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秋收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一、安全教育、培训方面1、 对参加秋收工作的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受教育者要履行签字手续。2、 对新上岗和新换岗的人员要根据不同岗位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全面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二、农机作业方面1、 农机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都属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因此,管理区必须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 ,使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必须严厉处置,行为严重的将取消其操作资格。2、 参加秋收的农业机械尤其是外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灭火器、沙箱、水桶、灭火工具、安全销、安全链、防护栏、防护罩、反光牌等安
2、全附件齐全。3、 排除机械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动力、熄火、锁死液压部件后,方可进行。4、 夜间作业的机械必须灯光完好,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信号灯。5、 多机车同一地号作业时,要安排专人指挥。6、 严禁疲劳作业和酒后作业。7、 秋收期间摩托车驾驶员要戴好头盔,严禁超速、超员、酒后驾驶。三、安全防火方面1、 对于现在未拆除的管理区,柴草、豆秸不准堆放在输电线路、通讯线路下面,且要远离营区 50 米外,按规划统一堆放。2、 各种燃油不准存放在家中、营区和水稻地棚户内,远离火源及确保存放地周围安全,夜间加油时不准用明火照明。3、 不准野外生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避免割晒作物遭受火灾损失。4、 各类机动车
3、辆不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四、安全用电方面1、 管理区要主动联系供电站对营区、晒场和稻田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暂时不用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拆除。2、 各用电户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规用电,做到人走电停。五、劳动用工方面1、16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准参加生产劳动。2、严禁儿童在晒场、农具场、田间等作业场所逗留。3、不准农用车辆接送务工人员。六、高度重视其它安全事项1、秋收期间管理区每 5 天自查一次安全工作,将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农场安全办。2、安全办将每 10 天到管理区检查一次。3、各区至少准备 15 面安全旗分别插在晒场,车辆集中过往的道口、农具场、稻田边等地方。农户签字:第 管理区 年 月 日