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1997 年 12月 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1Tag内容描述:
1、 国际联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以及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同外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
接入网络,是指通过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入网络可以是多级联接的网络。
国际出入口信道,是指国际联网所使用的物理信道。
用户,是指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用户是指具有联网帐号的个人。
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为行业服务的专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指企业内部自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第四条 国家对国际联网的建设布局、资源利用进行统筹规划。
际联网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资费政策,以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际联网实行分级管理,即:对互联单位、接入单位、用户实行逐级管理,对国际出入口信道统一管理。
国家鼓励在国际联网服务中公平、有序地竞争,提倡资源共享,促进健康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国际联网的安全、经营、资费、服务等规定和标准的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供互联网络。
2、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
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本规定所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
3、 类: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硒鼓、打印纸、软盘、光盘、CPU 电池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耗材。
第三条 科技信息中心是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主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科技信息中心1、负责公司所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2、负责公司机关及事业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采购、调配、鉴定、维修、报废和回收;3、负责各项目经理部(中心)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划审核、调配、鉴定、报废和回收;YESNOYES无修复价值硬件故障原有微机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审核、批准纳入公司年度或调整计划采购或调整新增或更新设备提报申请计划鉴定小组鉴定、评估报废其他单位有无可调拨 办理调拨转交回收NO可以修复项目部解体或部门变化4、负责公司范围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 项目部(中心)项目部(中心)设专兼职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项目部(中心)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建帐管理和日常维护;2、按规定上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动态管理报表;3、按时上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新建议计划。
第六条 机关其它部门、事业部1、负责部门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按时上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新建议计划。
第三章 计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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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
1.1.3 组织建立完善调试设备管理制度。
1.1.4 负责报审调试设备购买及返修工作。
1.1.5 定期了解检查调试设备的保管维护情况和健康水平。
12 项目经理(负责人)设备管理职责 1.2.1 负责施工期间检查督促设备管理员进行现场调试设备的管理工作。
1.2.2 支持设备管理员按照职责范围进行的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1.2.3 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对当天使用设备及附件进行清洁和妥善保管工作。
1.2.4 工程间隙期间,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将调试设备运公司,如因工程需要,应取得调试中心同意后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方可存放在现场,时间不可超过一星期,如情况特殊需较长时间存放设备在现场须报请工程管理部批准。
1.3 小组组长设备管理职责131 检查督促设备管理员进行本小组所属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川华东电气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132 支持设备管理员按照职责范围进行的设备管理工作。
133 每月一次组织本小组成员完成调试设备的操作培训工作。
1.4 小组设备管理员职责1.4.1 日常管理职责 1.4.1.1 负责办理调试设备出入库手续。
1.4.1.2 负责所属调试车上设备的保管及维护保养工作,若工程间。
6、口岸和二类口岸。
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以及只允许我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国(边)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二类口岸是指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查验手续的装卸点、起运点和交货点。
口岸单位是指与口岸工作有关的海关、港监、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动物植物检疫、商品检验、船舶检验(上述单位在以下条款中简称为查验单位)和货主、涉外运输单位、银行、保险、涉外物资供应单位、医疗、海员俱乐部以及公证鉴定等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是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口岸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水运、陆运、空运口岸工作的管理、协调。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省实际,就口岸管理的重大问题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国家关于口岸开放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负责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调查、论证及报批工作,并负责落实有关具体事宜; (四)督促检查全省口岸规划、建。
7、与管理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险统计管理,保障保险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统计是指下列活动:(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反映保险机构经营情况的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保险统计监督和管理;(二)保险机构依法对反映本机构经营情况的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并对本机构保险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统计信息是指保险机构依法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的,反映保险机构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包括反映财务和业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统计资料。
第四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法对保险机构统计信息进行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公布,开展统计预测,为实施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保险机构统计工作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