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评价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单位(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报 名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参 会 人 员 信 息姓 名姓 名出生年月 职 称 学 历 住宿标准 (打勾)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期望与专家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docTag内容描述:
1、1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评价标准宣贯培训班报名表单位(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报 名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参 会 人 员 信 息姓 名姓 名出生年月 职 称 学 历 住宿标准 (打勾)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单间 标间期望与专家交流的问题注:表中“标间 ”为 2 人合住,此表复印有效。2无锡华美达广场酒店联系人:范文婷,电话:051083583333 转 6506、13585009170;酒店距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约 13 公里,可乘公交 601 路、602 路、25 路加州洋房站下;亦可乘出租车,约 45 。
2、- 1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 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评价、公布。
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建筑业协会:省厅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并形成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建筑业处(传真:0591-87616918)。附件: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8年6。
4、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良好信用评价标准(D1)序号子序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分数 有效期 依据评价(核查)单位1-1企业在珠海市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法人机构加 20 分,分支机构加 10 分 1 年1-2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少于 200,专业分包企业不少于 150) 加 5 分 1 年1-3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加 5 分 1 年1-4 企业执行“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制度 加 10 分 1 年1-5 企业派专人负责管理项目现场劳动工资 加 5 分 1 年证明材料(证件、合同、营业执照、参保证明等)市场科,市建筑业协会配合1-6评价时。
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建筑业协会:省厅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并形成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建筑业处(传真:0591-87616918)。附件: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8年6。
6、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 年修订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一、评价内容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评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实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4类评价内容共24项评价项目(详见附表1)。被评价的样本应采取随机抽查确定。二、实施部。
7、附件 3: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及规程一、简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其评价权重占诚信综合评价总权重的 4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工程 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和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 40%,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权重为 60%。二、工程评价工程评价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4 个)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14 个)对各工程的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组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
8、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 一、评价原则 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其评价权重占诚信综合评价总权重的20%。合同履约管理评价由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评价组成,权重各占50%。 二、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 (一)评价标准 重庆市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附表6)。 (二)评价程序 企业有评价标准中行为之一的,由经办人书面填写评价表,合同履约管理机构负责人。
9、 1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表序号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1 起评分 60 分 参与企业通常行为评价的起评分为 60 分。2 业绩 满分20 分近两年房屋市政工程累计承包总额排名第 1-5 名的得 20 分;排名第 6-10 名的得 18 分;排名第 11-15 名的得 16.5 分;排名第 16-20 名的得 15 分;排名第 21-25 名的得 14 分;排名第 26-30 名的得 13 分;排名第 31-40 名的得 12 分;排名第41-50 名的得 11 分;排名第 51-70 名的得 10 分;排名第 71-100 名的得 9 分;排名第 101-130 名的得7 分;排名第 13。
10、- 1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 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
11、 1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表序号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1 起评分 60 分 参与企业通常行为评价的起评分为 60 分。2 业绩 满分20 分近两年房屋市政工程累计承包总额排名第 1-5 名的得 20 分;排名第 6-10 名的得 18 分;排名第 11-15 名的得 16.5 分;排名第 16-20 名的得 15 分;排名第 21-25 名的得 14 分;排名第 26-30 名的得 13 分;排名第 31-40 名的得 12 分;排名第41-50 名的得 11 分;排名第 51-70 名的得 10 分;排名第 71-100 名的得 9 分;排名第 101-130 名的得7 分;排名第 13。
12、附件 1:建筑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综合评价标准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1 基准分 50 基准分 任何企业首次参加评价或年初加基准分 50 分2 业绩 30 累计中标总额最近 2 年内累计中中标金额排名第 1-5 名的得 30 分;排名第 6-10名的得 27 分;排名第 11-15 名的得 24 分;排名第 16-20 名的得 21分;排名第 21-25 名的得 18 分;排名第 26-30 名的得 15 分;排名第31-35 名的得 13 分;排名第 36-40 名的得 10 分;排名第 41-45 名的得 7 分;排名第 46-50 名的得 4 分; 50 名以后有中标项目的得 1 分,没有中标项目的得 0 分。3纳税得分 。
13、附件2建筑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1 基准分 50 基准分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后自动起算基准分50分2 中标额 7 近2年累计中标总额最近2年内累计中标总额排名第1-5名的得7分;排名第6-10名的得6.4分;排名第11-15名的得 5.8分;排名第16-20名的得5.2分;排名第21-25名的得 4.6分;排名第26-30名的得4分;排名第31-35名的得 3.4分;排名第36-40名的得2.8分;排名第41-45名的得 2.2分;46-50名的得1.6分;50名以后有中标项目的得1分,没有中 标项 目的得0分。3 监理。
14、1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1 基准分 50 基准分 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 IC 卡) 企业加基准分 50 分2 业绩 20 近 2 年累计中标总额最近 2 年内累计中标金额排名第 1-10 名的得 20 分;排名第 11=20 名的得 18.7 分;排名第 21=30 名的得 17.3 分;排名第 31=40 名的得 16 分;排名第 41=50 名的得 14.7 分;排名第 51=60 名的得 13.3 分;排名第 61=70名的得 12 分;排名第 71=80 名的得 10.7 分;排名第 81=90 名的得 9.3 分;91-100 名的得 8 分;101-150 名的得 6.7 分;151-200 名的得 5.3 分。
15、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1 基准分 50 基准分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后自动起算基准分50分2 中标额 4 近2年累计中标总额最近2年内累计中标金额排名第1-10名的得4分;排名第11-20名的得3.8分;排名第21-30名的得 3.6分;排名第31-40名的得3.2分;排名第41-50名的得 3分;排名第51-70名的得2.8分;排名第71-90名的得 2.6分;排名第91-110名的得2.4分;排名第111-130 名的得2.2分;131-150 名的得 2分;151-200名的得1.8分;201-250名的得 1.6分;25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