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全国“、“中华“ 等字 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 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
6、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慈善组织)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5月 说 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 】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7、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5月 说 明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社会团体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 】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 (单位全称)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
8、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二、 内容为可选。 三、( )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会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由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翻译证明材料)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是否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
9、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 的业务指导; 接受监督。
10、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
1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
12、湖北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专业性、学术性、联合性使用) 说 明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示范文本。 二、本文本为我省专业性、学术性、联合性等社会团体制定章程的范例,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制定请参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三、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本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不设常务理事的可。
13、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注册流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2016,社会团体包括哪些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草案,社会团体章程,社会团体章程范本。
14、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说 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 20127 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 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 201570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慈善组织),旨在为慈善类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三、 “ ”内文字为填写说明, “( )”内文字为可选项。第 1 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 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会员分布和活。
15、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
16、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6条)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
17、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6条)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
18、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16 年 10 月2说 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社会团体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三、 【 】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 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3(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英文名称是 ,缩写是 。)【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 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
19、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章程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 ;英文译名 ;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一般称为: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等。被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三年内不能使用。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20、1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 (英文名称是 Beijing Association of Sourcing Service,缩写 BASS) 。第二条 本团体由在北京从事服务外包相关的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从事服务外包相关的企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国家和北京市的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通过搭建政企桥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能力,开展行业自律,达到提升北京服务外包企业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