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子 商 务 法 (第三版),主编 张楚 副主编 谭华霖 赵占领,第一章 电子商务法导论,关键术语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法 国际立法 基本原则 立法模式,第一节 电子商务概论,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一)广义上的电子商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就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 (二)狭
电子商务法5Tag内容描述:
1、 (一)电子商务构造了虚拟商业环境,(二)电子商务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真正实现了贸易的全球化 (三)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交易 (四)交易自动化、迅捷化 三、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 (一)交易无纸化 (二)交易环境的改变 (三)交易内容的变化,第二节 电子商务法的一般理论,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和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 (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我们将调整以数据电讯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第一,它是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第二,该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 第三,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三)广义的电子商务法广义的电子商务法主要调整以下内容: 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 数据电文引起的法律问题 网上电子支付问题 电子商务市场规制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 二、电子商务法的。
2、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的说,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之间的达成的对他们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订立合同也就是在缔约当事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4,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种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第九,定式合同。
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5,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存在的形式第一,口头形式: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