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最新

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最新Tag内容描述:

1、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

2、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版)财金201790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 的通知财金2017 90 号各中央金融企业,其他有关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促进金融企业提高呆账核销效率,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实现资产保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切实强化责任和问责,现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

4、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版)(财金201560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 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 镇银 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

5、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 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现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

6、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版)(财金201560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 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 镇银 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

7、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版)(财金201560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

8、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最新)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相关DOC文档
标签 >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最新[编号:175737]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